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首页 | 重点 | 时政 | 调查 | 深度 | 焦点 | 直击 | 寰宇 | 天下 | 拍案 | 民生 | 维权 | 专题 | 环球 | 经济 | 一周 | 组织机构
舆情 | 观察 | 前沿 | 广角 | 专政 | 时评 | 人物 | 事件 | 彩宇 | 时尚 | 书虫 | 生活 | 人生 | 文华 | 旧闻 | 方志 | 欢迎投稿
都市上班族青睐求职公寓
□顾寅钢 杨 影
发布日期:2007-8-27   查看次数:345 【字号 】【打印】【关闭

      8月初,当大三学生高峰第一次踏进他在网上找到的那家杭州城北“求职公寓”时,很意外地发现自己闯进了一个上班族们的理想空间——公寓里10多名男房客在为最后一个女房客的离开击掌相庆,纷纷打起了赤膊,把脏衣服丢进洗衣机,在客厅扎堆看起了球赛。

      “我一直以为求职公寓里住的全都是找工作的大学生短租客呢!”高峰说,当他了解到寝室的其他4名成员都是在杭已有稳定工作的上班族,而且还是长住户时,感觉很诧异。

15元一天的公寓像寝室

      高峰所在的求职公寓,15元一天,400元包月。公寓其实是一套三室一厅、100多平方米的崭新商品房,3个房间里分别放着4到6张高低铺,可住16人,卫生间外放着洗衣机,大厅里有电视、上网电脑和沙发。老板是来自温州的陈姓两兄弟,年纪也不到30岁。房子是经过陈姓兄弟简易装修的,一进门,每个人都需要换上统一的红色拖鞋,50多平方米的大厅里,老板安装了立式空调,每个小房间,安装了小空调。

      兄弟俩平时专心做“全职保姆”,每天拖地、打扫卫生间,每周洗铺床褥,还要换锁修灯。

      外界舆论对财富的狂热追捧,以及房地产热下购房者的焦虑情绪,似乎在这间小小的公寓前戛然而止——拒绝过早成为房奴、拒绝城市孤独、拒绝虚有其表的所谓城市人的“个人空间”,一些想得开的年轻上班族,干脆退居4人或6人的“寝室”。“自己租房住,还要为打扫卫生一类的琐事烦,公寓里有人代劳,多好,而且家用电器基本都全了,自己又少了笔开销。”一位上班族说。

      陈老板告诉记者,现在求职公寓多了很大一批“常住户”,都是在杭州的外地上班族,大部分为大学毕业的青年男性。老板有时会等到房客们下班回家,然后约他们去外面吃饭,一起把酒言欢。

      “上两个月,空调费可是2000多元呀,看来我要雇人管管你们!”房东一边拖地,一边半开玩笑地对房客们说。

上班族渴望“家”的感觉

      大学生高峰在杭城一家媒体实习,他的6人寝室室友情况如下:阿来,已从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毕业四年,营销,月薪3000元左右,居住时间3个月。小郭,毕业于河北某二本高校,外贸,基本工资即将升到1800元,外加业务提成,居住时间3个月,并打算长期居住。没有透露自己姓名的纺织学博士,来自上海知名高校,在杭州一事业单位就职,尽管没有透露自己的具体收入,但毕竟为了现在的事业单位,放弃了南京高校许以一套房子的条件。阿彬,毕业于福建某高校,居住时间近5个月。还有一张床位是名副其实的给“求职”者的床,常换主人。

      阿来2003年毕业至今,跳槽五六次,而工作的城市也从长沙转移到南昌,从南昌转移到上海,从上海转移到杭州。阿来说,他本来打算住几晚,找到合适的单间就搬走,可是谁知一住求职公寓就不想再走了:“几年漂泊下来,反倒是几个人挤一个寝室,更有‘家’的感觉。”不过,阿来的QQ签名,还是预示了他对将来的打算——离30岁还有三年,加油!

      来自河南农村的小郭,对“房奴”有着天然的抵触情绪,“每天一开眼,脑子里想的就是‘月供’、‘月供’,一辈子就为了个房子,人好不容易才到世上走一遭,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小郭在求职公寓今年3月开张的时候就住过,第三天就找到了工作,辗转了几个住处,他打算长期在公寓住下去。“我跟‘室友们’一起住得很开心,感情也很好。有房东给我介绍了400元钱一个月的单人间,我都没去,我宁可住500元钱一个月的6人间,我们之间的感情可不止这100块钱啊。我会保留一点私人空间,但是我认为私人空间也不是越多越好,不然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更远了,也更冷漠。”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8-27 B01版 时尚)
【我来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网  名:
内  容: 字数0
 
评论须知:
1.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不得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言论和信息;
3.不得发布、传播具有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文字、信息及链接,不得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和宣扬迷信;
4.不得发布、传播有损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言论和信息;
5.不得发布、传播具有侵犯他人版权或著作权的言论和信息;
6.严禁使用任何肆意侮辱或毁谤他人人格的语言,禁绝一切恶意漫骂和人身攻击的言论;
7.严禁发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言论和信息;
8.不得使用或通过《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从事非法商业行为及活动(如发布广告);
9.《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违反以上条例的评论;
10.本站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的立场。
 文章推荐
· 地震局招商引资衍生藏獒测地震
· 女大学生千里献血救孕妇
· 留守村民与油灯相伴22年
· 刘协和:精神病司法鉴定守望者
· 下属与上级之间的剽窃之争
· 松江土地招商谜团待解
· 航意险暴利时代终结
· 胡星案行贿第一人内幕曝光
· 安徽颍上县“挂名”小额扶贫贷款调查
· “东风工程”润泽新疆农牧区
· 小窑工藏遗骨为工友伸冤
· 临汾“5·19”命案五年悬疑
 热门文章
· 政府以公共名义“与民争利”
· “法学博士”涉嫌诈骗1000万
· 宣传部长蒙冤八年未洗雪
· 不惩处“行贿状元”将是《刑法》的耻辱
· 摸女人胸部被罚3.2万美元
· 女播音员之死案二审法院应谨慎考虑
· 少女杀人分尸案震惊杭州
· 妓女冒充警察抢劫巧遇卧底警察
· 重审“沈阳嫖娼疑案”
· “性交易”使张钰身价过百万
· 中原油田“嫖宿门”风波
· “先打工后上学”湖北阳新职业教育变了味
 近期报刊
· 2007-12-17 第50期
· 2007-12-10 第49期
· 2007-12-03 第48期
· 2007-11-26 第47期
· 2007-11-19 第46期
· 2007-11-12 第45期
· 2007-11-05 第44期
· 2007-10-29 第43期
· 2007-10-22 第42期
· 2007-10-15 第41期
· 2007-10-08 第40期
· 2007-10-01 第39期
· 2007-09-24 第38期
· 2007-09-17 第37期
· 2007-09-10 第36期
· 2007-09-03 第35期

关于报社 | 欢迎投稿 | 新闻热线 | 广告业务 | 发行工作 | 组织机构 | 报社邮箱 | 法律条文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2006-2007 © mzyfz-news.com.cn  mzyfzsb.com  民主与法制时报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77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