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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醉死沟底起讼争
□特约撰稿 江延滨
发布日期:2007-5-28   查看次数:2820 【字号 】【打印】【关闭

    司法局局长与副局长等人聚餐,饭后将醉酒的副局长送到与其家相反的方向,导致醉酒后的副局长冻死沟底。事发后,县政府极力安抚,然而死者家属终将原司法局局长告上了法庭。

局长召集副局长赴宴

    2006年1月15日早晨6点,黑龙江省宝清县城宝勃路,一名工人开着拖拉机走到燃料公司偏僻的后道时,发现在右侧沟内斜坡上摆放着两件冬装,走近一看,沟底赫然躺着一个男人。该人以睡姿倒在沟底,一动不动。

    当天宝清县最低气温摄氏零下23度,还下了一夜的小雪,工人立即向宝清县警方报案。

    宝清县警方经调查走访,最终确定死者是刚刚上任的宝清县司法局副局长曲宏峰。

    在司法局副局长曲宏峰家,为寻找他的下落,曲家人一夜没合眼。他们发动所有亲戚朋友几乎把全城找遍。

    当曲宏峰的妻子冯永花接到警方的认尸电话后,由亲戚搀扶着来到停尸房,一眼认出正是丈夫曲宏峰,顿时昏倒。

    死者曲宏峰原为双鸭山市宝清县凉水乡巨宝村人,去世时48岁。2003年,宝清县乡镇合并,凉水乡并入龙头镇,曲宏峰调任龙头镇人大副主席。

    2005年11月,领导将他调回县城,安排在宝清县司法局任常务副局长。

    岂料,在司法局上任还不到两个月,就倒毙街头。

    冯永花回忆,出事那天曲宏峰出席过一个酒局。据说,这是他第一次在非正式的场合与局领导班子的其他两位成员吃饭。临走时,曲宏峰乐呵呵地和老伴打招呼。

    2006年1月14日早8时许,曲宏峰来到单位与司法局的另一位副局长刘德良会合,局长杨宇军开车将他们接到距宝清县城4公里的红新绿色庄园。

    18时许,曲宏峰仍没有回家。

    直到全家人吃过了晚饭,新闻联播开始了,冯永花有点坐不住了。曲宏峰以往都是按时回家的。

    冯永花让女儿给他打电话,一个多小时也没有与曲宏峰通上话。20时,冯永花慌了,找了几个亲戚一起叫车来到红新绿色庄园寻找曲宏峰。没有他的人影。

    饭店早已打烊,开饭店的杨宇军夫妇俩已经关门睡觉了。杨宇军说酒局早就结束了,他亲自把客人送回县城,曲宏峰是在县城西南“老外贸”下的车。

    曲宏峰的亲戚回到县城在“老外贸”附近寻找,仍然没有人影。谁会想到,此时曲宏峰会躺在离“老外贸”不远的沟底呢。

副局长为何横尸沟底

    现在人终于找到了,可让曲宏峰家属不能接受的是:好好的活人怎会横尸街头?

    宝清县警方委托刑事技术尸检,据尸检报告,曲宏峰身上没有外伤、骨折,未发现中毒迹象,甚至随身携带的手机和400元钱都一样不少。尸体发现时已被冻硬,尸检结果排除了他杀。

    经进一步送检找到了致死原因。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鉴定在死者的心血和胃内容物中发现了大量的乙醇,说明死者生前曾大量饮酒。经综合分析,警方得出结论,曲宏峰系生前醉酒后低温死亡。据分析,死者倒卧在沟底,因酒后毛细血管扩张浑身燥热脱掉了外衣和绒衣,然后昏昏沉沉地睡去,很快就在寒风中冻僵。

    曲宏峰的死讯像一根导火索,很快在宝清县城的大街小巷传开。对这件事人们有同情,有鄙视,有关心,也有冷嘲热讽。

    人死了却成笑柄,曲家人难以接受,他们将质疑的矛头直指局长杨宇军。

    死者的三弟曲贵林称,曲宏峰平时饮酒很有节制,当晚酒桌上肯定有人和他拼酒,把他灌得酩酊大醉。司法局长杨宇军亲自开车送他回家,可是曲宏峰住在县城的西北,却被送到位于县城西南的“老外贸”,可以说是南辕北辙。当天杨宇军并没喝酒,非常清醒,所以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杨宇军比曲宏峰大5岁,曾任宝清县文化局长。当时,曲宏峰是负责文化的乡干部,因为都是文化口的,所以两人原来就认识。

    据曲贵林介绍,曲家办丧事时,作为司法局的主要领导而且是酒局召集人的杨宇军匆匆露过一面之后,就再也没见到影儿。而当晚参加酒局的其他几个人,更是连面都没见过。

    死者家属希望酒局的主人杨宇军把当天出席酒局的人召集到一起,商量补偿办法。杨宇军以其他人都不同意为由推辞。

    曲贵林说:“谁说这事与他们没关系?如果说曲宏峰被送回来醉死在家里,我们二话不说。可现在人是你杨局长叫走的,给你陪客人,吃饭也是在你家开的绿色庄园,喝醉后又不明不白地被送到了城郊,人被冻死了怎么能说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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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5-28 A09版 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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