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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转让,政府怎能越俎代庖
魏全辉 侯玉
发布日期:2006-4-17   查看次数:835 【字号 】【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市政府瞒着职工,将集体企业——一个客运公司低价转卖给一家摄影公司,职工、投资者知情后强烈反对,因此引发了政府部门同客运站保卫者之间长达一年的拉锯战。时至今日, 90 多台大巴在广东省恩平市停放了一年多,一个主要的客运站一年半没有卖出一张车票。
 
  

停业一年半的客运站

  4 月 7 日 , 325 国道的恩平收费站出口处,几十台大巴、小巴一字排开,车前飘着横幅——“公司不知去向,车辆无法年审。” 5 月 1 日 ,客运企业黄金时间又将来临,这些客运车辆却只有眼睁睁看着的份儿。

  同一天,在恩平市“富源车站”客运站场,几十台档次不同的客车也停放在那里。车辆锈迹斑斑,轮下杂草丛生,售票台、候车厅空无一人,站前偶尔走过乘客,带着疑惑的表情:这车站怎么不卖票?

  富源车站及其企业恩平市运输发展总公司,在当地常被简称做“二运”,以区别另一个客运站。“二运”有车、有站、有线路牌,但是中止正常营运,已经持续了一年半,时间要从 2004 年 11 月 24 日 算起。

  11 月 24 日 晚,“二运”的职工和股东惊恐地发现,江门汽运集团来了一批人,准备开走公司的大巴、搬走车站的修理工具等器具。职工们马上报警,这些人告诉职工:“二运”已经被政府卖给江门市蓬江区色色摄影设备有限公司,色色公司又将公司转卖给了江门汽运集团,他们正准备接管企业。直到这时,二运的职工和股东们才知道,他们的企业,已经被政府悄悄卖给了色色摄影公司。职工们说:“我们总公司下有 5 个子公司,总资产有 4000 多万元,除去负债,还有 2000 万元,政府 940 万把我们贱卖了。”

  知道企业被卖后,二运的职工和股东开始为讨回企业四处上访。 2004 年 12 月,一份有 101 个职工、股东签名的上访信中说:二运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后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全部财产属职工集体所有,但恩平市政府以及恩平市交通能源集团,不经过职工决议,暗下里把企业卖给了江门色色摄影设备有限公司,严重侵犯了职工和投资者的权益。

政府:有权力卖掉集体企业

  恩平市政府对此事也感到十分棘手,合同签了一年多,停运造成近千万元的巨额损失,色色公司拿不到企业,股东们到处上访,为了接管企业,甚至多次出动了警力去维持秩序。

  恩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国壮对记者说:“二运不是政府转卖的,而是按职工要求,按法定程序进行转卖的。”他说,二运是交通能源集团下面的集体企业。二运转卖时,召开了职工大会和董事会,又向上申请,经交通能源集团讨论后,上报企改办,然后提交市资产委员会报批,召开会议后,同意转卖方案,委托交通能源集团具体操作,于是执行下去。全部方案符合法定程序。

  卢国壮认为,现在之所以出现僵局,原因是二运的“挂靠车主”在闹事。他说,二运由几块构成,企业职工 130 人,退休了一半,只剩下 60 多个职工。其他的都是挂靠的车主,这不符合规定,但这种情况也很多。二运的资产不够,靠的是私人老板买车挂靠,就是这些挂靠车主一直闹事,一直上访,改革无法进行。

  市政府办主任周国富更具体地向记者介绍了转卖企业的情况。他说,二运最先是一个搬运站,后来成立“恩平市运输发展总公司”,性质是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1995 年企业改制,改成“恩平市运输发展有限公司”。但有限公司成立后,实际是空壳,仅仅是工商局注册登记,在往来财务、车辆登记、房产登记抵押等等一切业务领域都是用的“总公司”名义。而且没有法人治理,没有分红,因此,二运还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的主人就是企业的全体职工,而不是挂靠车主。转卖企业,不必得到挂靠车主的同意。”他说。

  恩平市企改办、资产办的相关负责人在记者采访时,都认为二运的转卖是依法进行的。如果是集体企业,市政府就有权力卖掉吗?资产办的张主任对记者说,政府有这个权力,集体企业也是公有企业。张主任解释说:“全国集体企业分两类,一为城镇集体,一为农村集体。对于集体企业管理,在江门,资产不大,基本是由资产办统一管理。 1998 年 3 月,按照 2 号文精神,改制的集体企业,同级政府办公室或综合部门等分头负责,没有归口的,经委负责。相对恩平来说,管理职能交给了资产办,基本是按照国务院条例进行管理。市级集体企业 318 家,后来根据省委文件,成立四大集团,企业划四块,分交给集团。对集体企业如何管理,地方是参照国有企业。运输总公司以前是交通局下属企业,后划给交通能源集团,经营一直亏损,自有车辆 22 台,其他是挂靠的车辆,他们要求整体转让。改制中,上报了两份报告,向企改办等上报了方案,确定了改制模式。改制能否成功,关键是是否有买家。需要选择有实力、对恩平有利的企业。运输企业涉及恩平的形象,比较慎重。最后出于多方考虑,选择了色色摄影公司。”

