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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想说爱你不容易
□本报记者 印嘉珍 发自上海
发布日期:2007-8-6   查看次数:514 【字号 】【打印】【关闭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以房自助养老”模式,即65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将自有的产权房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买卖交易,老人可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

      这一颇具创意的养老模式推出后,上海市民却是响应者寥寥。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尴尬的局面?

上海试水“以房养老”

      中国老龄化社会已提早来临。据有关资料显示,至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人,平均每10人中就有3位老人;而上海的老人人口总量,在2005年末已达到266万人,大约每10人中就有两位老人。如何关爱老人,让老人的晚年生活过得健康幸福,这不仅是一个家庭问题,更是整个社会的一大课题。

      去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曾建议在中国推行“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的“以房养老”模式。此项建议一出,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以房自助养老”的模式,即65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将自有的产权房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买卖交易,老人可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租期由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等同并一次性付清。租期届满,如果老人还健在,续租的租金全免;如果老人在租期内去世,则剩余的租金归老人的遗产继承人。

      在中国,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四二一”的家庭模式将逐渐取代多子女的家庭模式。现在的70后、80后一代,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组成家庭后,通常要赡养四位老人,这无论在经济上还是精力上给独生子女们造成的压力都是难以想象的。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以房自助养老”模式,无疑为缓解这一家庭和社会矛盾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法。

响应者寥寥

      对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这一举措,市民毁誉参半。记者了解到,上海卢湾区有一对老年夫妇愿意加入到“以房自助养老”的行列,于是近日采访了这对老年夫妇。

      傅老先生今年87岁,早年毕业于中  央大学,20多年前从银行退休。夫人是他的同事,今年也已84岁。夫妇俩从1963年就入住巴黎新村某号二楼,一间前楼约35平方米,煤卫与二楼亭子间与他人共用。

      老夫妻膝下无子,两人每月的退休金约4000元,这对于大部分的上海老人来说已是相当可观了。但傅老先生说,每月的医疗费和保姆费也是蛮多的,“我们没有子女,身后不需要留任何遗产,最好是把房子卖了,卖房款先让我们用起来,等我们过世后再交付房子。这样,我们既可以居家养老,因为隔壁就是瑞金医院分院,生活上很方便,又能在经济上过得宽余些。”

      了解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以房自助养老”举措后,傅老先生认为这很合他的心意。但是,由于傅老先生现住的房子是公房,而厨房、卫生间又与他人合用,以致他不能将该租赁房作为售后公房买断取得产权。也就是说,傅老先生没有资格参加“以房自助养老”。这一举措再合意,他也只能望而兴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样一些情况:那些有资格和条件、能够参加“以房自助养老”模式的老人,往往不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行该模式的目标人群,他们大多有多套住房,收入也不菲,出售一套住房也无所谓。

      而那些退休后收入急剧下降,又无积蓄,理论上最适合“以房自助养老”模式的老人,往往是仅有一套住房,有的还与子女共享产权;有的老人子女下岗,住房条件和经济条件都比较差,而老人一生最大宗的财产就是房子。“可怜天下父母心”,老人还要将此作为遗产留给子女。这种情况的老人,在上海的老年人群中为数甚多,这也就是“以房自助养老”响应者寥寥的原因了。

受困传统观念

      不仅如此,“以房自助养老”的模式,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的一种挑战。

      中国传统的“子承父业”“养儿防老”家庭观念是该模式推广的阻力。“儿子养老子,房子给儿子”,这在中国是天经地义的事。

      在记者所居住的小区里,几位老人都表示对“以房自助养老”不能接受。65岁的许阿姨说:“如果养老要靠房子,那么生儿子还有什么意义?”许阿姨与老伴居住在一室半的房子里,两人的退休金也就两千多点,三个子女都有各自的住房,经济条件也不错,但许阿姨还是计划将房子留给子女。

