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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员“天价辞职”被告上法庭
白涛
发布日期:2006-3-13   查看次数:770 【字号 】【打印】【关闭

□ 3 月 7 日,东航江苏公司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机长佟晓波并向其索赔相关损失 210 万元一案,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据媒体报道,因机长辞职而引发航空公司索赔的案例已不罕见。此前,杭州两机长因要辞职而分别被公司开出 389 万元和 330 万元的巨额罚单;厦门航空公司机长辞职引发的巨额赔偿案,最终以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起诉而结案。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一名机长在 2004 年底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要他赔偿 804 万元后,才能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 在职工频频下岗的今天,这些拿着几十万年薪的飞行员,却要担着“违约”的风险和精神压力来打昂贵的人才流动官司,到底是为什么呢 
  

飞行员应否有选择跳槽的权利?

  “他们虽然‘高高在上',但他们也要接受劳动法的约束,享受劳动法赋予的权利。为了寻找更适合发展自己的平台,他们也有选择跳槽的权利。”佟晓波的代理律师、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崔武对记者说。

  据介绍,佟晓波于 1993 年从部队转业分配至东航江苏公司从事飞机驾驶工作,双方于 1996 年 5 月签订了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2005 年 10 月 14 日佟向公司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辞职申请中称,鉴于公司目前的状况和本人的情况,感觉无法再在公司继续干下去,因此提出辞职申请。但公司不同意他辞职,因此也未为他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005 年 11 月 17 日,佟向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东航的劳动合同,并愿意就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崔武律师认为,佟晓波是在没有影响单位正常飞行秩序的情况下,单独向公司提出辞职,而且是在提出辞职 30 日期限届满以后,才向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其单独、单方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劳动合同于辞职 30 日后解除的主张应予支持。

  而中国东方航空有限公司东航股发( 2005 ) 438 文件《关于做好飞行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这样规定:“对 2004 年 3 月 1 日后提出辞职但没有其他航空公司接受的飞行员,由个人赔偿其训练培训等费用,并做停飞处理,其个人与飞行相关的飞行驾驶执照、技术和身体档案等资料不得归还本人,由公司统一保管。”

  “这是明目张胆地阻止人才合理流动。”崔律师说,“佟晓波先生现在没有航空公司接受,不等于将来没有人接受。该文件一方面要求找不到其他航空公司接受的飞行员赔偿培训等费用,一方面又不给这些飞行员驾驶执照等资料,我们认为是明显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因为只有花费若干培训费用才有可能领取到驾驶执照。”

210 万赔偿是否合理?

  东航江苏公司认为,根据 2005 年 5 月 25 日民航总局《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和同年 6 月《关于贯彻落实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 2005 年 3 月 1 日前已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的,原则按照 100 万作为对原航空公司的补偿。 3 月 1 日以后辞职的,原则上以初始培养费 70 万元为基数,按工作年限每年递增 20% ,最高以 10 年计,即 210 万元; 45 岁以后的,再从 210 万元开始以年均 20% 递减,最低为 70 万元。因此, 39 岁的佟晓波工作已满 10 年,需赔偿公司 210 万元。

  而佟的代理律师崔武说:“计算用人单位的损失应该实事求是。”他认为该文件要求考虑“招收录用培训飞行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是合理的。说明文件中 70 万 -210 万是实际损失的赔偿数额,而不是惩罚性质的赔偿数额。

  1996 年 5 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惩罚性质的赔偿费用没有约定。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210 万的赔偿费用是佟晓波先生跟东航江苏公司签订合同时无法预期的。因此,该文件不能作为计算赔偿数额多少的依据。而应该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由佟晓波先生赔偿东航江苏公司实际花费的培训费用损失。

  据崔律师介绍:我国法学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也都对部门规章有着相同的认识,认为部门规章只是具有“参考”作用,案件的审理只在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才会酌情采用部门规章的规定。而本案中,我国的劳动部门已经对于此种情形做出了完整的规定。

  崔律师说,东航江苏公司出具的培训花费清单,只要有合法支出凭据证明,我们都予以协商。但在赔偿培训费的时候应该减去佟晓波先生已经在单位服务十多年的摊销部分才算合理合法。如果不考虑广大飞行员对飞行事业的贡献,所有花费的培训费用不打折扣一律让飞行员买单,那必然是显失公平的霸王逻辑。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6-03-13 B03版 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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