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8日,中石化和旗下炼油企业发布公告,获得中央财政一次性补贴 100 亿元。中石化获得巨额财政补贴再次引起了市场对成品油价格改革的关注:如果成品油价格无法作到市场化,政府为企业埋单的现象今年将会再次出现。
政府要跳出“花钱难买两头好” 中央财政部门给予中石化以财政补贴,和行政给付行为很相似。但在我国行政给付一般仅指行政物质帮助,它是指行政机关对相对人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无论受到补贴的中石化,还是没有得到补贴的其他企业或一般公众,即使感到利益受到侵害,还不能通过目前的《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寻求救济。 财政部对中石化的 100 亿元的补贴属于中央财政支出,我国 2005 年批准的中央财政支出约为 1.9 万亿元人民币,财政部作为中央预算的执行部门,必须确保 100 亿元的拨付符合 2005 年的预算规划。并且应该按照《预算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在年度末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委会委员有提出相关质询的权力。 从法理上来说,中央财政部门对于中石化和炼油业单独给予巨额财政补贴,这无疑会损害其他企业公平竞争的权益,并且由于无法区分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政府的“关怀”并不利于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反而使企业的预算约束软化。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反垄断法》,因此对这种行政性质的垄断还不能进行有效的法律制约。 根据我国《加入 WTO 议定书》第 10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国有企业的补贴将被视为专项补贴,特别是在国有企业是此类补贴的主要接受者或国有企业接受此类补贴的数量异常之大的情况下。中石化接受的补贴属于专项性补贴,而在去年的前 7 个月,我国成品油出口增长 45.5% ,由于《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ASCM )在确认是否存在补贴时并不考虑补贴的成员方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因此出口企业难免受到国外的反补贴调查,甚至被课以沉重的反补贴税。这种补贴也与我国在《加入 WTO 议定书》附件 5B 中承诺逐步取消对亏损国企补贴的精神不符。 总之,我国目前规范对国有企业财政补贴的法律规范还很不完善,在实践中往往取决于政府的政策。我国应当尽快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改革目前成品油市场的政府指导定价体制,实现定价的市场化,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从而明确区分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避免少数部门的机会主义行为,防止它们将小集团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也使政府跳出“花钱难买两头好”的被动局面。
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一场革命” 国库单一账户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制度 , 美、日、英、法等经合组织国家都实行这一制度。在我国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 是对我国现行拨款方式的根本性改革 , 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场革命”。现行的拨款方式 , 已不能适应现代财政的高效分配和全程监督的职能 , 必须进行改革。实行国库单一账户 , 财政资金将在实际使用时 , 从国库账户直接划入商品和劳务提供者账户 , 单位、部门账户将被取消 , 财、银、库实行电脑横向联网 , 可以增加财政支配和调用资金的速度和规模 , 实现拨款一次到位 ,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单一账户 , 财政部门可以了解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 , 以财政资金全过程进行监督 , 加强了财政监管职能。使用单一账户 , 还可以强化预算约束和预算执行 , 减少、杜绝“条子”拨款 , 加快净化预算执行进程。 西方国家的财政支付遵循全方位监督的原则 , 不仅重检查而且重管理 ; 重视审计的深度、广度和力度 , 不仅仅重视集中性、突击性、阶段性、专项性的事后检查 ; 重视审计部门在预算监督中的作用 , 进行全过程监督。因此应借鉴国外经验 , 结合我国的财政拨款制度的改革 , 审计机关应对财政拨款进行全过程监督。要求进一步明晰政府财政支付所涉及的事权与财权 , 明确财政拨款设立的权限、期限、数额以及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的办法等 , 使专项拨款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 并逐步向规范化的财政支付制度过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