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举报是一种随着网络发展而产生的新型举报方式,即举报人将所掌握的案件线索,通过网络传递的方式向国家机关网上举报中心进行举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认为,网络举报与传统的举报方式相比,提高了效率,也加强了举报人和国家机关的互动,值得提倡。(8月27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举报是司法机关查处案件的重要途径之一。据最高检统计,历年来在查处的经济犯罪案件中,由举报线索立案的一般占查处案件数量50%以上。然而,一发再发的举报人惨遭打击迫害的实例,还是让笔者想起英国爵士百里渠在提请成立香港廉政公署(ICAC)的报告中所写下的忠告:贪污就像一辆快车,你可以登上去,那么你将变成富翁,你也可以在它的旁边走过,知道它的存在但不告发它,那么你会相安无事;但你要是选择站在它面前,那么你肯定会被碾得粉身碎骨。
一般来说,在清明的政治环境里,当一个官员的行为正当性受到公众普遍怀疑时,他就应当辞职。众所周知的一幕是:2003年3月5日,香港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公布调整汽车首次登记税计划。然而,梁锦松于1月购买一辆私家车之举受到质疑,认为他身为财政司司长,当然有条件预知这一情况,即使当时香港政府仍未最后决定是否增加汽车登记税,他也完全可以依经验和形势做出判断,因而存在“利益冲突”。由于港人怀疑得有理,梁锦松辞职。
不仅如此,在国外,居民还可以进行居民诉讼,直接把政府官员告上法庭。比如,居民发现市政府花钱盖大楼,存在账目不明确等问题,他可以直接起诉市政府,而不会受到打击报复,相反会受到制度化的保护。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哈耶克认为,制度设计很重要,好制度,可以让坏人变好人;坏制度,可以让好人变坏人。而且,制度的设计关键在于假定。如果从“好人”的假定出发,必定设计出坏制度,造成坏结果;如果从“坏人”的假定出发,则能设计出好制度,得到好结果。
相比之下,我们身边数不清的“腐而不败”、“边腐边升”事例说明,并非一些官员的腐败行为没有受到怀疑,而是因为即使风起云涌的民众举报,也往往不足以对一些官员的政治生命构成影响。检察日报曾报道,曾在陕西省宝鸡市任市委书记10年的庞家钰,由于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民愤极大。宝鸡市司法局干部魏建军及市纪委、市政府其他几位干部,自1998年开始坚持检举揭发其违纪违法行为。而这样一个贪腐官员却能一边违纪违法一边步步高升,直到官至陕西省政协副主席,成了中央管理的干部后,由于中央纪委介入调查,庞家钰于今年初被撤职、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虽然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有多少人因为举报官员腐败行为而遭迫害报复,也没有人能够讲得明白,有多少人因选择站在腐败“快车”的面前,被碾得“粉身碎骨”。但是,李文娟、魏建军这些时有所闻的实名举报事例告诉人们,对腐败官员的迅速查处就是对举报人最好的保护。笔者承认,网络举报在技术层面上为提高举报效率、保护举报人方面起到的作用将是积极有效的。但是,能诊治人们长期以来面对腐败而麻木的心灵,恢复人们对腐败的零容忍心态,最根本、最迫切的还是要加强法律制度层面上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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