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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垄断腐败须剪权力“脐带” |
□李克杰 |
发布日期:2006-11-27 查看次数: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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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垄断行业除了存在备受抨击和质疑的“福利腐败”外,还有更为严重的“病症”:贪污贿赂、侵占资财和生活腐化,它已成腐败犯罪的“重灾区”。资料显示,电力、通讯、公用事业、交通、教育、金融等部门和行业,由于掌握着管理处罚、资金信贷、审批调配、工程发包、质量监督等权力,成为滋生腐败犯罪的高发区。2005年,反贪污贿赂总局确定的六个重点领域和行业中,侦破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1/4。
垄断行业的严重腐败问题,深深伤害公平正义,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不仅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也引起政府高层的高度重视。遏止垄断行业腐败已成为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面临的紧迫任务,刻不容缓。笔者认为,要彻底遏止垄断行业腐败,必须先斩断其权力“脐带”,后去除其垄断优势。
因为在笔者看来,世界上所有的腐败机理都是相同的,究其根源都源于两个字:权力。有了权力就可以支配他人,分配利益,于是就有了腐败的可能;而当这种权力得不到约束和制约时,滥用权力、权力寻租、以权谋私、以权谋利也就成为必然,可能也就变为现实。这一点,数百年前的西方法学家早已断言,不同时期不同国度至今仍无出其右者。
中国的垄断行业腐败主要源于两点:一是权力,二是优势即垄断地位。其中权力是指国家公权力,而垄断地位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强大“社会权力”,因为垄断意味着掌控着重要和紧俏资源的使用和分配权力,在同行业中独一无二。在中国的当前语境下,权力与垄断是相辅相成、彼此依赖、相互生成的。权力呵护下的垄断可以获得更大利益,从而也使权力受益;垄断滋养下的权力反过来更加庇护垄断,使垄断地位更巩固、利益最大化。于是,权力与垄断就结成了特殊利益集团,相互利用,相互照应。事实不正是如此吗?近年来我国垄断行业的每次改革都变成了涨价,每次改革都在行政部门的呵护下使经济利益进一步最大化。垄断行业没有竞争之忧,坐拥超额利润,于是也就催生了贪污侵占、福利腐败、生活腐化。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的垄断行业经常在两个面目之间变换,当它面临竞争追求利益最大化时,它以公共利益为由借国家权力的面目出现,以说一不二的强制性提价收费,聚敛钱财;而当需要加强制约,被要求廉洁运行、降低工资时,它又以企业和市场主体的面目出现,诡辩高工资是经营好贡献大的结果。这样以来,垄断企业不仅可以两头沾光,而且还可以两头都不受约束。这也使得垄断行业既有获得和支配巨额经济利益的便利,也有行使和寻租公共权力的便利。在这样的背景下,垄断行业成为腐败“重灾区”是必然的。
不可否认,垄断行业对周边地区和行业经济具有巨大的带动作用,但它却是以破坏平等竞争这种普遍的市场经济规律为代价的,其结果必然是市场秩序混乱、交易不平等。由此而产生的另一种腐败辐射作用也是非常巨大的,因为它们掌握着管理处罚、资金信贷、审批调配、工程发包、质量监督等一系列重要权力,使得别人不得不投靠它、讨好它、贿赂它来获得利益,于是围绕垄断的腐败链迅速生成。
总之,要遏止垄断腐败,不触动权力无法切断垄断支撑,而如果不去垄断优势也就不能切断腐败的营养。只有既断权力“脐带”又去垄断地位,垄断腐败才能得到有效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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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2006-11-27 A01版 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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