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修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十三陵天堂别墅陵园,参观之后,她为这里的气势而心动。“介绍人给我们讲解这个陵园按照皇家古建设计,红墙、朱柱、黄瓦都是皇家专用,陵园由神路、天王殿、大雄宝殿、东西配殿组成,乍一看,真以为是皇帝的陵园。”修女士说。 十三陵天堂别墅是一所经过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合法陵园,这里的墓穴价格并不比同地域的其他陵园低。“买墓穴要上万,我们买不起,但介绍人说这里也出售墙上的骨灰停放位,最便宜的5500元一个,两年后就可以转让,购买人也可以回卖给公司,在这里买‘阴宅’,升值空间大。”修女士说。 修女士对这个说法将信将疑,但介绍人声称他们是昌平区民政局的下级单位。修女士就打电话向区民政局咨询,得到答复是,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的上级单位确实是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公司代表还给修女士看了合同书和律师见证书,修女士于是深信不疑。 “我们当时就想,民政局管理的单位,还能骗人吗?我也不是为了安葬亲人,就是为了投资。花5500块钱买一个,过两年赚个几千块钱,是个难得的机会。”修女士满心喜悦地购买了这块阴宅,不仅如此,她还介绍3个朋友也参加了这种投资,其中有个朋友一口气买了4块。 然而两年过去,“阴宅投资”再无下文。修女士每次打电话要求公司回购自己买的骨灰停放位,公司都告诉她,要求回购的人很多,目前要排队等着。“第一次问,他们说收购到了第80号,第二次问,竟然收购到第60号了,这不明显就是诓骗吗?”修女士既生气也无奈。 2006年7月28日,修女士终于等来了音信。昌平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轰动京城的“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非法经营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姜瑜在内的9人被以非法经营罪处以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到拘役6个月缓刑1年不等的刑罚。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也被判处罚金3000万元。这起案件涉及1000余名受害者,非法牟利达到3000余万元。 由于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的上级单位是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案发后,面对蜂拥而至的受害者,昌平区民政局局长曾对受骗者书面承诺,等司法部门的处理结果出来后,如果十三陵天堂别墅无法支付欠款,昌平区民政局会负责到底,把钱还给大家。修女士说:“前几个月我们又在清算小组那儿登记。我也不知道这笔钱什么时候能还,我都不敢面对我的朋友,谁能想到合法的陵园也会出事。”
退林于墓的赢利模式
十三陵殡葬市场的膨胀,除了地理优势外,一方面在于殡葬业低成本和高收益的诱惑,另一方面在于殡葬业的多重经营方式。记者了解到,从社会组织性质上,殡仪馆、陵园等单位仍属于事业单位,但在管理模式上,陵园已经出现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非法的经营性墓园更出现乡、村集资建造管理的复杂模式。
复杂的经营管理模式导致殡葬业市场管理难上加难。上文提到的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为昌平区民政局的下属单位,在十三陵天堂别墅经营过程中,另一家公司受其委托经营,重重管理最终导致非法经营案事发。十三陵镇德陵村将建设的高尔夫球场改造为公墓,当地主管部门曾违规把它定为经营性公墓。但由于是集资建造管理,有关部门查处时受到当地村民的阻挠。
墓园的经营结构和赢利模式成为“退墓还林”的难点。“政府不让搞墓园,村子里损失不小。以前那一片一片的都是荒地,一年能有多少收入?搞墓园成本非常小,赢利很快,这是非法墓园快速发展的一个原因。”杜伟律师在十三陵镇长大,他认为非法墓园的猖獗不是村民觉悟的问题,而是根本上的经济问题。
曾关注过墓穴纠纷案的北京市政协委员、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耀庭计算过,以前2000元就可以购买这里的非法墓穴,按照位置好、做得精致的每个墓穴均价3000元计算,村民一亩地的收入在50-60万元。保守一点的估算是昌平区副区长陈秋生在检查黄泉寺村墓地时获知的数字,取缔非法公墓的村每年会损失12-13万元。
十三陵镇黑山寨的当地人告诉记者,对于村民来说,开发墓园的成本低廉得让他们欣喜若狂。石碑是廉价石头制的,刻字、打扫、祭祀用品他们都亲手制作,成本微乎其微。最大的投入是土地,而一旦他们得到政策支持,在自己的荒地中划出一亩地来做墓园,由于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这部分投资是“旱涝保收”。
著名时政评论学者魏雅华分析,殡葬行业的垄断性经营,致使国家、农民和购买者都没有获得利益。事业单位进行企业性经营,如同既当裁判员也当运动员,市场管理者用职权阻止民营资本进入。非法墓园是没有通过民政部门审批的墓园,而这个门槛也是职权部门设立的。魏雅华提出两项主张,之一是加收土地增值税,之二是打破殡葬业的垄断经营。
谈到殡葬业体制问题,中国殡葬协会副会长张洪昌表示,殡葬作为公共服务业,继续由政府直接包揽是不妥当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是无限的,政府的提供能力有限,不可能是自己投资,让公务员直接经营。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趋严重,人口与土地的矛盾还将因“入土为安”这最后一个程序而爆发。殡葬业市场无序膨胀的背后,将会以更大的情感和经济损失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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