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07年的工作要点,其中承诺说,将狠抓教育乱收费治理,要全面清理、规范和公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教育乱收费多年来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教育部此前也曾多次承诺要大力治理教育乱收费,但效果并不理想。那么,教育部今年的“发狠”能奏效吗?
对花样翻新、禁而不止的教育乱收费,我们不仅看到了普通百姓的民怨沸腾和质疑不断,更看到了国家立法机关及其民意代表的高度关注和强烈谴责。让人百思不解的是,在国家法律政策的明令禁止和有关部门的严厉查处之下,可以说教育乱收费已成“过街之鼠”,为什么一些学校管理者还冒险乱收费呢?难道仅仅源于一般性的“利益驱使”吗?显然不是。笔者认为,“利益驱使”确是教育乱收费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它却是一个浅表层次的原因,其深层根源在于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严重不足,致使学校在相互攀比规模、福利待遇的情况下不得不想方设法乱收费,以筹集资金。 200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2.82%,比上年的2.79%增加了0.03个百分点。但与法定的4%相比仍然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而且此前已连续两年所占比例下降,2000年以来的最高比例为2002年的3.41%,接下来两年分别为3.28%和2.79%。更令人忧虑的是,全国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试想,社会发展了,教育自身要求的投入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却降低了,学校要发展要满足社会需要,只能靠自筹资金,靠乱收费。
显然,如果不能严格落实教育法的规定,使地方政府切实承担起发展教育的职责,保证教育经费投入,遏止教育乱收费仍将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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