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制药一个26岁的普通职员,在两年多的时间里,用简单而笨拙的手段,先后22次挪用公司资金2000余万元用于赌博,直到畏罪潜逃后才案发。今年3月底,广州中院以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终审判处他14年有期徒刑。 一位知情者称,在这起惊人案件的背后,有广药集团的内部管理问题,有上市国企的财务制度漏洞,也有深刻的教训和反思。
近期,白云山制药厂的领导有点头疼。
关于2000余万元资金的挪用事件终于有了结果,记者们纷至沓来,欲求事件的详情。
此前的3月29日,广州中院以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终审判处肖沛林14年有期徒刑。对于这一结果,肖沛林和家人都表示接受。
认识肖沛林的人都无法将其与挪用资金事件挂钩。肖沛林给他们的感觉是“踏实的孩子”。
肖沛林作案手段的简单和笨拙令人惊讶,而简单的背后便是该公司管理制度的严重缺位。
肖沛林事件发生,广药集团高层9人腐败窝案也被人们再一次旧事重提。
22次挪用了2028万
“这个案子影响确实很大。”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党委书记周志魁4月24日第一次面对媒体谈这个问题,之前都是制药总厂的上级公司——上市公司“白云山股份公司”负责接待记者来访。
3月29日,广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肖沛林挪用和侵占公司资金2028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共获14年刑期。
肖沛林1977年11月19日出生在广州,中专学历,案发前任白云山制药总厂出纳员。2003年2月第一次向公司伸出贪欲之手时,年仅26岁。直到2005年8月案发,先后22次伸手。
2006年7月,时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王华元针对此案作出批示,要求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件分析,“国企的财务管理及支出应引起我们重视”。
2006年9月,案件查处至“收尾”阶段,广东省纪委和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此案的情况通报,该通报同时抄送给了中央纪委和监察部。
通报分析说:“肖沛林案有三个特点:1.涉案金额巨大。肖作案先是从几万元开始,到几十万元,再到几百万元,直至累积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肖所侵吞公款基本上用于赌博,涉案金额巨大,在广州市近年来的职务犯罪领域实属罕见。2.作案持续时间长、次数多。肖在2003年2月至2005年8月间持续作案22次,涉案金额最大一笔为290多万元。3.作案手法简单。肖沛林一律采取截留客户支付的货款和该厂支付给客户的原料款,用伪造的银行退票重新从该厂开出支票,虚构支出用途,加大支出金额,然后将骗取的支票套取现金侵吞公款。”
通报分析,发案根本原因是:所在单位缺乏严格的内控制度。
对于财务制度漏洞,周志魁认为省纪委分析的过于简单,实际情形更为复杂,不仅仅是“缺乏内控制度”几个字所能概括。
两级财务制度造成漏洞
白云山制药总厂是广州首批上市公司“白云山A”(代码000522)的分公司,也是主体公司,全称为“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长达22个字,一般人简称白云山制药厂就可以了,但是开银行支票就必须一个字不差地写全称,有时候支票名称栏还填不下。”白云山制药总厂纪检室刘主任告诉记者。
而这个不为人注意的细节,恰好被肖沛林挪用客户货款时利用。曾胜是医药经销商,他2004-2005年从白云山制药厂买了几百万元的药,2005年8月对账时发现,支付的几百万元货款不知去向。他和制药厂如此结算:制药厂生产科到厂财务科开具发票给广药集团,广药集团开出支票给生产科,生产科再将支票交给财务科肖沛林。2004年10月25日至2005年7月25日,广药集团交给肖沛林5张支票,由肖沛林在支票存根上盖白云山制药总厂财务科专用章,再由财务科将支票存根交给广药集团,支票交给肖沛林。
而肖沛林以“制药厂单位名称太长,经常会写错”,要求开票人不要填写,由他拿回去加盖公司印章。据统计,仅是用“名字太长不要填写”这一小手段,肖沛林就获得了十多张空白支票。
空白支票到手后,肖沛林找到中专同学吴玉峰帮忙支票套现。吴是另一个集团公司的会计,先后帮忙套现了1500多万元,取得了28万元的报酬。但他因此成为挪用资金罪的共犯,今年3月29日被广州中院判刑2年6个月,并在1500万元的损失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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