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初的免费邮箱业务到后来的收费风波,从无限制歌曲下载到后来的下载侵权诉讼,所有的一切背后体现着网民、网络服务供应商及公共管理部门的利益及力量的博弈。从目前的趋势来看,虽然网民还希望能继续吃着网络提供的免费大餐,但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大趋势却也是不可违逆的。
网络侵权追究风暴袭来
“只要能想到的,都可能从互联网上免费得到。”这是中国网民们最朴实的想法。
国人已经习惯于从互联网上索取各种免费资讯,从最新时事消息到最热门的电影、从最新软件到MP3歌曲下载,互联网从各个角度满足着网友们的正常与非正常需要。从一开始,网络给国人的印象就是所有的东西都应该是免费的,否则你就将失去网民的支持,没有网民的网络也就无法生存。但是,国内从去年起就掀起了对网络侵权的追究风暴,而切入点就是搜索引擎的音乐下载。
去年9月16日,北京海淀法院对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百度侵犯音乐著作权一案作出判决,百度败诉,被要求停止访问侵权歌曲的链接,并按照每首歌2000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赔6.8万元。
今年4月7日,娱乐基地正式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指控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网站的MP3搜索引擎侵犯其著作权,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当天,它还同时起诉了雅虎中国和百度,索赔标的分别为500万元。三案共索赔1500万元。
7月4日,国际唱片工业联合会(简称IFPI)证实,他们正准备起诉雅虎中国侵权。这是IFPI最近在全球范围内掀起的声势浩大的反对网络盗版行动中的又一次举动。IFPI指出,雅虎中国在搜索引擎上提供了指向盗版音乐的网络链接,直接侵犯了其会员的权利。除非雅虎中国采取合作态度,否则他们将对雅虎中国提出起诉。
“避风港”条款
面对着这场新的维权行动的发起,国内诸多的搜索引擎供应商们又是何种态度呢?雅虎中国则表示,公司的运作完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他们并没有侵权,因为他们提供的是内容目录;他们尊重知识产权,如果有人在雅虎中国的网站发现了违反知识产权的内容,他们会移除这些内容。因为新版权法中规定,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只要断开权利人举证的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搜索链接内容,就不必承担责任。他们认为新条例关于通知与删除的规定是搜索引擎的“避风港”。“条例的实施,对我们来说是个利好。”百度品牌市场总监王东也做出了同样的表态。百度认为,MP3搜索是一个自动的过程,搜索引擎只提供最基本的搜索服务,并没有提供歌曲内容的下载。
针对以上的观点,唱片公司却有着对条例不同的认识,娱乐基地就在“探讨MP3搜索本身是否合法”。目前娱乐基地通过直接追究网民的违法行为,进而追究为这种行为提供服务或方便的网站。这种诉讼模式一旦被法院认可,这将给现有的搜索引擎带来极大的冲击,其流量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将受到挑战。
著作权领域的“避风港”条款最早出现在美国1998年制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法案)。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避风港”条款也被扩展应用于提供搜索引擎、网络存储、在线图书馆等服务的提供商处。
音乐下载收费将是一个趋势
在发生一些版权官司之后,百度等搜索引擎公司也已经作出了一定的调整,比如在搜索结果中把可以直接下载MP3文件的链接剔除等,但这种调整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解决音乐版权问题需要整个互联网音乐商业模式、支付、信用以及政策等方面的综合改善。这些工作也都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够建立起来的,需要社会各方面,包括政府、唱片公司、网络报务提供商、网民等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建立健全的。
从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得力的情况来看,音乐下载的方式也到了急需转变的时候,我们建议网络服务提供商不要等到诉讼了才去寻找出路。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也应该在立法的同时加强对未来社会的预测能力,加大立法的预见性,从而有利于在科技日益进步的环境下对各种权利的保护。
对于网民来说免费大餐吃起来虽然舒服,但却是一种吃了上顿不知下顿的吃法,为保持肠胃的舒适还是应该改变思维方式,付出些许费用吃上正常的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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