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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土地招商谜团待解
□本报记者 周 宇 发自上海
发布日期:2007-10-8   查看次数:532 【字号 】【打印】【关闭

      5年前,庄胜集团与松江区赴港招商团达成共同开发协议,负责修建松江客运中心工程。

      5年后,这一“市政重点工程”仍停滞不前。更令人震惊的是,庄胜集团得知,客运中心工程的262亩土地属性为集体土地。这意味着庄胜投资1个多亿、耗费了5年时间的客运中心所占土地依然是耕地。

      三湘四季花城、三湘水景苑……

      崭新的楼盘在上海市松江区轨道交通9号线大学城站旁拔地而起。

      大学城站的另一边,原本应该完工于2005年的松江客运中心工程却依然是一个200多亩的大“坑”:大坑的地下是已经完工的7万平方米停车场,地上耸立着成片锈迹斑斑的钢筋。

      而在原先的规划中,客运中心工程不仅是松江区重点工程、大型换乘中心,还将成为亚洲最大的购物中心。

      凋敝的大坑在楼盘的喧闹下颇为寒酸,却决定着附近近千亩土地上数个楼盘的命运:这些土地是在招商引资时被以优惠的价格捆绑给客运中心开发商的。

      周建和就是客运中心的开发商。5年过去了,他并没有获得这些土地,却面临着彻底出局的危险,而那些瓜分土地的人却无需承担建设客运中心的任务,纠纷由此产生。

      此前,原上海房地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朱文锦、主管土地的原副局长殷国元等多名官员相继落马,使得上海土地管理领域的反腐风暴备受关注。

      在此背景下,松江客运中心工程近千亩土地引发的纠纷引人瞩目。

涉嫌“欺诈”的招商

      周建和,2005胡润百富榜排名第29名富豪、庄胜(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庄胜集团”)总裁。庄胜集团因在北京市崇文区旧城改造中逾百亿的投资,以及旗下北京、香港、武汉等地的诸多地标性项目而闻名。

      2002年,松江区政府将上海地铁9号线大学城站周围约1200亩土地纳入规划,并组建上海城通轨道交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城通公司)赴港招商。

      在下属沈伟得的介绍下,周建和与松江区赴港招商团接触后达成共同开发协议:

      周建和负责修建客运中心工程,作为修建这一市政工程的补偿,1200亩土地中除工程所需262亩,附近969.39亩土地被以优惠的价格捆绑给周建和用于商业开发,这其中包括嘉松南路2号地块、大学城站2号地块和祥和路2号地块。这种土地开发组合方式在当时的城镇开发和旧城改造中被普遍运用。

      随后,松江客运中心工程的项目公司——上海庄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庄城)成立。经过增资,周建和旗下的北京庄胜和香港建采两家公司共持股85.85%,城通公司持股4.15%,自然人林敏持股10%。周建和以大股东身份出任合资公司董事长,沈伟得以香港建采董事身份担任总经理。

      城通公司负责以划拨和协议出让等方式把客运中心工程和配套土地共计1200亩落实到上海庄城名下。

      2003年5月,松江客运中心枢纽工程正式破土动工,喜欢长线操作的周建和为此先后投入资金约1个多亿,也投入了无限的期望。

      5年之后,周建和才突然得知,客运中心工程的262亩土地属性为集体土地。

      “这已经涉嫌商业欺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说,“地方政府居然敢拿自己根本就没有所有权的土地来招商!”

被置换“丢了”的土地

      周建和在松江的投资一开始就不太顺利。

      2002年7月,国土资源部11号令规定,商业、住宅用地必须采用招拍挂的方式转让。第二年,全国范围内的土地问题联合督察开始了。

      形势所迫,松江区政府最终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批地,而不是此前约定的划拨和协议出让。这让庄胜拿到这969.39亩土地变得充满波折。

      更加难以预料的则是土地价格的突然上涨。

      “从每亩二三十万直接飙升到100多万!”上海庄城现任总经理刘波名说,“谁也没有想到,配套的土地一夜之间升值近8个亿!”

