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成最薄弱一环
陈峥案只是众多汽车骗贷案件中银行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近年来,全国各地巨额汽车消费信贷诈骗案不断,涉案金额少则千万余元,多则过亿元,暴露了银行在车贷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银行对于汽车贷款并不缺乏严格的制度和操作程序,只是执行中往往成为摆设。银行对车贷发放审核不严,对汽车销售公司过分信赖,原本应当由银行人员进行的家访、审核、款项用途监督等环节也往往流于形式。此外银行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也有问题。”建设银行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
该人士介绍,从进行家访的外勤人员到最终签字的主管副行长,车贷业务需经四层审核。2003年前后,由于银行片面追求业绩,业务量猛增,通常外勤人员和车贷中心主任就已经能够对车贷审核起决定性作用,接下来的两层审核大多成了走过场。而有决定权的工作人员受业绩考评的利益驱动,往往是轻审核、重放贷,由此造成巨大的贷款黑洞。
“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在2003年刚刚开展起来,在银行也还属于新生业务。当时以汽车贷款形式买车消费的人很多。各大银行为了争揽汽车贷款消费业务,纷纷放松了监管,手续审查也不严格,这是导致这几年车贷诈骗案屡见不鲜的根本原因。”陈峥的辩护律师、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侯改印律师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详细分析了当时的汽车消费贷款状况:
按照规定,贷款人应向银行出具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工作单位、收入证明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再签一个汽车消费贷款合同,由中介公司提交到银行。此后由银行审查贷款人资料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才能允许放贷。银行同时还规定,贷款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家访。
但实际情况却是,贷款人提供的各种证明的复印件,银行经常会疏于审查,家访也经常被省略,仅从形式上进行简单的询问。这给许多骗贷的公司提供了便利的操作空间。
“陈峥告诉我们,这些贷款客户都是他的朋友,家境很好的,不用家访了。于是我们就没有对这样的客户进行家访。连我们都不去家访,银行的工作人员更不会去家访。”原中正创为公司一位负责对贷款客户进行家访的员工说。
而银行一度片面追求业务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汽车贷款业务的风险。
“当时我们都以为没有什么风险,利润也相当可观。为了扩大业务量,银行内部每月在个人购车贷款上有指标,而我们的合作经销商却只有两个。即使后来发现了中正创为公司的手续有问题,没有按时还款息,我们除了打电话催其补交手续和还款之外,始终没有停止与他们的合作,反而放任了对他们的贷款。” 建设银行宣武支行一位当时负责汽车贷款业务的职员透露,“因为终止合同会耽误我们完成指标,我们也没有权力提出终止合同,这是支行行长才能决定的。”
在陈峥案件中,显现出管理漏洞的也并非建设银行宣武支行一家。
法院还认定,施艺和郭晓航以公司股东和员工等人的名义,伪造贷款材料,于2003年1月至4月,骗取中信实业银行国际大厦支行718万;于2003年11月至2004年6月,骗取光大银行146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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