香港城市大学一名从内地来港的数学系女研究生,将1万元放进副教授的信箱内,继而用电邮向副教授索取试题及答案。12月14日,该女生向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行贿,被判监禁6个月,1万元贿款同时被充公。(12月15日中新社)
女研究生香港行贿入狱的警示 □刘贵彬
如果我们某所大学的老师遇到了女学生行贿,老师可能会顺水推舟,稍微有点良知的老师大不了也就是训诫几句,断不至于闹到检察院去,判刑就更是近乎笑话了。虽然大家都知道内地的学术风气不大好,导师和学生之间经常有“拎不清”的关系,但谁见过老师或学生因为万把块钱的事儿坐牢的?想到这里,也就免不了要叹息一声:还是人家香港的法律严格。
香港廉署的“零度容忍”举世闻名:即使是一元钱的行贿也不会放过。陈静之所以在香港遭遇滑铁卢,肯定与她不了解这个“零度容忍”的法治环境有关系。她以为内地教育界的潜规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没想到在香港硬是行不通。老师的报案举动在我们看来不近人情,但在“零度容忍”的文化环境里,却是一种必然,要“维护香港法律和学术氛围的正义性”,也绝对不是违心地作姿态,而是发自内心的价值准则。通过这件事,我们看到,在一个没有潜规则、只有显规则的氛围里,事情的因与果是多么清晰,价值选择是多么顺畅。
内地高校应该反省 □王石川
这是一个让人窘迫和抽搐的案例,它传递的信号意味深长;这也是一个让人欣慰和欢愉的反证,它逼迫内地高校去省思和自我救赎。不得不承认,女研究生陈静是熟稔高校潜规则的,先汇钱、再等着收货,这套程序她玩得何其娴熟。遗憾的是,她“看到了开始,却没有看到结束”,她天真地认为香港高校教授会和内地高校教授一样心领神会,会颔首笑纳,然后心照不宣地奉上试题和答案。然而,貌似精明的陈静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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