      刘波名认为,地价直线上升带来的巨大利益,彻底打破了各方在心理上和利益上的平衡,也带来了对土地的争夺。

      2003年9月1日,一份神秘的《土地置换备忘录》拉开了争夺的序幕。

      “在松江新城交通枢纽区域内的祥和南路1号地块,土地面积计211.987亩,已经出让给上海新华房地产发展公司(下称上海新华),经过协商,上海新华同意将祥和南路1号地块(土地面积为211.987亩)置换给上海庄城,同时,上海庄城同意在嘉松南路2号地块内置换给上海新华同等土地面积。”

      这份表意稍显混乱的备忘录由置换双方上海新华和庄城公司盖章,并由城通公司盖章、城通公司总经理王晓群签字作为见证单位予以确认。

      令庄胜方面吃惊的是,上海新华是一家早已注销、不存在的公司,而备忘录中所说的祥和南路1号地块在松江新城的土地区划图上根本找不到。

      “我曾经找过有关部门,我们的地到哪里去了。得到的答复是,土地的消失可能和道路改名字有关,以后规划时再说吧。”刘波名说。

      被置换走的土地却是实实在在的,并落入上海永懋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永懋置业由此获得了客运中心配套土地的优惠土地政策,却不承担客运中心的任何建设义务。”刘波名说。

不断流失的土地

      2003年12月,大股东北京庄胜代替上海庄城以126万元/亩的价格中得嘉松南路2号地块第一标。第二标由上海本地开发商三湘(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湘集团)竞得。

      然而,眼看到手的土地最终与北京庄胜失之交臂:北京庄胜未能按时缴纳土地款。

      松江区委宣传部提供的一份被认为代表政府观点的报道称:“已经开工的项目急需工程款、设计费,项目办理征地手续需要资金,已中标的土地急需付款,而庄胜公司此时资金上已经捉襟见肘,根本无力兑现。”

      庄胜集团却认为拿不到地的原因根本不是因为自己没钱。该公司一份举报材料上写道:2004年2、3月间,该公司及时向上海庄城分两笔电汇股东贷款1.8亿元,但城通公司一方面不肯与北京庄胜签订股东贷款协议,一方面拒绝履行其承诺的每亩51万元以上部分土地价款的付款义务。

      此前,上海庄城各股东曾签了《上海庄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规定, 969.39亩住宅用地由城通公司确保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以51万元/亩的价格提供给上海庄城,高出51万元的部分则由城通公司承担。

      城通公司直指庄胜的钱有问题:其中的1.3亿是庄胜集团以北京的土地为抵押向北京首创集团拆借而来。王晓群认为,庄胜虽然拿出了这笔钱,但是钱有问题,不能用于支付土地款。

      刘波名则始终不明白借来的钱为什么不能用来支付地价款。在他看来,松江方面阻挠资金进入的真实用意在于逼迫大股东北京庄胜出局,然后由别人瓜分土地。最终,这笔钱未能进入松江土地局的账户,被迫重新调回北京。

      4月18日是缴纳土地款的最后期限。7天后松江房地局发出通知解除了与上海庄城的土地出让合同,没收2800万元保证金,并于当天同竞得第二标的三湘集团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

      “7天没收2800万,实在闻所未闻!”刘波名对此极为震惊。

      对残酷现实难以接受的周建和向上海市土地局提起了行政复议,但被驳回。

      “后来才知道,主持复议的是2006年底落马的上海‘土地爷’朱文锦。”刘波名说。

      不久,剩下的“大学城2号地块”也以北京庄胜认为是“欺诈”的手段落入三湘集团囊中。至此,原本应该属于客运中心承建者——上海庄城的700多亩配套土地无一归于其名下。

“设计出来的官司”

      沈伟得曾经是深得周建和信任的经理人,并独自承担起组建和运作上海庄城的全部重任。

      然而,周建和很快发现,沈伟得与其他股东甚至三湘集团之间关系过于密切,就连三湘集团用以投标大学城2号地块的2260万元保证金都是沈伟得从上海庄城私自挪用的。

      2004年5月底,周建和先是免去了沈伟得的董事身份,随后召开董事会,以多数票通过罢免了沈伟得的总经理职务。同时,周建和通知客运中心施工方浙江中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中达)停止施工:没有他本人的签字,任何人不能代表上海庄城签署任何协议。

