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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遍地开花难度大
□本报见习记者 郭新磊
发布日期:2007-1-28   查看次数:270 【字号 】【打印】【关闭

    1月23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提出今年三大工作目标,其中“所有城市和县城镇将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被列为首要目标。

    建设部去年对全国城镇廉租房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全国尚有70个地级城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而此次这个波及全国城镇、惠及所有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目标,对尚在为住房发愁的民众来说,是个即将触摸到的希望。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宏新对此却并不乐观,他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在所有城市建立廉租房制度,难度非常大!”


百姓:廉租房制度不该“一刀切”

    据调查资料显示,近几年来,我国经济适用房占住宅开发投资额的比重一直不足5%,廉租房的建设也难以跟上增速过快的商品房价格。但在香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廉租房里面,则住了50%的香港家庭。在国外,如新加坡,这一比例更是达到了80%。

    目前,中国内地建房热潮难息,但拆迁改造的快速推进,造成城市低价位租赁房数量减少,在大量拆迁居民增多的情况下,廉租房一直维持供求紧张的局面。

    23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宣称的在所有城市和县城镇全面建立廉租房制度的工作目标,为萎靡的政府住房保障现状投入了活力,也让老百姓看到了政府社会保障的力度。

    但一个问题摆在眼前:并不是所有城市和县城镇存在这种情况,尤其是在一些欠发达的县城镇,房源问题并不存在。

    而北京居民国时锋先生对记者说,廉租房申请者的范围应该扩大,尤其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房价太高,普通老百姓都面临住房困难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宏新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全面建立廉租房制度与房源少问题之间的矛盾几乎没法解决。他个人认为,这项在所有城市和县城镇全面建立廉租房制度的工作目标,是在“一刀切”,而这并不利于解决部分城市住房难问题。毕竟在全国各地,廉租房制度有明显差异,因而应该有所区别。

专家:不鼓励民间经营资本进入

    房源少资金缺的问题一直制约着我国廉租房制度的全面覆盖。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认为,目前我国廉租房全面推广的最大、最根本的难题就是资金少。

    目前,我国的廉租房制度一直采用财政预算为主、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相结合的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机制,同时各地政府也会根据各自的财政能力,利用土地出让净收益资金、社会保障和社会捐赠等,但这些方式仍不能满足廉租房制度全面建立的需要。建设部通报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仅为47.4亿元,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

    据悉,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已着手运作廉租房基金,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方式,为我国“廉租房”建设融资。而去年,万科集团更在全国房地产业内标新立异,提出“不以赚钱为目的”,进军廉租房。这让普通百姓看到了更多的希望。

    “我不赞成民间资本介入廉租房建设,虽然从表面看,廉租房建设利润微薄,但实际上并不是,比如日前传出的经济适用房倒号现象,就是因为民间资本的参与。民间资本不应该参与到政府社会保障事业中。”王宏新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从目前官方角度看,这种融合民间资本的廉租房建设模式并没有纳入建设部资金筹措途径,仍然以公共财政为主,结合住房公积金增值效益。

    王宏新说,他也并不赞成单纯依靠公共财政,但这也是由我国的社会保障模式所决定的,政府应该考虑吸引一些非公益性组织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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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1-29 B02版 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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