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首页 | 重点 | 时政 | 调查 | 深度 | 焦点 | 直击 | 寰宇 | 天下 | 拍案 | 民生 | 维权 | 专题 | 环球 | 经济 | 一周 | 组织机构
舆情 | 观察 | 前沿 | 广角 | 专政 | 时评 | 人物 | 事件 | 彩宇 | 时尚 | 书虫 | 生活 | 人生 | 文华 | 旧闻 | 方志 | 欢迎投稿
中国司法官遴选制度嬗变
□本报记者 李慎波
发布日期:2007-4-9   查看次数:1940 【字号 】【打印】【关闭

    司法官公开遴选制度,使一批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和一些律师、学者借此完成了身份转变,跻身最高检和最高法。
 
    公开遴选,被认为是司法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新突破。无论是法院还是检察院都在力图建立一种逐级遴选的人事制度,制度的变革已成必然。

    “任命杜爱平、张晓津、赵武安、刘岳、张晓玉、王德光、肖正磊、白会民、李峰、邱利军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3年前的这一纸任命令,李峰至今记忆深刻。

    李峰现在的职务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职侦处的副处长,而三年前他还是陕西安康铁路检察院的副检察长。2004年6月,李峰参加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公开遴选高级检察官的考试,并于当年12月29日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

    和李峰有着类似经历的共有29人。让他们实现这一“人生重大转变”的机遇即是2004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检察官公开遴选。自2004年6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先后在全国检察系统遴选了两批检察官,其中2004年遴选了10名高级检察官,2006年遴选了19名检察官,目前这19名检察官正在经历为期半年的试用期。

    与检察系统类似,为了改善法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也进行法官遴选制度改革。除了引进优秀的律师和学者,最高人民法院还从高、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选调干部127人,并从大专院校招录了法学博士、博士后70余人。

    中国司法官遴选改革的大幕已经渐次拉开。

两次遴选

    2004年6月1日,一则消息在全国检察系统产生了巨大震撼。这一天,《检察日报》和正义网都发布公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国检察机关遴选10名高级检察官。与此同时,新华社、《法制日报》等中央以及10家地方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举措,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关注。“我那时还是安康铁路检察院的副检察长,一看到这个公告我就觉得自己的年龄、学历等条件都很适合,应该试一下,毕竟这是一个不错的机会。”李峰这样说起当时自己的心情。

    王德光,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督导处正处级检察员。在公开遴选以前他是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检察院的检察长,他说:“公开遴选,在云南省检察系统产生了非常强烈的轰动效应。”

    2007年3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张建军部长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表示,那次公开遴选高级检察官在最高检历史上是第一次,也是《检察官法》实施9年来最高检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遴选高级检察官。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看来,遴选制度就是选拔,遴选本身在检察机关早已存在,但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公开遴选呢?

    张建军告诉记者:“多年来,高检院机关补充业务骨干大都采用传统的伯乐相马的方式,由有关领导、业务部门和地方检察院推荐。由于选人渠道窄,缺少公平竞争,难以适应新的要求。因此,在目前条件下,很有必要借鉴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方法,通过开辟一条面向全国检察机关和全社会的公开遴选高级检察官的新路,把那些既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又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较高业务素质的中青年骨干选拔到高检院来工作,以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业务部门的力量,进一步改善高检院机关的干部队伍结构。为此,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地方各级检察机关,采取公开选拔方式遴选高级检察官。”

    张建军表示,2004年6月的遴选工作,是以高级检察官作为切入点,采用公开选拔和平等竞争的方式遴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人选。这是高检院党组着眼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动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的重要举措。

    基于这样的考虑,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明确提出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要达到这一目标就要有一系列的措施,要有制度的保障和机制的完善,要不断推进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体现在队伍建设上。这就要改变原先的方式,一个新的、充满活力的,体现社会公平价值取向的检察官遴选制度设计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出台的。

    2004年公开遴选的消息公布后,全国各地符合报考资格的检察官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全国共有162名检察官报名,经过资格审查,95名来自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的报考者参加了当年6月20日的笔试。6月26、27日,分岗位按照1:5的比例进行了面试。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由高到低排序,按1:3确定了30名考察入围人选。

    考察工作于2004年7月6日至21日进行。高检院先后派出18个考察组,分赴黑龙江、河北、重庆等16个省、市、自治区。8月18日,经过严格遴选,并经高检院党组研究,10名高级检察官的人选最终得以确定。

