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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宝山街道:经适房购买资格需听证会审核
□本报记者 温淑萍
发布日期:2007-12-17   查看次数:68 【字号 】【打印】【关闭

    在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审核工作中,北京市八宝山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引入了“老百姓听证会”模式。听证会的成员由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现住址的楼门组长、社区代表、邻居等组成,这样将摸底工作交给申请人身边的人,社区居民一起监督买房人,杜绝“开宝马买经适房”现象。

    “终于申请到经济适用房了,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董云龙高兴得语无伦次。

    “你现在只是有了70%的购买机会,北京市保障住房办的审核通过了你才能买到。”站在董云龙一旁的听证会负责人付秀茹女士纠正道。

    12月12日上午,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三山园社区的董云龙,通过了三山园社区保障性住房听证会的审核,拿到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董云龙是第二个通过社区听证会拿到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早在12月5日,该社区居民游传树第一个通过听证拿到了购买资格。

    董云龙说,他家里的情况非常困难,但以前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手续很复杂。“等我把手续办好了,比我富裕、有门路的人已经申请了,没我的份儿了。”

    八宝山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人王伟说:“为了坚决杜绝以往这种开小灶的现象,我们的资格审核手续比国家的规定又深入了一步,设了‘老百姓听证会’,你有没有购买资格让身边的邻居给你作证。”

    三山园社区共有34户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12日这天,有4户家庭通过了听证会的审核。

    目前,三山园社区此举在北京尚属首创。据王伟介绍,此举社会效果很好,今后会在其他12个社区推广。

    业内人士表示,这套制度让广大群众监督、评议申请人资格,杜绝了很多弊端。这一做法是个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不过,如何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人购买到保障性用房,需要政府部门出台一套详细的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退出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买房先过听证关

    八宝山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人王伟,将三山园社区保障性住房听证会叫做“老百姓听证会”,是因为听证会的成员都由老百姓组成,比如申请人现住址的楼门组长、社区代表、邻居等。

    听证会分为听证和评议两个部分。在进入听证会之前,购房申请人需要经过评议小组包括楼门组长、小区派出所工作人员、邻居等9人的初步评议审核。通过审核后,才能进一步举行听证会。

    董云龙在听证会前几天就通过了评议小组的初步评议。

    12日上午10点,董云龙坐在了听证会申请人的位置上。他向面前的十余位听证会成员介绍自己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理由:“现在,我们全家六口人,住在一套46.69平方米的一居室内,每人的平均面积不到8平方米。六口人的年收入为48384元。”董云龙说,她的妻子是外乡人没有工作,结婚时买不起住房就和父母挤一块,他的哥哥由于患有肌肉萎缩未能结婚,找工作也是处处碰壁,在生活难独立的情况下也只能和父母住一起。

    “儿子出生后,生活更困难了,每个月家里的毛收入也就4000元,父母的退休金加起来每月才1000多元,其余的就是我打工赚的。再加上父母和哥哥吃点药什么的,这样除了六口人的生活费,能存下的几乎为零。”董云龙介绍完家庭现状后补充道,“儿子越来越大了,这样狭小的空间不利于他的成长,我真的希望能买到经济适用房,因为我们太需要了。”

    按照听证会程序,董云龙介绍完自己情况后实行暂时回避,听证会进入讨论环节。董云龙的邻居刘大娘首先发言,她说,董云龙家条件真的很困难:“地儿小,放不开床,他哥哥常年睡在地上。他妈病了不舍得花钱去医院,愣是扛着。”

    “长年住在一个楼里,谁家啥情况大伙都明白,他家确实没钱,六口人就一个赚钱的,哪有实力去买商品房。董云龙说的都是真的,一点谎报都不存在。”楼门组长说。

    经过讨论,十余位听证会成员在董云龙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听证会的表格中,签上了同意两字。

    董云龙从听证会主持人手里接过社区盖了章的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文件后说,他的心情平静但又激动。平静的是这次的申请实事求是,不用去想怎么说才能激起管事人的同情拿到购买资格,激动的是“这样的申请很方便、很轻松,一点没费周折”。

只是有了70%的把握

    在董云龙通过听证会拿到购买资格后,他高兴地说:“终于申请到经济适用房了,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

    而站在董云龙身边的听证会负责人付秀茹女士提醒他:“这只是走完了第一步,还有第二步、第三步、第四步要走。现在只是有了70%的购买机会,直到北京市保障住房办的审核通过了才能拿到房门的钥匙。”

    对于这个“70%”,王伟这样解释:“第一道听证程序非常严格,为之后的几道程序奠定了真实、材料较完备的依据,因此之后的审查程序会顺利些。”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目前购买经济适用房政策实行的是三道程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将申请递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盖章后转到区里的住房保障办公室,区住房保障办公室核查同意后转至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通过后申请人才能进入购买程序。

    相对于国家规定的这三道程序,三山元社区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加了一道程序,使得购房程序更复杂、细致、深入了一步。

    “按照目前执行的听证会制度,申请人的申请在市级住房管理部门备案批准后,还要在取得最后资格前进行二次听证,申请人必须向听证会做出承诺不欺诈、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二次听证之前,申请人如果出现欺诈等违法情况,其申请资格将被取消。”王伟说。

