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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裁员凸显劳动法漏洞
□实习记者 刘坤
发布日期:2006-7-31   查看次数:718 【字号 】【打印】【关闭

  从“裁员门”事件发展到与搜狐的口水大战以及到最后的“博客门”事件的百度成为近期最热门的搜索链条。以前,对别人提的问题懒得回答时,就直接抛出一句:“百度一下!”现在却轮到它被“GOOGLE一下”了。
 
  

事件起因:四小时裁员

  2006年7月10日,百度ES部门部分员工突然接到邮件通知,要求下午两点全体部门员工召开重要会议。百度首席运营官朱洪波与人力资源总监鲁灵敏此时出现在会议室。

  “一直以来,大家都做得很努力,不过ES这块业务的成长性不够好,公司已经决定撤销ES部门。”朱洪波的话令所有员工惊讶,可更令人吃惊的还在后面。鲁灵敏宣布:“需要离职的同事,公司为大家提供了一站式离职平台服务,请大家会后分别办理离职手续。给各位4个小时的时间来办理交接手续,将笔记本、门卡等物品交还公司,并离开公司,6点之前公司将关闭相关ERP账户和邮件系统。”

  “我在解聘前的3分钟还在和同事讨论客户接待,在解聘过程中,还在接客户打来的手机,说起来都让人寒心。”“长这么大第一次别人裁到我头上。”陆北(化名)对于这次裁员很是伤感。

  “百度给出的理由就是此部门偏离了公司业务方向。这个理由无法让我们信服。”在7月10号下午两点上海分部的Javen也接到了同样的裁员通知时说道。

  百度裁员一直围绕着一个重要的话题展开,那就是期权问题,因为涉及自身的利益,所以期权问题显得更为敏感。然而,百度方面在声明中表示“与业绩无关”。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百度撤销该部门是因为其长期亏损,且此业务发展方向与百度的核心业务相背离,成长有限。百度首席财务官王湛生还解释称,留下来的员工中,拥有期权的占2/3,而离去的员工中,仅有一半人拥有期权。所以这次裁员不是为了收回ES部门员工手中的期权。

  “ES部门到现在才被裁掉已经是一个奇迹了。”百度前公关总监说道,“ES部门一直处在不赢利的状态,相对成本来说过高,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来看,裁掉是无可厚非的,不过百度采取的方式不是很合适。”同时他还表示,ES部门的期权并不是很多,而且期权是只有到一定的年限才能拥有,而这个部门人员的流动性一直很大,所以拥有期权的并不是很多。百度这次裁员不是冲着这些员工的期权去的,当然更不是为了财务报表好看,就算裁掉了,减少了成本,在财务报表上也不会有太多的体现。

  记者在采访百度被裁员工的时候也了解到,百度裁员不是为了财务报表上好看,而是为了收回他们手中的期权。

  首席财务官陈飞(化名)是百度5月12号撤销的PMD部门被裁掉的唯一员工,也是当时部门的执行总监,是部门的创建人,拥有的期权最多。陈飞2004年12月加入百度公司,2005年初签署了期权协议,百度方面承诺给予4000股员工期权,工作满一年后可认购25%,之后每个月可以认购4000股中的1/48部分。

  2006年5月8日,陈飞的上级主管与他进行沟通,并表明了希望陈飞到上海或者广州工作的态度。薪金会相应地降低。陈飞在经过考虑以后同意去上海分公司,也接受了薪水降到6000元的条件,但是12日晚人力资源部总监找到陈飞,希望他在“提前解除劳动协议”通知书上签字,理由是“由于绩效考核原因”。令人疑惑的是4月底陈飞还曾因业绩突出被百度主动加薪,因此陈飞当时拒绝在协议上签字。

  陈飞向记者表示,在与人力资源部总监和百度副总裁的交谈中,他们明确表示裁掉他就是为了收回他手中的期权,并且有和二人的录音为证。“为了公司的利润成本考虑,你的期权在运营成本中增加了公司的成本,如果削减了你的,你愿不愿意?”期权的丧失就意味着失去了将近170万,这不是一个小数目。于是陈飞提出可以交出期权,但要留在百度工作。陈飞说他这样说只是看看他们的真实想法,看看他们到底能找出什么理由。但是最后换来的还是被裁掉的结果。

  百度7月10号被裁员工陆北也表示,自己这次损失很大,至少160万以上。陆北说:“这次被裁的员工有一半拥有期权。其实,我们这个部门对公司来说,最大的问题不是不赢利,是所占的比例和贡献,比起来我们成本高了。公司当然控制成本,但是不要忘记了百度当初企业软件是看家本领,是靠这个活出来的。收回期权就是为了降低成本。这次被裁的有20人拥有期权,直接损失超过2000万。”

最好用法律解决问题

  “我们会申请集体仲裁的,然后上诉,发表博客、媒体的报道最终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我们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记者在采访百度此次被裁员工陆北时,他这样说道。

  下面是记者和百度一被裁员工陆北在MSN上的对话。

  记者:您在网上开博客了吗?

  陆北:在SOHU上有一个大家的,我不看好这个方式。唯一的方式就是法律,其他没有用。

  记者:法律途径解决是最好的?

  陆北:公司很大,自然人在法人面前太虚弱了,利用网络毕竟解决不了问题。

  记者:你们打算起诉?

  陆北:公司在解聘流程上是违法的,而且,公司在员工签署离职单的时候,采取恐吓手段让人极其失望。

  记者:恐吓?有证据吗?

  陆北:人算不算证据?

  记者: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起诉?

