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表明,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了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缩水”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25万户。在工商部门的严格执法下,我国市场监管的确得到了很大加强,不过在监管加强的同时,我国个体户却面临一场“缩水”危机。(市场报12月8日)
市场经济的主体应该是多元化的,竞争的主体越多,说明市场经济越有活力。个体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方国家,往往把个体经济的情况视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英国最近几年经济情况比较好,正是得益于个体经济的发展。以英国贸工部下属的小企业服务局公布数据为例,在2005年初,英国的企业数量达430万家,比上一年增加5.9万家,增幅1.4%。而这其中有320万家企业没有雇员,也就是说近75%的企业都是“个体户”。
为何我国经济欣欣向荣的同时,个体经济却在缩水呢?笔者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沉重的税费负担。个体经济在成长过程中由没有人管,到谁都想管,导致个体经济负担不断加重。根据全国工商联的有关调查,一些地方个体私营企业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出外经营手续费、工商年鉴、发票结报费、市政押金、电脑票据工本费、土地设施、房产抵押管理费等各项政府征收税费和基金多达375种,这还不包括各种摊派、赞助、协会收费、有偿宣传费、部门下达的报纸杂志费和非生产性招待费。繁重的政府收费使得个体私营企业的成本不断提高,也使很多个体户不堪重负而关门倒闭。
我国个体经济严重缩水有两个不得不重视的原因,一是政府管理功能发挥过度,而创业服务相当程度上处于缺位状态,不仅登记、审批制度依然繁琐,而且投资环境和治安也得不到保障,这是制度性的因素造成的;二是我国许多领域的经济垄断行为不但没有削弱,而且还在不断加强,除了传统的国有垄断企业,还进来了许多带有垄断性质的跨国集团公司。而我国的《反垄断法》依然在博弈之中,这让本就处于竞争弱势地位的个体经济,在高成本面前不得不萎缩。
回望历史,个体经济曾经为我国突破计划经济的樊篱、搞活经济立下了汗马功劳。看看现实,个体经济的缩水,不仅仅是民生之痛——公众创业热情不再,创富激情消弭;更是经济社会之痛——在全球商业运营活动的便利性排名里,中国仅仅位居175个经济体中的第93位。在175个经济体中,我国开办企业的排名只在128位,在税制税收方面是168位。展望未来,我国应该加快脚步,采取更加便利的措施鼓励个体经济的发展,如美国就允许在纽约最昂贵的街道上摆摊,并且企业初始资金的比例为零。更要注重服务,有效遏制垄断的同时把垄断行业向民营开放,我们共同期待个体经济的下一个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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