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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股”转让,馅饼背后是陷阱

  2006年初,持有“无锡尚德”6800万原始股的民营企业家施正荣,因该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成功上市,身价突破160亿元人民币而被誉为中国新首富。但施先生万万没想到,近期国内一些别有用心的“产权经纪公司”,却将他当作道具,利用无知投资者渴望赚取暴利的心理,通过出售所谓的可以到美国上市的高科技公司的原始股,大肆非法敛财。有的甚至承诺,只要你投资10万元,一年内就能赚150万!难道购买原始股真是“一夜暴富”的机会?

  

90万元买来一堆“死股”

  家住郑州市二七路的孙先生,是一位建材经销商。近几年由于楼市火爆,导致建材走俏,再加上他善于经营,在短短5年内就成了远近闻名的百万富翁。去年年初,孙先生经朋友介绍迷上了股票,没想到由于行情低迷,一年下来不仅没赚到钱,反倒赔进去30多万元,这让他十分郁闷。

  今年3月下旬的一天,孙先生忽然接到一个陌生女孩的电话,对方声音甜美,自称是西安一家产权经纪公司的投资顾问小姐。当确认孙先生正在炒股时,李小姐马上以同情的口气说:“你一定被套住了吧?其实在股票二级市场上投资是根本赚不到钱的。只有购买原始股才是真正的发财机会!”她又说自己的一个朋友买了“无锡尚德”的原始股,这家公司刚在美国上市不久,每股股价就高达30多美元,朋友当初20多万元的投资现在值好几百万了。还说这家太阳能公司的创办人施正荣先生,正是因为持有6800万原始股,才一跃成了中国的新首富!

  见投资原始股前景如此灿烂,孙先生当时就有些动心。接着,那女孩又不失时机地表示,现在还有一家类似“无锡尚德”的公司正在进行私募,机会非常难得。当晚,她又用电子邮件给孙先生发来了陕西某医药公司的网址及价值投资报告,其核心内容是该公司从事科技含量很高的生物医药,行业潜力、发展远景以及未来利润等非常诱人。更加令人心动的是,这个投资顾问还反复强调,在半年内,这家公司将赴美国上市,届时持有原始股的投资者获利将以10倍计算。

  “现在股价4.5元人民币,到美国上市后每股就算最低8美元,算算你能赚多少?如果美国人看好公司,股价就像‘盛大’一样涨到几十美元也不是没有可能。”这个小姐不断描绘着该公司的无限升值潜力,仿佛原始股就是棵摇钱树。

  因经不住“一夜暴富”的诱惑,孙先生便决定投入一大笔资金购买原始股。为防上当,他还专程赶到地处西安市朱雀大街一座著名大厦内的这家产权经纪公司进行了考察,看到有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挺正规。接着,孙先生又到高新开发区内的陕西某医药公司进行核实,得到的答复是,公司确实准备在美国上市,并委托这家产权经纪公司对外出售部分原始股。这下孙先生才算放了心,几天后,他决定以4.5元一股的价格买进20万股该公司的原始股。之后孙先生和这家产权经纪公司签订了两份认购合同,一份是写着认购价格的,一份只有认购数量。对此,对方的解释为“内部操作”的需要。

  签完认购合同,孙先生支付了90万元现金,并拿到一份股权认购书。回到郑州,当他再次拿出这张认购书仔细研究后发现,这张盖着西安某托管中心大红公章的股权认购书上竟然写着“非交易过户股权单”。这让孙先生顿时心生疑惑,当他拿着认购书向一些业内人士请教时,更是吓了一跳。一位金融专家告诉他,这类民营小企业在国内上市都很困难,怎么可能到全球著名的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呢?他进一步解释说,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构成了美国证券业的主板市场。它们对前来上市的各国公司,要求之严格也是举世闻名的,此前我国的“网易”在披露财报上只因存在一点小小的瑕疵,就差点被纳斯达克摘牌就是活生生的例证。