      68岁的王阿姨早年离异,独自一人抚养女儿,退休金只有800元。如今已当上外婆的她对“以房自助养老”也难以接受,“尽管退休工资少了点,但节约些还是够用的,房子肯定要留给女儿的,将来生病住院还不是靠女儿来服侍。”

      “以房自助养老”模式还挑战着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温情。养老固然需要钱,但老人更需要的是亲情、责任和归宿感。就如王阿姨所说的“如果把房子卖了,将来生病就不好意思叫女儿来照顾了”,这也代表了大部分老人的顾虑。

      记者的一位亲戚已经80岁高龄了,独自一人住在浦东,儿女有房有车,就是很少来看望她。记者曾劝说她参加“以房自助养老”,但老人却顾虑重重:“我把房子卖了,子女更不会来看我了。”

      从子女的角度来讲,如果父母参加“以房自助养老”,会使得自己因此背上“不孝”的罪名,社会舆论压力也让子女对父母心存不满,从而使得原本日渐脆弱的亲情关系雪上加霜。鉴于此,很多老人不愿用放弃亲情和关爱的方式来换取金钱。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以房自助养老”与“贷款买房”的观念也有冲撞。

      目前,上海的房产市场上扬势头坚挺,房价毫无降温的趋势。青年人乃至中老年人“贷款买房”已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一辈子做个“房奴”也似乎成了心理定势。有则笑话讲道:一个美国老太在天堂与中国老太相遇,美国老太不无自豪地说:“我终于在死前将房子所值的钱给花光了。”而中国老太则说:“我终于在死前将买房子的钱还清了。”

      这就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文化差异的根源在于经济基础。对于刚刚过上温饱日子的中国百姓,买房子是其一生中最奢侈的消费,而大多数的百姓在买房时不仅倾其所有还要贷款,也就是所谓的“60岁前人养房”。等到好不容易还清了贷款,房子真正属于自己了,却要他们“房养人”,也就是把房子卖了“以房自助养老”,这在百姓的心理上多少是有些障碍的。

      记者曾就“以房自助养老”模式采访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但却遭到了拒绝。一位连姓名也不肯透露的工作人员只是谨慎地说“目前没有新的内容”。看来,“以房自助养老”在上海的推行之路并不好走。

合法性遭质疑

      其实,“以房自助养老”模式的专业名称叫“倒按揭”。“倒按揭”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新泽西州的一家银行创立的,它的做法是老人将自有的产权房向银行抵押,银行定期向抵押人放贷,到期以出售抵押房或其他资产还贷。“倒按揭”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很成熟了,不少老人将之作为安度晚年的有效保障。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以房自助养老”与国外“倒按揭”模式最大的区别在于房屋产权交易的先后。而正是房屋交易的先后,对于中国老百姓是否接受“以房自助养老”也许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房自助养老’在中国能走多远,不仅受制于上述因素,还在于它的合法性。”上海市政协常委、著名律师朱树英分析说。他认为,首先,公积金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各半以职工个人的名义存缴,当职工退休时全部金额划归职工个人,公积金所有权属于缴存的职工个人所有。而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是受托管理机构,在受托管理期间只具有依法进行管理的权利,对留存的公积金并无处分权。因此,在“以房自助养老”模式中将公积金作购房的资金处理并无法律依据。

      其次,关于公积金的使用,国家有严格的规定。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除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外,其保值增值的渠道只能用于购买国债。

      第三,在“以房自助养老”模式中,其类似于“倒按揭”的处置,实质是金融机构的盈利性行为。而作为政府部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机构,亦不能涉足“房地产交易”。

      第四,交易是市场行为,必然会带来市场风险,况且在目前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健全的前提下,风险的控制是很大的难题。一旦出现这种风险,其实际承受人将是缴存的职工个人,此种风险的预防和抗衡,值得认真研究。

      同时,据有关媒体报道,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购的“以房自助养老”的房屋,最终将作为廉租房出租。那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管理好广大职工所交纳的公积金,以及如何规避“以房自助养老”所产生的风险,将是社会所关注的焦点。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8-06 B03版 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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