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 曹康泰
十年前,党的十五大继承并发展了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这标志着我们党在指导思想上实现了执政党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国家政权运作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是对我们党建国48年来执政理论和执政经验的科学总结,体现了我们党对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政权运作方式的规律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保证我们党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完成执政使命的重大战略决策,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政府来说就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核心是各级行政机关按照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政府能否严格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关系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实现,关系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年来,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这一目标,积极行动,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依法行政已经成为绝大多数行政机关工作的基本准则。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大大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越来越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有效预防和化解了许多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情况的矛盾和纠纷。
二是,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政府立法质量明显提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国务院、依法享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重视拟定立法工作安排,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计划性;注重深入调查研究,通过论证会、听证会以及向社会公布法规规章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提高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从政府立法实践看,无论是提出的法律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还是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明显增强。
三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程度明显提高。在国务院工作中,凡是关系国计民生、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注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和听证、决策跟踪和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了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有效避免了行政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防止和减少了行政决策失误的发生。
四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行政管理效能不断提高。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贯彻行政许可法,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自我调节,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自我管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自我决定有关事项的作用。同时,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规范,结合政务公开,积极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和审批公示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加强监督制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还广泛建立综合性政府服务中心,采取“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网上审批”等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为基层和群众服务。
五是,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状况不断改善。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认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使分散的执法力量得到整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相互扯皮的问题;通过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公开执法流程、清理并公布执法依据、评查执法案卷、考评执法效果、落实执法责任等措施,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显著提高,维护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六是,完善制度机制,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强化。国务院依法建立了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各地方相继实行了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体制,对存在问题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纠正处理,有力地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同时,各级行政机关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强化政府层级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1999年行政复议法实施至今,全国平均每年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8万多起,80%能够做到“案结事了”,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审计结果公告、向本级政府和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等方式,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行政监察机关加大对违法违纪行政行为的处理力度,在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保证政令畅通、防止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年来推进依法行政的丰富实践,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规律性认识,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启示。
一是,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宪法原则。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根本制度和对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规定,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的根本活动准则。依法行政,首先必须依宪法行政。只有坚持宪法原则,才能保证依法行政的正确方向。
二是,依法行政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政府按照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为人民谋福利。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标准,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取得实效。
三是,依法行政必须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政府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执行者,是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管理者。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建立健全公正的法律制度,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体制,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才能统筹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等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四是,依法行政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标,稳定是前提。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坚持改革的精神、发展的思路、稳定的理念,善于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法律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积极稳妥地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五是,依法行政必须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大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律思维能力,才能使依法行政从理念转化为自觉的行动,并贯穿到行政管理的整个过程、各个环节,才能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六是,依法行政必须科学规划,坚持不懈。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任务十分艰巨,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科学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实施,重点突破,稳步推进,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才能确保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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