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起汽车贷款诈骗案——1.2亿元银行贷款被骗,将汽车金融市场乱象推向顶点。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10月,我国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呆坏账已逾1000亿元,其中四大国有银行占了呆坏账总额的81%以上。 专家指出,保证金融安全,除了建立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加强银行业完备的内、外监控体系刻不容缓。
2006年12月19日,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起汽车贷款诈骗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主犯陈峥、施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到15年不等。
至此,这出由银行“内鬼”和汽车贸易公司联手上演长达近两年的现实版“无间道”终告结束,也将层出不穷的汽车贷款诈骗案件再次拉入公众的视野。而相继被骗的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的资金损失则高达1.2亿余元。
“此案属于银行系统监管不力,造成内控系统失效的典型案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邹平座博士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损失如此惨重的主要原因并不是汽车消费贷款本身,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做,汽车贷款的风险没有这么大。”
“骗贷神话”骗出1.2亿
2003年10月,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发现长期从事汽车贷款业务的北京中正创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正创为公司)贷款有问题:多达200多笔贷款没有将购车手续交回银行。此后,相继有四五十名贷款客户向银行表示,他们根本没有收到贷款。
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立即终止了与中正创为公司的合作并报案,同时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报告也显示:中正创为公司共向建行宣武分行贷款556笔,共1.8亿余元;其中不正常贷款为252笔。
很快,该公司的老总、今年31岁的北京人陈峥被警方锁定。
2002年9月,陈峥用10万元买下了北京中正创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汽车贷款和融资业务。陈峥自任公司总经理,亲自操纵汽车贷款业务。
2003年1月16日,中正创为公司经过审批,与建行北京分行签订了《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书》,2月14日又与宣武支行签订了《汽车消费贷款补充协议书》,成为建行北京分行开展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有效期一年。
按正常程序,购车客户应与中正创为公司签订购车合同和借款合同,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收入证明等个人资料的复印件。公司收取车辆首付款,并将客户资料交给银行,由公司作担保进行贷款。而中正创为公司的客户却不用交购车首付款:由该公司开具首付款收据放到贷款资料里交给银行骗取贷款,此后银行批下来的贷款则全部由陈峥操纵。
2003年6月到10月之间,由于发展其他业务失败等原因,中正创为公司加快了骗贷步伐,通过业务员、朋友等各种关系拉“客户”。其中一次,陈峥利用新发展的12名客户的个人材料,通过建行宣武支行成功贷取1200万余元的车款,和以前一样,这一巨款也未被用来给客户买车。
同时参与诈骗的还有北京财雄公司法定代表人施艺和总经理郭晓航,两人作为中正创为公司的融资客户,参与了其中22笔贷款共1576万元的诈骗。
据施艺交代,经他手的贷款有一半没有买车,而是用于财雄公司的运营和个人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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