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是老百姓对那些不讲诚信者的蔑称。通常情况下,企业、个人耍赖似乎常有。举债不还,说话不算数,有判决不执行……不一而足的耍赖行为林林总总。但是,政府耍赖却较为鲜见。不过,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就发生了这样一件新鲜事:镇政府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成为名副其实的“老赖”,使民营企业广汉市宏运沙石经营站(以下简称经营站)陷入困境。
2004年4月20日,经营站与黄许镇政府成立的江河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了《黄许镇绵远河道疏浚协议》。双方约定:从2004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由经营站在绵远河黄许段内有计划地采集砂、卵石、疏浚河道。协议还约定了由经营站支付采砂资源费及管理费等事项。协议签订后,经营站依法取得了主管部门旌阳区水利局颁发的采砂《许可证》。在按照合同完全履行义务后,经营站又投入200万元左右,添置设备、设施等,用于采砂取石。就在合同履行中,2006年10月,黄许镇政府以矿产资源整顿为由解除了与经营站签订的合同,给经营站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为了维护合法权益,2007年2月,经营站向德阳市旌阳区法院起诉黄许镇政府。经审理后,旌阳区法院于2007年4月10日判决:由黄许镇政府赔偿经营站损失232.52万元。黄许镇政府及经营站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为了遵守国家整顿矿业秩序的政策,2007年6月30日,经营站在旌阳区水利局委托拍卖绵远河黄许段砂石开采权过程中,一举中标,并已缴保证金80万元。中标后,经营站要求黄许镇政府按法院判决赔偿损失,但镇政府拒不按判决执行,至今分文未付,使法院判决成为一纸空文。同时,也使经营站无力支付余下应缴的中标费210万元左右。这种状况,还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损失80万元保证金的后果,使经营站雪上加霜。
经营站已向德阳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书面反映了上述情况,并提出了解决方案,但未能引起重视。事情至今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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