  也就是说,孙先生买的这只原始股,到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将遥遥无期,无法上市就无法交易。无疑,他用90万元血汗钱买回的却是一堆“死股”!更让孙先生感到无奈的是,因为股权是真的,也就是说“原始股”的公司确实存在,双方又签有股权认购合同,在法律上也很难认定这家产权经纪公司有欺诈行为。

圈内人士自揭黑幕

  有趣的是,前不久笔者也接到了福州一家股权托管公司的电话,自称“业务主任”的陈小姐十分热情地介绍说,西安某软件研发企业将于明年5月在美国上市,该股叫“天下精彩”,每股4.3元,成为股东至少要认购5000股,不久就能分红,每个股东都有专用账户,马上就要达到上市要求的人数了,机不可失。这个小姐还信誓旦旦地承诺:您只要投资10万元,用不了一年就能赚150万!难道世上真会有这种好事?

  “向投资者卖原始股是彻头彻尾的骗局。”提起产权中介倒卖原始股,家住开封市的陈先生语气坚决地向笔者表示,“美丽的谎言下是陷阱。其实这跟拦路抢劫没什么区别,投资者将被洗劫一空,开办这项业务的中介则大发不义之财。”陈先生原来在上海一家规模较大的产权经纪公司从事倒卖原始股工作,因为受良心谴责和惧怕法律制裁,于不久前辞职。

  他介绍说,近几年在内地兴起的产权中介机构推销原始股,最早是几个台湾人在上海搞起来的。因为台湾在上世纪80年代也出现过一波原始股投资热,随着相关台湾公司最终未能赴美上市,证明了买卖他们的原始股是一场骗局,但非法中介却大发其财。

  不法台湾产权中介人士发现大陆证券市场方兴未艾,内地股市数年来一直处于熊市,投资者被严重套牢的占大多数,期望能够找到快速翻本或者获取暴利的机会。他们抓住投资者急于发大财的心理,打着原始股等于暴富的旗号,干起倒卖原始股的勾当。

  而这项非法业务跟空手套白狼差不多,风险小而收益巨大,一时间迅速扩散开来。陈先生估计,2005年仅上海至少有200~300个产权经纪公司或加盟公司在从事倒卖原始股活动,股票种类有数十家,大都是陕西、四川等内陆省份的医药、农业公司。总的成交额保守估计也有30亿元以上,上当受骗的民众不计其数。

  那么,巨额交易的所谓“原始股”究竟是怎样诞生的呢?陈先生介绍说,对一些合法的股份公司来说,由于无法上市发行股票,他们当然希望有人愿意掏钱买自己的原始股。这样既能轻松融资,有时甚至连给投资者的分红回报都不用考虑,反正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对他们来说,对外出售公司的原始股无疑是“天上掉钱袋”一样的好事。

  但要将原始股卖出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这就需要和一些产权经纪公司合作,让他们负责具体运作。双方谈妥条件后,这些“黑中介”通常以每股1~2元的价格拿到一批股份,然后招募一批口齿伶俐的年轻女孩(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刚走出校门没找到工作的大学生),经过两三天培训她们就变成了“投资顾问”。

  这些女孩的任务就是拿着公司从别处买到的股民私人信息资料,给全国各地的股民不停地打电话,大力推销原始股。由于业务员的薪水与成交量挂钩,且多数中介机构实行推销股票高额回报,为了能够让客户掏钱,这些女孩就极力夸大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上市后的增值潜力,设下一个个美丽的陷阱!

