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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杰:房产商的“坚强后盾”
□本报记者 宋 伟 湖北荆州、河南郑州报道
发布日期:2007-2-5   查看次数:2707 【字号 】【打印】【关闭

    王有杰涉足房地产较深,而中央数次调控房地产的效果之所以不明显,就与地方高官和开发商过分亲密有关。一些地方高官与开发商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中央的政策很难得到贯彻执行。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央宏观调控必须从反腐败这里打开缺口,杀出一条血路。而王有杰就是高官与开发商亲密接触的一个标本。

    2月3日,星期六。湖北省沙洋县广华监狱。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来这里两个月了。这天早上5点钟就起了床,简单洗漱后,打开电视看一会儿新闻,又练了会儿书法。吃过早饭后,他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在数名警察的押护下,乘坐荆州中院的一辆警车前往武汉天河机场,然后乘飞机来到他很熟悉的北京秦城监狱,正式开始了一名服刑人员的生活。也就是说,从这天开始,王有杰的身份已经变为北京秦城监狱的服刑人员。

    此前的1月23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有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10天的法定上诉期内,王有杰放弃了上诉的权利,荆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在去年12月20日的庭审中,王有杰数次重复了这样一句话:“我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最高法院指定荆州中院管辖王有杰案后,王有杰由北京秦城监狱换押湖北沙洋县广华监狱(司法部命名的“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按照多年来的惯例(省部级以上干部服刑一般都在秦城监狱),法院的判决生效后,王有杰要被再次送往秦城监狱服刑。秦城监狱是唯一一所由公安部直接管理的监狱,其他监狱皆是司法部下属。

    法院认定,王有杰在担任河南省漯河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期间,先后54次非法收受个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634.48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按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王有杰具有坦白有关机关不掌握的其受贿罪大部分罪行、赃款已全部追缴等情节,依法从轻判处王有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王有杰另有89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缓。判决前,王有杰收受他人礼金633.4万元,属于违纪款,已被有关部门予以没收。受贿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款、违纪款三项合计2157.88余万元。

    中央党校一位长期研究反腐败问题的专家认为,王有杰还有王昭耀(1月12日,济南中院认定,王昭耀受贿704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650万元,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按照以往判例,很可能就是无期徒刑。但去年以来,中央加大了反腐败力度,特别是惩治高官腐败,中央下定了决心。随着北京、上海、天津、山东、陕西、广东等地一些高官落马,今年一月,中纪委又高调召开了七次全会。更重要的是,今年秋天中央要召开十七大,中央在换届前,特别要反对买官卖官,反对高官腐败,这个政治任务反映在司法上,就是要从重从快惩处高官腐败案件。另外,王有杰涉案多与房地产有关,而中央数次调控房地产的效果之所以不明显,老百姓有意见,就与地方高官和开发商过分亲密有关,一些地方高官与开发商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中央的政策很难得到贯彻执行。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央宏观调控必须从反腐败这里打开缺口,杀出一条血路来。

帮开发商征地“不遗余力”

    荆州中院的判决认定,1997年底至1999年2月,王有杰利用担任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的便利,应河南乾坤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政乾的请托,多次安排郑州市主管土地工作的副市长和常务副市长,将河南亿德公司的45亩土地转让给李政乾的公司。2004年9月,李政乾按照事前承诺,采取签订虚假供货合同的方式,通过王有杰之子王锴,送给王有杰100万元。

    李政乾要开发房地产,看中了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的一块地,想买过来。但河南亿德公司老板刘锦鸿也看中了这块地,并已经通过省政府办理了用地许可证。这块地总面积98亩,此前由河南金悦挂车有限公司租用。李政乾通过王有杰的儿子王锴(此时,王锴在李政乾的公司任职),来到王有杰的办公室,请王有杰帮忙征地,并承诺事成后给王锴200万元。

    于是,在郑州市展开了一场征地大战。其实,看中这块地的不止这两家公司,郑州某银行、某公司本来也想分一杯羹,但因为没有过硬的关系,就逐步退出了。用郑州市一位官员的话说,“没有过硬的关系,即使拿到了这块土地,政府也会给收回来”。征地大战最后剩下李政乾的公司和刘锦鸿的公司“一决雌雄”。

    一位知情者介绍,刘锦鸿的公司是郑州市长从香港招商招来的,有市长支持;王有杰的儿子王锴在李政乾的公司上班,李政乾有市委书记支持,所以具体办事的分管副市长显得非常尴尬。

    后来,李政乾找到了竞争对手的一个“把柄”:亿德公司的征地手续违反了程序。李通过王锴,把情况向王有杰汇报后,王把分管副市长周建秋叫来,大骂了一顿,并说,你们政府办事没规矩。于是,周建秋把郑州市规划局、土地局的两位局长叫来,命令这两个单位的“一把手”回去给省政府土地局写报告,以原来的申请违反程序为由,申请撤回亿德公司的用地申请。同时,李政乾以河南金悦挂车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请征用这块土地。

    河南省政府接到郑州市政府的撤回报告和申请报告后,认为虽然原来的申请有一些问题,但“省政府又以维护政府办文的严肃性为由,没有同意郑州市政府撤回报告的申请”。省政府让郑州市政府出面协调这两家公司的征地纠葛。

    为此,郑州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班子,协调处理这两家公司的征地问题。其间,王有杰给常务副市长打电话说,李政乾反映的情况有道理。后来,经过郑州市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的多次协调,将这98亩土地一分为二,刘锦鸿的公司53亩,李政乾的公司45亩。上报省政府后,省政府同意了这个方案。

    “征地事件在郑州影响很大。有人举报王有杰为儿子王锴谋取利益,不久,王锴就辞职去北京了。”一位知情者说,“所以,李政乾行贿100万元的事情,不久就被有关部门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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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2-05 A02版 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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