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首页 | 重点 | 时政 | 调查 | 深度 | 焦点 | 直击 | 寰宇 | 天下 | 拍案 | 民生 | 维权 | 专题 | 环球 | 经济 | 一周 | 组织机构
舆情 | 观察 | 前沿 | 广角 | 专政 | 时评 | 人物 | 事件 | 彩宇 | 时尚 | 书虫 | 生活 | 人生 | 文华 | 旧闻 | 方志 | 欢迎投稿
对私营企业主参政要不要保持警惕?
□赵国军 张天奎
发布日期:2007-11-5   查看次数:169 【字号 】【打印】【关闭

    近日,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编的《1993—2006中国私营企业大型调查》出版。该书指出,中国私营企业主的政治态度表现出鲜明的利益特征,更多地体现在经济层面。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最近一次的调查中,28.8%的私营企业主认为“争取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最为迫切。(10月30日《中国青年报》)]

应保持适度的警惕

□赵国军

    近三成的私营企业主把“争取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作最为迫切的任务,虽然数字的绝对值不算大,但相比其他社会群体来说,恐怕就不低了,其中包含的政治信息值得我们解读。  

    在一个“官本位”的社会语境之下,可能人人都想谋个体面的一官半职。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权力泛化、私营企业主政治素质参差不齐的时下,他们从政心切不无令人忧虑之处。政治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公则是公众之幸,谋私则是国之祸。金钱与政治联姻,让有钱者有权,有时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看过一些政治素质不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私营企业主,当代表、委员根本不是为了参政议政,为人民谋福利,而是把政治光环当作自己为非作歹、无法无天的护身符、挡箭牌——或仗势欺人、欺行霸市,或偷税漏税、违法经营。

    因此,对私营企业主“争取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热情应该保持适度的警惕,既要正视他们的政治诉求,保障他们的政治权利,又要慧眼识人,把权杖交给合适的人,为民造福,避免所托非人,到头来成为社会祸害。特别要警惕一些私企老板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当成一顶“红帽子”,企图给自己的企业经营或其他社会活动涂上“保护色”,对这种“参政”动因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无须警惕私营企业主参政

□张天奎

    长期以来,对私营企业主“原罪”、“第一桶金”的质疑,贫富两级分化导致的“仇富”心态,以及部分私营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乏力和消极,社会舆论对于私营企业主并没有表现足够的信心。正因如此,部分触犯刑律的人大代表的私营企业主身份被放大,一些私营企业主正当合法的政治诉求也被提醒要“高度警惕”。

  无疑,仅以一些私营企业主违背法律的行为,来否定一个阶层正常的参政诉求,是不够公道、不尽合理的。

  此外,不少私营企业主之所以会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身份作为“红帽子”,固然有其自身的原因,但答案不能光从私营企业主身上找。如果政府的行政权力得到了有效的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被有效治理;如果经济领域的资源配置更多地交给市场,行政审批、配额分配、工程招标更加透明;如果民营企业能够在市场准入、信用贷款、土地出让、招标投标等方面真正获得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地位,恐怕私营企业主就能够以更加健康、积极的心态来看待和争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身份,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这一身份也可以真正回归民意代表的政治属性。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11-05 A04版 舆情)
【我来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网  名:
内  容: 字数0
 
评论须知:
1.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不得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言论和信息;
3.不得发布、传播具有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文字、信息及链接,不得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和宣扬迷信;
4.不得发布、传播有损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言论和信息;
5.不得发布、传播具有侵犯他人版权或著作权的言论和信息;
6.严禁使用任何肆意侮辱或毁谤他人人格的语言,禁绝一切恶意漫骂和人身攻击的言论;
7.严禁发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言论和信息;
8.不得使用或通过《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从事非法商业行为及活动(如发布广告);
9.《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违反以上条例的评论;
10.本站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的立场。
 文章推荐
· 威海“孪生拍卖”引争议
· 地震局招商引资衍生藏獒测地震
· 女大学生千里献血救孕妇
· 留守村民与油灯相伴22年
· 刘协和:精神病司法鉴定守望者
· 下属与上级之间的剽窃之争
· 松江土地招商谜团待解
· 航意险暴利时代终结
· 胡星案行贿第一人内幕曝光
· 安徽颍上县“挂名”小额扶贫贷款调查
· “东风工程”润泽新疆农牧区
· 小窑工藏遗骨为工友伸冤
 热门文章
· 政府以公共名义“与民争利”
· “法学博士”涉嫌诈骗1000万
· 宣传部长蒙冤八年未洗雪
· 不惩处“行贿状元”将是《刑法》的耻辱
· 摸女人胸部被罚3.2万美元
· 女播音员之死案二审法院应谨慎考虑
· 少女杀人分尸案震惊杭州
· 妓女冒充警察抢劫巧遇卧底警察
· 重审“沈阳嫖娼疑案”
· “性交易”使张钰身价过百万
· 中原油田“嫖宿门”风波
· “先打工后上学”湖北阳新职业教育变了味
 近期报刊
· 2007-12-24 第51期
· 2007-12-17 第50期
· 2007-12-10 第49期
· 2007-12-03 第48期
· 2007-11-26 第47期
· 2007-11-19 第46期
· 2007-11-12 第45期
· 2007-11-05 第44期
· 2007-10-29 第43期
· 2007-10-22 第42期
· 2007-10-15 第41期
· 2007-10-08 第40期
· 2007-10-01 第39期
· 2007-09-24 第38期
· 2007-09-17 第37期
· 2007-09-10 第36期

关于报社 | 欢迎投稿 | 新闻热线 | 广告业务 | 发行工作 | 组织机构 | 报社邮箱 | 法律条文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2006-2007 © mzyfz-news.com.cn  mzyfzsb.com  民主与法制时报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77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