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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贪官犯罪事关党和国家存亡
发布日期:2007-6-25   查看次数:276 【字号 】【打印】【关闭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近日强调:“贪官不除,难以立党;污吏不除,难以治国;腐败不除,难以安民。人民法院要把审理好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紧迫任务。”

      肖扬指出,人民法院作为掌握评判是非、生杀予夺权力的司法机关,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不管贪官曾经职务多高、权力多大,坚决依法惩处,决不偏袒;在定罪量刑时,要考虑他们的犯罪数额,也要充分考虑其他的犯罪情节;对于罪行极其严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严重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依法严厉惩处,形成震慑力量,依法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肖扬还强调,要把维护国家安全、政权巩固和社会稳定作为审理刑事大要案工作第一位的政治责任,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高度重视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审判工作。(新华网)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6-25 A14版 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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