    王伟还称,八宝山街道的居民今后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都要经过这一严格的听证程序。目前,八宝山街道共有770户提出了经济适用房申请,街道一级组织听证会已经通过了10人的申请,这些人是因为没有居委会或因拆迁变动而由街道组织评审。

    截至12日晚,八宝山街道共有4户家庭通过了听证会审核,拿到了经济适用房购买申请表。自从听证制度施行以来共有5户顺利过关,拿到了购买资格。

    对于这一制度,购房申请人王女士称“措施很好,保护了我们的利益,不用再担心被有关系的人顶替。”

    王伟也称:“这个听证会制度目前的效果很好,今后会在其他12个社区推行,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都需要经过这一严格的审核程序才能向区级房管部门申报。”

让“开宝马的人”没空子可钻

    三山园社区这一听证审核模式问世后,立即引来众多关注的目光。之前屡屡曝出的“开着宝马买经济适用房”等问题,让人们一直质疑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审查。现在虽说是出台了这样的听证制度,是不是会流于形式,最后结果仍然一样?市民们在这个事情的开始阶段仍抱有疑虑。

    对此,王伟说:“我们举行听证会的最终目的就是杜绝开宝马的富人来买经济适用房,因为我们和申请人不生活在一起,他的具体情况我们不清楚,调查难免会与事实有出入。但是他的情况邻居知道,所以把这个审核权交给他的社区、邻居再合理不过。”

    王伟表示,如果申请人弄虚作假,社区的人会检举出来;如果说社区的人有专门为他留情面的,那么9个人组成的评议小组、十多个人组成的听证小组,不可能每个人都和他有关系。所以,这个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是实用的。

    “以前频繁出现富人买经济适用房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摸底工作没做好。以前最低一级是街道,街道如果办公人员少,对申请人审核不到位,或者工作人员当中监督不到位就有出现富人买经济适用房的可能。”王伟说,能有效规避这一现象的措施,就是将摸底工作交给申请人身边的人,社区居民一起监督买房人、监督工作人员。“面对一个非常了解你的人,你怎么再张口说谎?”

    在王伟看来,第一关的摸底工作做好了,也就相当于在开始就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挡在门外了。同时,他还透露,这项制度有望在石景山区多个街道推广。

    “申请保障性住房听证会在北京市尚属首例,这套制度让广大群众监督、评议申请人资格,杜绝了很多弊端。”业内人士表示,石景山区的做法是个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不过,如何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人购买到保障性用房,需要政府部门出台一套详细的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退出机制仍然尴尬

    八宝山街道的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发现经济适用房的退出制度,在这里几乎没有人提及。三山园社区保障性住房听证会的负责人付秀茹说:“我们现在只管申请人的核查,尽一切能力做到严格,不让人浑水摸鱼。对于退出制度,我们还管不了。”

    经济适用房眼下要做的最大功课就是杜绝开着宝马的富人浑水摸鱼买走经济适用房,毕竟经济适用房属于保障性住房。但随着经济适用房数量的增加,经济适用房将来是否真的能为更多的无房人带来福利,而不是被收入已经提高不再符合购买资格的人牟利,成了一个不可不关注的问题。

    去年11月份,北京市规划委公布了《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相比于去年9月底公示的征求意见稿,原文中曾一度引发市场热议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回购”的规定被删除。在正式发文中,只将其描述成了“对今后新建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探索建立包括‘内循环’在内的相关制度”。

    这一条款的变动,被业界评价为北京放弃了政府回购经济适用房。对此,也曾引起一些专家的讨论。北大经济研究所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冯科认为,从字面上理解,尚不能完全理解为政府就此放弃回购制度,因为内循环具体模式在没有明确的前提下,未来有可能包含政府回购等方式的重启。不过冯科也表示,不难猜测,相关部门在调整经济适用房退出机制时面临的巨大压力,至少在短期内,政府不会对已经入市的经济适用房追溯回购制度。“即便有回购,也是针对未来新入市的项目,并应在销售前明示回购条文约定。”

    直到今年8月份,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严格审查经济适用房购房者资格,并完善申请、审核、公示和退出制度。但退出制度的详细执行和处罚措施,并没有被提升到一个更高的高度,也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

    冯科分析认为,回购要涉及到地段升值、贷款利率成本、专业机构评估等诸多问题,就现阶段来看,实行回购机制的条件并不具备。

    困扰回购机制的问题还在于,经济适用房持有人收入的提高该由谁来监督。“收入提高了,有能力买商品房了,但是不主动退出怎么办?”有关专家认为,这就要有专门的部门来做这件事情。

    截至记者发稿时,12月12日,北京市公布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在此之前,自11月份开始,北京经济适用房审核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新政策,政策把握的依据是《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但该《管理办法》仅仅是一框架性政策,对一些细节并未具体涉及。

    刚刚出台的《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则是对该《管理办法》框架内容的细化,详细规定了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审核程序,包括经济适用房的推出机制。根据新政策,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后,购买家庭每年还应按期向街道(乡镇)住保办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资产等变动情况。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12-17 A09版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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