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巡逻车在凌晨2点执行夜巡任务时被一辆大卡车撞毁,造成1名交警、3名协管员死亡。
之所以在凌晨上路查车,与响水县交警大队下达罚款指标有着密切关联。该县交警大队给下辖的每个中队都定了罚款指标,而且罚款指标还年年提高。
警车被撞 四人遇难
“案子拖了这么久,我在北京、南京、盐城和响水之间不知跑了多少次。为了李立佳的案子我几乎每天都睡不好觉。”2007年1月9日,坐在记者对面的张平花烦乱地搓着双手,甚至有些自言自语。
张平花,江苏省响水县医院的一名助产士。李立佳,江苏省响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有中队的副中队长。这是一对感情一向很好的夫妻。然而,2005年11月18日的那场事故却让这对夫妻永远阴阳相隔。
“2005年11月18日2时许,在盐城市响水县境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停在安全岛上执行夜巡任务的交警巡逻车,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大卡车猛烈撞击,车毁人亡,警车内的一名交警和一名协管员当场死亡,还有两名协管员也因伤势过重,在当天上午经抢救无效死亡。卡车驾驶员受轻伤,现已被当地警方控制。”这是对当时事态的简要报道。
事发地点位于江苏省响水县大有镇境内,接近灌东盐场的308省道和226省道交界处。事故发生地点非常偏僻,周围离得近的只有一户居民。据唯一距离事发地点较近的邵维志介绍,由于有气管炎,当晚他一直到12点才睡着。“我刚睡着就听到有人使劲敲门,门打开后,此人就说:不好了,撞到警车了,车上的几名执勤人员可能都死了。”
在事发地点的路边,破碎的汽车玻璃散落一地,两根警戒路桩也被撞掉,路边的草地上还有两顶出事交警的帽子。另外,一辆装载水泥的大卡车从308省道上翻了下来,长长的车身南北向“躺”在路北面,车头被撞得变了形。由于惯性的缘故,车箱后面的水泥包都倾翻到了车头上,散了一地。在卡车东面不远处,被撞扁的警车,半边车身明显往里瘪,车门已被撞开,车的后备箱盖子不见了踪影,车后面也没了车牌,只有在车身上看到“9136”的字样。
后经调查,卡车驾驶员是滨海县东坎镇人刘建中,而警车内大有交巡警中队副中队长李立佳、协管员李利亚当场死亡,另两名协管员田其荣和李松受重伤,刘建中本人受轻伤。两名协管员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早晨6时许死亡。
一审认定系故意杀人
一起事故带走了四个鲜活的生命,留下了四个伤痛的家庭。
2006年3月20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对刘建中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9月4日,盐城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建中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同时还被判赔高达127万余元的经济赔偿。
司法部门对现场进行了多次的模拟实验和勘查,认为刘建中的行为应属故意。
2006年12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
由于李立佳四人去世起因于执勤,所以作为家属,张平花等人向响水县公安局提出追认李立佳、田其荣、李利亚、李松四人为烈士的请求。而据有关方面消息,江苏省公安厅方面亦拟给予四人家属各10万元抚恤。然而,一年多的诉讼并没有带给四个家庭较为确定的消息。
而家属的一再要求也令响水县公安局的领导层颇感为难。“毕竟如何处理被告人那是要由司法机关判决后才能确定的。”2007年1月9日,响水县公安局一位副局长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然而,2005年对于响水县交警队而言注定是一个多事之秋。
就在撞车事件发生之前的七天,2005年11月11日晚10时,江苏响水县公安局交警任海华,在连续工作了32个小时之后,因疲劳过度,导致“心源性猝死”。而据了解,任海华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从未休过完整的节假日,平均每年加班时间累计达700多个小时。
两名交警3名协警的先后离世,在响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许多人心中留下了重重的阴影。
许多人私底下将同事之死跟繁重的工作任务联系起来。
据媒体报道,2004年8月,李立佳调任大有中队副中队长,2005年8月,大有中队的内勤被调走,工作的重担全部落到了他的肩上,即使休假也是晚上回家,早上又赶到单位。大有中队纠正违章登记簿和处罚单显示,李立佳不分白天黑夜带领协管员上路巡查,有效地减少了动态交通违法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交巡警大队大队长王建平告诉记者:“李立佳对工作特别认真负责,2005年11月17日23时许,已经工作了一天的李立佳带领3名协管员在路上巡查后,回到中队每人只吃了一碗大碗面后,又随即上路执勤。”作为主持工作的副中队长,他完全可以休息,但他没有那么做。据统计,2005年1至10月份,大有中队共查纠交通违法3627起,列全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各中队前列。2001年以来,李立佳放弃节假日近300天,加班时间近2000个小时,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350起。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