  通常中介拿到手的公司原始股价格在1.5元左右/股,但卖价却在4元以上。陈先生说,在最红火的今年上半年,他所在产权公司一个分部每月的营业额都在百万元以上,有的投资顾问每月的提成最高可达到五六万元,其间的暴利可见一斑。为了扩大业务,陈先生的老板居然想出了加盟的点子,只要每月交5万元的管理费,任何想开展原始股买卖业务的人,都可以挂其公司的牌子。

  令人震惊的是,在整个原始股非法买卖中,相关企业也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为了便于中介公司销售,股份公司通常会在媒体上发布公告称:“公司与美国某某证券公司(或其他国家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此外,他们还往往会刊登广告,内容多为对企业情况的美好描述,甚至会召开股东上市报告或者介绍会,让董事长、律师等大谈特谈公司的上市前景。从而利用投资者对媒体的依赖,达到诱骗他们买股的目的。

  据陈先生讲,这些“原始股”骗局,大多是事先经过精心策划的,企业与中介公司配合相当默契。通常股民会给企业打电话询问股票情况,企业与中介双方一唱一和,才能将股票销售出去。有时候,中介还会拿着政府批复股份公司成立的批文,骗股民说“这是允许对外发行股票的批文”。其实,批复“股份公司成立”与“允许对外发行股票”是两个概念。

投资者,请捂紧你的口袋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年初以来,在上海、福州、西安和北京等地,一下就冒出大批产权经纪公司。每天,都有上百万股民受到他们的电话骚扰。为了骗取广大中小投资者的信任,这类公司通常会租较为高档的写字楼,以显示实力。但租期一般不会很长,因为一旦有公安或者监管部门调查销售股票的事情,中介机构马上就会人去楼空,大玩“蒸发”游戏。

  一位法律界人士指出,由于这些行骗者事先经过了精心策划,因此在法律环节上,他们往往早有准备。例如,他们售卖的都是经过合法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原先曾出现一些行骗者把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股权拿出来售卖,从而违反公司法的现象,但现在他们已经很少再犯这种“低级错误”;在媒体宣传上,他们也会“巧妙”地运用一些意义含混的文字。

  在这样处心积虑的安排下,即使事后出现纠纷,也很难抓住他们行骗的把柄。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条款来看,他们只在证券经营资质和交易场所的问题上有违法违规之嫌。但对于蒙受了巨大损失的投资者而言,仅仅认定行骗者“违规经营”显然还是远远不够的。

  为此,今年7月初中央电视台特意在权威的“中国证券”栏目,提醒广大股民,投资原始股风险极大,尤其对一些非法中介抛出的“一夜暴富”之类的红苹果,要保持高度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据知情人士透露,一些机构和个人,采取非法手段疯狂兜售所谓的原始股,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和社会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给证券市场带来很大的风险隐患。此事已引起高层重视。

  2006年7月12日,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召开会议,主要议题就是对目前非法售卖原始股现象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严打工作进行了部署。据悉,相关监管指引不久即将颁布。

随着监管力度的进一步强化,原始股骗局的大限已经不远了!

“一级半”市场兜售股权涉嫌违法

  从“一级半”市场兜售股权的性质来看,已经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首先,中介机构不择手段劝诱、地毯式电话轰炸、熟人传销式的兜售手法已经属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另外,即使定向发行,超过200人的情况也比比皆是。最重要的是,这些公司发行证券,基本上都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核准。

  对于这些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证券法》第十一章第一百九十七条明确了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证券公司或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投资者需要牢记,购买中介机构以各种“不合法”手段兜售的、未经依法核准的公司股权,不受法律保护。一旦这些不法中介机构被执法部门取缔,其赚取的不法收入也将被没收,充交国库,轻信上当的投资者可能会无法追讨回自己的资金。

  业内人士指出,除这些中介公司多数并不合法外,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个人也无法对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否则就是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

  《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进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利用现有交易平台提供证券转让服务。证监会除继续正常受理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申请外,暂不受理其他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各级工商登记机关也暂不受理相应的登记注册申请。

  因此,投资者轻信中介机构兜售的各种“拟上市公司”股权并不受法律保护,随便投资须承担的经济风险非常之大,投资者还需三思而后行。

特约撰稿林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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