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行在《羊城晚报》刊登出农行广东省分行“催缴国家助学贷款欠款公告”,公开了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惠州学院、广州体院等22所高校535名欠款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欠款金额等个人信息,并要求“榜上有名”的欠款学生在11月30日前还清欠款。(《新快报》11月16日)
公布欠贷学生名单不妥
□刘义军
众所周知,如今无业可就的大学生并非少数。即便找到了工作,也未必能马上具备还款能力。在物价居高不下的当下,除开房租、水电费等必要的生活支出,可供支配的收入的确相当有限,并不够偿还贷款。从当前的就业现状来看,除少数大学生存在诚信问题外,大部分拖欠助学贷款的学生可能确实出于无奈。在这样的情况下,农行将欠款学生名单公布,无疑将欠贷学生推向了火山口。因此,笔者不赞成农行公布欠款学生名单。
而且,据媒体的问卷调查,有四成多人反对银行曝光。虽然农行在媒体上发布催收公告,可能是由于联系不上拖欠贷款的学生,属于债权人在两年的有效诉讼期内向债务人提出追讨债务的主张,其目的是要促使债务人还款,而不是为了让债务人出洋相。但在公共媒体上公布个人信息的做法,多少都会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如果一些学生是因为找不到工作而拖欠贷款,那么银行这次公布他的个人信息,可能会使他更加找不到工作,这样就会造成恶性循环,银行也无法拿回拖欠的贷款。因此,农行应该选择其他途径延长诉讼时效,尽量避免采取在媒体上公布个人信息的做法,应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保护非恶意拖欠贷款的学生的名誉。
农行可以公布欠款学生名单
□杨 涛
反对公布名单的主要理由是“此举侵犯个人隐私,影响学生名誉”。对此,我认为公布这些欠款学生名单,不仅不是对他们隐私权的侵犯,而且有利于促进我们社会的诚信建设。
所谓隐私,是指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而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学生拖欠银行的贷款,银行在其不按时还款的情形下,公布其不按时还款的情况,这种不按时还款的情况不是个人的信息与秘密,它涉及银行与学生之间,是关系到银行利益的信息,也是一种可以公之于众的信息,不属于隐私。在这里,银行在公布相关欠款的情况时,公布了其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属于个人隐私的一种。但是,由于有身份证号码才能方便识别不同的欠款人(重名的现象很多),因此,为了维护银行正当追索贷款的需要,进而维护我们社会的诚实信用的良好氛围,为债权人与公共利益考虑,是可以适当地限制欠款学生的隐私权,可以将其身份证号码公布。
如果技术和条件允许,今后我们还应当将这些拖欠银行贷款的信息在全国各个行业共享,让欠款的学生感受到不守信的后果,这样才有助于我们建立一个诚信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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