职工:政府部门弄虚作假

  在停业的客运站门口,挂着两个牌子,“恩平市运输发展总公司”和“恩平市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前者是集体企业,后者是由前者转制而来的民营企业。两个牌子,是同一个公司。

  交通能源集团董事长刘惠成接受采访时说:“恩平二运(恩平市运输发展总公司)是一个集体企业,但资产构成中有国有资产成分,如线路牌,因此政府有权力卖掉企业。我们不承认有限公司,它是个空壳,我们只承认集体性质的总公司,我们卖的也是这个集体公司。”

  吴东发就是所谓的“集体公司挂靠车主”,像他这样的人近 50 人。

  “我们不是‘挂靠车主',是后来二运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我们自己买了大巴,然后投资入股。有限公司成立已经 10 年了,每年还到工商局年检,它跟交通能源集团没任何关系,凭什么让这个集团卖给了色色公司。”吴东发说。

  据记者了解,吴东发等人每人都跟二运公司签订有合同,他们自己购买客车,过户给公司,然后参与客运经营,经营时间约定 10-20 年不等。他们投资的车辆占去了公司车辆绝大部分,约 80 台,而公司自有的车仅有 13 台。如果没有这些投资者,二运连三类客运企业的资质都不够。

  车主们说职工跟他们一样对卖企业不知情,而政府却言之凿凿说是召开了职工大会由职工决议转卖的。记者通过电话和面谈分别采访了二运的约 10 名职工。除一名职工不愿接受采访外,其他几个职工都明确对记者说,把公司卖给色色之前,他们都毫不知情。至于政府一套套的手续,他们直接指出:都是弄虚作假的。对两份职工集体签名文件,职工们说:“前一个签名,跟把企业卖给色色一点关系也没有。后一个签名,是公司被卖了一年多以后签的,签名时门外站着很多警察。”

  转卖企业给色色公司的合同书上,甲方是“恩平市交通能源集团”。合同中写着,整体转让价 940 万元,两部分构成,包括转让价 460 万元,资源使用费 480 万元。转让价又包括职工遣散费 26 万元,改制费用 20 万元以及转让期间企业损失 90 万元。所谓资源使用费,据解释就是线路牌的使用费。这些钱全部划入恩平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也就是进入政府财政账户。

  从合同中可看出,集体企业被卖掉,职工们除了安置费用,其他钱全部归政府所有。

为何非卖给摄影公司

  “二运”曾经准备与广州知名的运输企业兴华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合作,由兴华方出资控股,成立恩平冠忠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但是在恩平市政府的反对下,合作协议最终流产。兴华公司白忙活了一场,协议都签订了,最后却作废,为此也对恩平市政府有不少怨言。

  卢国壮说,政府不同意兴华公司进来,是因为他们提出的条件过于苛刻,而色色公司提出的条件政府比较能够接受。因此最后政府选择了色色公司,没同意兴华公司。

  吴东发等人告诉记者,股东们极力反对色色公司收购二运集团,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公司被贱卖,而作为股东却完全不知情,这起码侵犯了知情权;二是公司的资产即大巴,绝大部分都是股东们自己购买后加盟的,并不是企业能随意处置的;三是投资者跟原来公司签订有承包合同,有的 10 年,有的 20 年,都还没到期。企业一转卖,这些合同就作废了,再重新签合同,恐怕又得交一笔钱。再说,色色公司又不是专门搞客运管理的。

  从 2004 年 11 月份开始,股东们就开始了客运站“保卫战”。其间,政府多次派出公安人员打算强制接管,最后都不了了之。政府方面认为主要闹事的是吴东发等人, 2005 年底恩平市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的名义把吴东发拘留了半个月。

  广东省政府督察办的一个官员对此认为:“政府这样做,是基于一个错误的认识,即认为集体企业的财产政府可以随意支配,事实上无论集体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政府都无权干预,无权支配其财产,恩平市的做法是十分荒唐的。”

  目前,恩平市政府加快了步伐,准备强制接管企业,履行交通能源集团跟色色公司之间的转卖合同。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6-04-17 A07版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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