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怀着对太平洋公司的信任应聘而来,也希望与公司同步发展,但现在的实际情况却与当初的愿望相差很远。最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庆安县营销部的员工反映:“庆安营销部拖欠我们2002年9月24日至2005年7月30日工资及业务提成(优待金)。希望通过媒体,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据了解,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庆安县营销部成立于2002年9月24日,成立时的负责人为李群英,一直任职到2005年7月底。营销部成立后公开向社会招聘业务人员,最多时员工为21人,营销部宣布的劳动待遇为基本工资每月300元,业务提成(优待金)为保费收入的15%至20%。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们积极开展业务,保费收入2002年为31万;2003年为80多万;2004年为102万;2005年1月至2005年7月为70万;累计保费收入为280多万元,扩大了太平洋财产保险在庆安县的影响,发展了一批忠实客户。但与员工勤奋工作相对应的却是,承诺的报酬完全没有兑现,员工们的工资被严重拖欠,没有一个员工(李群英本人除外)能拿到应得的基本工资和业务提成。
由于长期被拖欠工资,大部分员工无奈离开,到2005年7月,营销部只剩下4名员工。对于拖欠的工资,员工们多次向营销部负责人李群英讨要,李群英在2005年7月向其中三位员工以营销部名义出具了欠条,分别为45000元、10000元和6000元,对于其他员工的欠款则没有书面的凭证。李群英在2005年7月因管理不善,保费收入亏空等原因被迫辞职后,员工们为拖欠工资事宜多次向绥化中心支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进行反映。分公司派稽查处处长于丹前往庆安县实地调查,了解了欠款事实,但至今没有解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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