      第二天,不再是上海庄城总经理的沈伟得带着整个公司团队和电脑、文件搬到了城通公司隔壁,并始终拒绝交出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财务账册、法律文书甚至周建和本人的人名章。

      至此,大股东周建和彻底失去了对上海庄城的控制,变成了在松江无人理睬的小媳妇:上海庄城多次试图在松江办理更换总经理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以及变更香港建采的董事备案,一件也没有办成。

      此间,周建和被多次要求认真考虑退出整个客运中心项目的运作:退出后或许能得到一定的补偿。但所有退出的方案都遭到了他的拒绝。

      “除非法律叫我退出,否则我不会退出。”周建和说。很快他被告知,用法律手段让他退出并非不可能。

      2005年7月,一场诉讼如约而至:客运工程的施工方浙江中达正式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庄城拖欠工程款。

      “这完全是设计出来的官司!”上海庄城的代理律师谢鹏说,“起诉依据的是沈伟得2004年11月6日与浙江中达签订的8600万的合同,此时沈伟得已经被免去了总经理的职务。更何况总经理签订协议的权力来自法定代表人授权。法定代表人周建和已经致函浙江中达取消了沈伟得的代理权,沈伟得与浙江中达再签订任何合同都是无效的。”

      2006年12月,上海一中院以工商登记沈伟得仍然为上海庄城总经理等理由,认为其与浙江中达签订的工程合同有效,判决上海庄城向浙江中达支付工程款2.76亿元。2007年5月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海庄城的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工商登记仅具备公示效力,没有变更工商登记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007年8月1日在北京举行的相关法律研讨会上,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分析,由于上海庄城已经向浙江中达告知总经理变更及取消沈伟得代表公司对外签约权,对此浙江中达和法院判决均不否认,中达公司在本案中并不处于善意第三人地位。

      数亿的工程款也令庄胜方面震惊。该项目一位工程师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判决书所述2.76亿的工程施工跨度仅两个月,这么短的时间赶出如此巨额工程严重违反常理,此前约1亿元的工程耗费了7个多月的时间。

被期待的“讲清楚”

      事件仍在向前推进。9月5日,上海市一中院完成了对已经完工的客运中心地下工程的评估。

      “评估结束后,工程一旦被拍卖,大股东就真的出局了。近千亩配套土地的瓜分,也将最终变成既成事实。”刘波名说。

      “土地不值钱的时候让开发商背着钱过来开发,等土地升值了,再把你赶走,由少数形成利益网络的人瓜分利益。这样的事情并非第一次发生。” 熟悉上海土地运作的耿律师这样评价道,“松江客运中心事件最大的特点是开发商实力过于雄厚,以致没有被顺利赶走。”

      对于周建和来说,吃惊的事情似乎还没有结束:就在上海一中院对客运中心工程作评估前的调查时,松江区房地局和方松街道办事处先后向法院提供文件证明,客运中心用地为方松街道玉湖村和百鸟村的集体土地。

      直到这时,庄胜方面才知道自己支付的5273212元买地款,竟然只是该地块的耕地开垦费。

      这意味着庄胜投资1个多亿,耗费了5年时间的客运中心所占土地依然是耕地,整个项目属于非法项目。

      惨痛的失败最终让庄胜集团打破沉默,开始了高调反击:先后在北京召开的两场专家研讨会吸引了众多媒体的目光;向最高检、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等部门的举报也陆续进行。

      反击的同时,转机也在出现:8月初,庄胜收到了最高检的立案决定书。

      据相关知情人介绍,9月14日,最高检检察官赴上海调阅了浙江中达诉上海庄胜案的审判档案。在调查了案情并与法官、松江官员、浙江中达以及沈伟得谈话后,初步认为其中存在问题。

      该人士同时称,此时松江有官员提出,希望最高检检察官能出面调解。

      9月20日,松江方面赴北京与周建和会面,表达了松江区政府希望“妥善解决”客运中心事件的意思。

      此间,有舆论指出,周建和在此事件中也有与地方官员私下交易的可能性和一些“讲不清楚”的地方。

      然而,这一次周建和似乎是真的决心“讲清楚”了。一向神秘的土地交易这一次能否最终被“讲清楚”,成为共同的期待。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10-08 A05版 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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