    2004年12月29日,李峰等十名遴选出来的检察官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06年7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从地方检察机关选调20名检察官到高检院机关工作,并随后展开了相应的工作。7月26日网上报名截止时,共有351名检察官报名,经资格审查,2006年9月2日,134名考生参加了当年的笔试。最终,19名检察官被遴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人选。贾春旺检察长和其他最高检领导接见了这19名检察官,对他们表示了祝贺和勉励。

公开遴选的示范作用

    “我考试之前几乎跟高检院没有什么联系,而考试时间又那么短,从笔试到面试时间那么紧,结果都是很快就出来的。大家基本上都是站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整个过程给我的印象非常透明、公正。”汪德光如是说。

    “我是以笔试第一的成绩考进来的,当时黑龙江省参加考试的有10人,而过线的就有3人。我那时还担心省检院不会放人,没有想到省检院不仅放人,还在后来也实施了遴选。”现任高检院公诉厅抗诉处副处长的张晓津在考入最高检以前是黑龙江省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最高检公开遴选引起了专家的关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博士李春林说:“高检院的公开遴选扩大了选人的视野,丰富和完善了京外调干工作办法。此次遴选可以说是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新突破。”李春林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此次遴选对全国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最高检领导全国各级检察院的工作,其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地位对检察系统内部所适用的规则有着深远的影响,高检院的遴选工作势必会影响地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省级和地市级检察院的用人规则,对整个检察机关人事制度的改革起到“旗帜”的作用。

    “认真落实检察官法,严格检察官职业准入,普遍实行新进人员统一招考、检察官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中依法选任,继续完善和推行检察官遴选制度。”这是2007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一句话。

[1] [2]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4-09 A02版 重点)
【我来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网  名:
内  容: 字数0
 
评论须知:
1.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不得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言论和信息;
3.不得发布、传播具有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文字、信息及链接,不得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和宣扬迷信;
4.不得发布、传播有损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言论和信息;
5.不得发布、传播具有侵犯他人版权或著作权的言论和信息;
6.严禁使用任何肆意侮辱或毁谤他人人格的语言,禁绝一切恶意漫骂和人身攻击的言论;
7.严禁发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言论和信息;
8.不得使用或通过《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从事非法商业行为及活动(如发布广告);
9.《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违反以上条例的评论;
10.本站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的立场。
 文章推荐
· 女大学生千里献血救孕妇
· 留守村民与油灯相伴22年
· 刘协和:精神病司法鉴定守望者
· 下属与上级之间的剽窃之争
· 松江土地招商谜团待解
· 航意险暴利时代终结
· 胡星案行贿第一人内幕曝光
· 安徽颍上县“挂名”小额扶贫贷款调查
· “东风工程”润泽新疆农牧区
· 小窑工藏遗骨为工友伸冤
· 临汾“5·19”命案五年悬疑
· 刑事司法“宽严相济”的郑州样本
 热门文章
· 政府以公共名义“与民争利”
· “法学博士”涉嫌诈骗1000万
· 宣传部长蒙冤八年未洗雪
· 摸女人胸部被罚3.2万美元
· 女播音员之死案二审法院应谨慎考虑
· 少女杀人分尸案震惊杭州
· 妓女冒充警察抢劫巧遇卧底警察
· 重审“沈阳嫖娼疑案”
· 不惩处“行贿状元”将是《刑法》的耻辱
· 中原油田“嫖宿门”风波
· “性交易”使张钰身价过百万
· “先打工后上学”湖北阳新职业教育变了味
 近期报刊
· 2007-12-10 第49期
· 2007-12-03 第48期
· 2007-11-26 第47期
· 2007-11-19 第46期
· 2007-11-12 第45期
· 2007-11-05 第44期
· 2007-10-29 第43期
· 2007-10-22 第42期
· 2007-10-15 第41期
· 2007-10-08 第40期
· 2007-10-01 第39期
· 2007-09-24 第38期
· 2007-09-17 第37期
· 2007-09-10 第36期
· 2007-09-03 第35期
· 2007-08-27 第34期

关于报社 | 欢迎投稿 | 新闻热线 | 广告业务 | 发行工作 | 组织机构 | 报社邮箱 | 法律条文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2006-2007 © mzyfz-news.com.cn  mzyfzsb.com  民主与法制时报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77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