  陆北:我们打算先集体仲裁,不过仲裁是没什么效果的,然后再起诉,要走法律程序。我估计是8月初就可以。

  记者从5月12号被裁掉的员工陈飞那也了解到,他已经申请了仲裁,7月15号仲裁审理结束。当问需不需要调解的时候,双方都表示需要调解。但是陈飞说自从那天以后百度再也没有和他联系过,没有任何的答复。现在陈飞正在等待仲裁结果,准备起诉。而且陈飞表示他有百度仲裁时出示的假信息,以及和百度两位高官的录音做证据。

百度、搜狐口水大战

  在“百度世界大会”召开前夜,百度4小时闪电裁撤了企业软件事业部(ES)近40名员工,搜狐紧跟着以专题形式跟踪报道百度裁员风波,进而由原来的“裁员门”事件报道转化为百度与搜狐之间的口水大战。

  搜狐以专题形式跟踪报道百度裁员风波之后,百度公然将矛头指向搜狐,在声明中称搜狐滥用媒体公器,指责其在此事件中“蓄意中伤”,“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员工发表偏激看法”,并表示不排除对恶意中伤百度的个人和网站提起诉讼的可能,并要求撤销不实的录音。搜狐也不示弱,反称百度是在借机转移公众的视线,并表示“对这一做法表示愤慨和鄙夷,并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记者拨通了百度公关部的电话,公关人员张小姐反复向记者表示:我们所做出的三个声明就是我们对这个事件的态度,我们的声明在网上都可以找到,您可以自己去查询,至于其他的我们不多做解释。而这三个声明中的其中一个就是直指搜狐的。

  “某些网络媒体,不顾事实真相,恶意将一件正常的企业行为扭曲并进行不当的渲染,有违新闻网站职业操守。”百度副总裁梁冬对此深表遗憾。

  搜狐公司方面则表示,百度所谓“蓄意中伤”纯属子虚乌有,搜狐IT频道对百度裁员的报道是正常的新闻事件追踪,并非公司行为。搜狐并没未收到任何律师函,同时搜狐对百度公司向全国媒体发布恶意造谣中伤搜狐的言论,以转移公众视线、降低大众对“百度裁员危机”关注的做法表示愤慨和鄙夷,并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搜狐指出百度对搜狐的诽谤是出于搜狐在竞争中给予的巨大压力。目前搜狐收录的40亿网页数量已经与百度持平,在查询效果以及人才储备和技术实力上,搜狐都令百度感受到巨大的压力。

  搜狐负责IT内容的总编助理马向阳认为,作为一个媒体,搜狐有责任和义务向公众传播最真实的事件,因此他不会因为百度此次的言论而撤掉之前关于百度裁员的报道,并会为搜狐IT频道上的全部内容负责。马向阳说:“我们不但不会撤掉之前的报道,还会加强对这一事件的报道力度”。

  搜狐、百度之间的战争似乎出乎人们的预料。百度前员工陈飞说,我们不关心百度和搜狐之间的口水战争,他们之间的争吵对我们没有一点好处。现在我们也不会谈什么赔偿问题,也暂且不管期权问题,我们就是要从违反《劳动法》裁员程序上起诉百度。

劳动法需要不断完善

  百度的裁员事件引起了法律界的讨论,也让我们看到了《劳动法》存在的一些漏洞,现行的劳动法需要不断完善,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盛邦法律公司的于国富律师表示,裁员通常有3种情况:按照《劳动法》规定,如果违反第25条规定,即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造成公司损失,或者员工在试用期间公司认为其不符合条件,公司可以随时将其裁掉;由于公司本身为了节省成本,或者业务转型的裁员,公司必须提前30天向员工提出;由于其他情况公司与员工协商解决的裁员,要看具体情况。

  于律师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百度此次裁员并不属于第一或第三种情况,而是第二种情况,因此,百度应该提前30天向员工提出,但是百度在几个小时内将一个部门几乎所有的员工裁掉,显然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按照《劳动法》规定,在第二种情况下,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N+1的赔偿金。如果被裁员工对赔偿金不满意,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如胜诉则可得到(N+1)×125%的赔偿。

  对于被裁员工失去股票期权一事,于律师认为,关于劳动的纠纷通常需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仲裁,不过由于我国的《劳动法》中并没有股票期权的概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常不会受理关于股票期权的劳动争议,除非是以工资形式配给员工的伪期权,这要看百度与被裁员工的劳动合同具体是如何签署的。如果是海外股市的股票期权,可能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百度的法律顾问天睿律师事务所华建明律师说,《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其实是允许单位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来要求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的。因为《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的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百度给员工的补偿是N+1,多出的1个月补偿就是这个赔偿金。

  华建明律师说,劳动法要求提前30天通知员工。百度的做法是,7月10日本身就是提前30天通知,但员工当时就离开工作岗位,今后的30天不用上班,一个月的补偿金,就是这30天的工资。

  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吕峰律师质疑称,如果百度进行的是经济性裁员,还需要依法履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程序,提出裁员理由和方案等。在获批之后,才能要求员工离开工作岗位,再进行对员工的劳动补偿。他说:“作为一个知名的上市公司,如果能对员工更加人性化一点,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会更小。”

  在记者截稿前搜索了一下“百度裁员事件专题”,以前搜狐的链接“百度闪电裁员-搜狐IT”已经悄悄地改变,打开链接居然转到了搜狐IT网站地图,而前天记者再打开链接时仍然是专题的链接,只是信息只更新到7月22日,22日以后就没有了关于百度裁员的任何新信息出现。

  搜狐百度停战了?居然停得这么无声无息,这里面隐藏的又是什么?值得我们继续关注。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6-07-31 A08版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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