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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为何越来越多
发布日期:2007-7-23   查看次数:381 【字号 】【打印】【关闭

      笔者在办案中了解到,罂粟(俗称大烟,是一种毒品原植物)在一些山区农村有普遍种植的倾向。我们的禁毒宣传搞了这么多年,为什么种植毒品原植物这样的违法犯罪却有增无减?从近年来侦查机关查办的非法种植罂粟案件来看,涉案人员大多数是一些淳朴、善良的农民,他们之所以种植毒品原植物,绝大多数是由于对法律认识错误。他们种植的目的不是赢利,也不是吸毒,只有极少数人种植的目的是为了卖出牟利。原本老实巴交的农民种植毒品原植物“病根”在于:思想上错误地认为种罂粟只为己用,不会犯法或犯大法,正基于此,致使出现了屡见报端的为治病、为煲汤、为赏花……而非法种植罂粟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追究的案例。

      所以,下一步针对农村的禁毒宣传,要更具有针对性,让农民明白:法律规定,只要你明知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而种植,不论其目的是赢利还是满足个人享用,都应受到法律追究。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谓种植,是指播种、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收取种子等一系列具体行为,有行为的全部或之一,即便是刚播种还未成苗,也会受到法律追究。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杜绝因农民对法律认识错误,而发生的非法种植罂粟违法犯罪案件。

(刘义军 检察官)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7-23 A04版 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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