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首页 | 重点 | 时政 | 调查 | 深度 | 焦点 | 直击 | 寰宇 | 天下 | 拍案 | 民生 | 维权 | 专题 | 环球 | 经济 | 一周 | 组织机构
舆情 | 观察 | 前沿 | 广角 | 专政 | 时评 | 人物 | 事件 | 彩宇 | 时尚 | 书虫 | 生活 | 人生 | 文华 | 旧闻 | 方志 | 欢迎投稿
巨额车贷诈骗案上演“无间道”
□本报记者 周 宇 实习生 易乐宁
发布日期:2007-1-8   查看次数:4201 【字号 】【打印】【关闭

    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起汽车贷款诈骗案——1.2亿元银行贷款被骗,将汽车金融市场乱象推向顶点。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10月,我国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呆坏账已逾1000亿元,其中四大国有银行占了呆坏账总额的81%以上。
    专家指出,保证金融安全,除了建立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加强银行业完备的内、外监控体系刻不容缓。

    2006年12月19日,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起汽车贷款诈骗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主犯陈峥、施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到15年不等。

    至此,这出由银行“内鬼”和汽车贸易公司联手上演长达近两年的现实版“无间道”终告结束,也将层出不穷的汽车贷款诈骗案件再次拉入公众的视野。而相继被骗的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的资金损失则高达1.2亿余元。

    “此案属于银行系统监管不力,造成内控系统失效的典型案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邹平座博士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损失如此惨重的主要原因并不是汽车消费贷款本身,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做,汽车贷款的风险没有这么大。”

“骗贷神话”骗出1.2亿

    2003年10月,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发现长期从事汽车贷款业务的北京中正创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正创为公司)贷款有问题:多达200多笔贷款没有将购车手续交回银行。此后,相继有四五十名贷款客户向银行表示,他们根本没有收到贷款。

    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立即终止了与中正创为公司的合作并报案,同时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报告也显示:中正创为公司共向建行宣武分行贷款556笔,共1.8亿余元;其中不正常贷款为252笔。

    很快,该公司的老总、今年31岁的北京人陈峥被警方锁定。

    2002年9月,陈峥用10万元买下了北京中正创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汽车贷款和融资业务。陈峥自任公司总经理,亲自操纵汽车贷款业务。

    2003年1月16日,中正创为公司经过审批,与建行北京分行签订了《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书》,2月14日又与宣武支行签订了《汽车消费贷款补充协议书》,成为建行北京分行开展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有效期一年。

    按正常程序,购车客户应与中正创为公司签订购车合同和借款合同,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收入证明等个人资料的复印件。公司收取车辆首付款,并将客户资料交给银行,由公司作担保进行贷款。而中正创为公司的客户却不用交购车首付款:由该公司开具首付款收据放到贷款资料里交给银行骗取贷款,此后银行批下来的贷款则全部由陈峥操纵。

    2003年6月到10月之间,由于发展其他业务失败等原因,中正创为公司加快了骗贷步伐,通过业务员、朋友等各种关系拉“客户”。其中一次,陈峥利用新发展的12名客户的个人材料,通过建行宣武支行成功贷取1200万余元的车款,和以前一样,这一巨款也未被用来给客户买车。

    同时参与诈骗的还有北京财雄公司法定代表人施艺和总经理郭晓航,两人作为中正创为公司的融资客户,参与了其中22笔贷款共1576万元的诈骗。

    据施艺交代,经他手的贷款有一半没有买车,而是用于财雄公司的运营和个人挥霍。

[1] [2] [1] [3] [1] [4]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1-08 A05版 深度)
【我来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网  名:
内  容: 字数0
 
评论须知:
1.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不得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言论和信息;
3.不得发布、传播具有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文字、信息及链接,不得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和宣扬迷信;
4.不得发布、传播有损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言论和信息;
5.不得发布、传播具有侵犯他人版权或著作权的言论和信息;
6.严禁使用任何肆意侮辱或毁谤他人人格的语言,禁绝一切恶意漫骂和人身攻击的言论;
7.严禁发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言论和信息;
8.不得使用或通过《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从事非法商业行为及活动(如发布广告);
9.《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违反以上条例的评论;
10.本站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的立场。
 文章推荐
· 地震局招商引资衍生藏獒测地震
· 女大学生千里献血救孕妇
· 留守村民与油灯相伴22年
· 刘协和:精神病司法鉴定守望者
· 下属与上级之间的剽窃之争
· 松江土地招商谜团待解
· 航意险暴利时代终结
· 胡星案行贿第一人内幕曝光
· 安徽颍上县“挂名”小额扶贫贷款调查
· “东风工程”润泽新疆农牧区
· 小窑工藏遗骨为工友伸冤
· 临汾“5·19”命案五年悬疑
 热门文章
· 政府以公共名义“与民争利”
· “法学博士”涉嫌诈骗1000万
· 宣传部长蒙冤八年未洗雪
· 不惩处“行贿状元”将是《刑法》的耻辱
· 摸女人胸部被罚3.2万美元
· 女播音员之死案二审法院应谨慎考虑
· 少女杀人分尸案震惊杭州
· 妓女冒充警察抢劫巧遇卧底警察
· 重审“沈阳嫖娼疑案”
· “性交易”使张钰身价过百万
· 中原油田“嫖宿门”风波
· “先打工后上学”湖北阳新职业教育变了味
 近期报刊
· 2007-12-17 第50期
· 2007-12-10 第49期
· 2007-12-03 第48期
· 2007-11-26 第47期
· 2007-11-19 第46期
· 2007-11-12 第45期
· 2007-11-05 第44期
· 2007-10-29 第43期
· 2007-10-22 第42期
· 2007-10-15 第41期
· 2007-10-08 第40期
· 2007-10-01 第39期
· 2007-09-24 第38期
· 2007-09-17 第37期
· 2007-09-10 第36期
· 2007-09-03 第35期

关于报社 | 欢迎投稿 | 新闻热线 | 广告业务 | 发行工作 | 组织机构 | 报社邮箱 | 法律条文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2006-2007 © mzyfz-news.com.cn  mzyfzsb.com  民主与法制时报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77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