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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沐:藏在学科背后的法学泰斗
□本报记者 袁 婷
发布日期:2007-9-24   查看次数:188 【字号 】【打印】【关闭

    芮沐先生是我国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的创始人,被誉为中国法学界一代宗师,他更以百岁高龄被尊为中国法学“第一翁”。芮沐先生治学严谨、著作等身,然而却甘愿“藏在学科的背后”。

      芮沐先生说自己的长寿秘诀是:心宽、遇事想得开。今年是芮沐先生的百年华诞,这位百岁老人的历史也是中国法学一个世纪发展的缩影。

中国法学“第一翁”

      2007年9月8日,在北京大学廖凯原楼的三层会议室里,两位老人坐着轮椅被推到主席台上,全场近百位来宾全部起立,热烈鼓掌。这两位老人就是北京大学法学泰斗芮沐先生和夫人。两位老人坐定后,现场的来宾席里出现惊叹声:“先生看上去真不像是百岁老人,夫人也不像有90岁高龄。”芮沐先生仿佛能察觉到这种惊讶,他面露微笑和蔼地冲台下点点头。

      今年芮沐先生迎来百岁华诞,北京大学特地为他举办了庆祝仪式。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中共中央政法委原书记任建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国务院法制工作办公室主任曹康泰等同志均向芮沐先生发来贺词,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等院校也派代表参加庆祝会或发来贺信。


20079月8日,中国法学界的泰斗芮沐先生百岁华诞庆祝活动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CFP/供图

      在长达近两小时的活动中,芮沐先生一直端坐在轮椅上,始终面带微笑,精神矍铄。由于发言席设在主席台的一侧,芮沐先生总是侧过头看着不同的发言者,听到会意处,他还会轻轻地点头。

      芮沐先生是我国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的创始人,被誉为中国法学界一代宗师,他更以百岁高龄被尊为中国法学“第一翁”。看他的面容和神态,你很难相信这是一位百岁老人,然而他的身上却是中国法学一个世纪发展的缩影。

      芮沐先生1908年7月14日出生于上海南翔镇,祖籍是浙江吴兴。18岁时从上海圣芳济学堂毕业,考入上海震旦大学,1930年获文学学士学位。1933年取得法国巴黎大学硕士学位。1935年他再获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博士学位。

      1938年芮沐先生回国任教,带了第一批学生,从此他开始了近70年的执教生涯。1938年至1941年,他在重庆中央大学任法律系教授。1941年至1945年,他任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法律系教授。之后,他赴美到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1954年以后他回到北京大学法律系工作,历任教授、民法教研室主任、法律系副主任、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等职。执教近70年,他亲自指导了12届博士研究生,被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林建华叹为“罕见”。

      庆祝会之后,有很多来宾向芮沐先生请教长寿的秘诀,芮先生只是笑而不答。他的学生代为回答说,曾经有不少人向芮老讨教长寿秘诀,芮老说过几句话,一是“要心宽,遇事想开点”,另一个则是“四通法”,思想通、头脑通、呼吸通、肠胃通。

至今被误解没有专著

      青年学者张谷的研究课题是芮沐先生的法律思想。在芮沐先生的百年华诞庆祝会上,张谷进行了将近20分钟的演讲。通过他的研究,芮沐先生从民法学家到我国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创始人的演进脉络得以展示出来。

      张谷说,直到今日,很多人仍然误解芮沐先生没有专著,其实芮沐先生最早的专著在抗日时期便已起草,在1948年10月正式出版。遗憾的是,这本名为《民法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的书生不逢时,当时正值国内战乱时期,不仅没有引起应有的关注,而且即使芮沐先生自己现在也只留下一册影印本。所幸的是,该书在2003年作为《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之一种,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重新出版。

      从上世纪40年代起,芮沐先生已经确立了民法学家的身份。1954年芮沐先生回国到北大任教后,主要研究方向仍是民法学。在这个时期,芮先生参加了第一次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的起草。“文革”结束后,我国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召集了《民法草案》二稿的座谈会,芮沐先生应邀参会,他分别就草案总则编、财产所有权编和合同编作了发言。芮沐先生在这次会议上的发言,对后来的民事立法的影响之重大,在此后的5到10年之间得以显现。

      正是由于芮先生的意见,草案的体系从三稿开始作了大调整,1986年的《民法通则》就是以民法第四稿为基础。也正是由于芮先生提出,私人间的合同、经济合同和涉外经济合同三类合同,在法律调整上具有各自的特点,这成为后来《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颁行的先声。

      芮沐先生在民法学领域造诣很深,然而和他的名字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却是另两门法律学科。在一次记者采访中,芮沐先生被问到,为什么后来放弃民法学,转而研究经济法学,芮沐先生幽默地回答:“因为研究民法学的人很多,我研究得不够好。”

      对于芮沐先生后来转而主攻经济法学,张谷的研究结论是,芮先生后来转向倡导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其实是他关注民法的继续和发展。因为当时的历史背景已经发生变革,由计划经济条件向市场经济条件转变,对于商品经济的法律调整以民法为主的调整模式,也必然发生改变。芮先生深谙民法之道,对私法调整手段的局限性了然于胸。特别是,当国门打开,中国的经济生活不能自立于世界之外的时候,就需要国际经济法来满足新的需要。所以,在芮先生那里,民法不是消失了,而是融入了他所提倡的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之中。

开创“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在我国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芮沐先生最早提出的。对于经济法学的创立,芮沐先生说,新中国成立后,他一直在民法领域下功夫。总结几十年的经验,他认为,刚解放的时候,废除了旧中国的民法全书,引进了前苏联的法律系统,使得民法的起草没有基础,非常艰难。可国家的经济建设不等人,在邓小平同志当时极力号召“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的情况下,先搞“经济法”是一条可行之路。虽然当时已经制定了“企业法”、“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但与当时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是远远不能适应的,应该搞出一部“经济法”。

      1980年,经教育部批准,北京大学开设了全国第一个经济法本科专业。随后,北大先后成立了经济法研究所和国际经济法研究所,芮沐先生担任第一任所长。据对外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回忆,当时由芮沐先生、杨紫垣先生等精心筹划、设计和组织经济法的教学工作,作为最早一批的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研究方向的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芮沐先生付出了全部心血。

      教学中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没有现成的教材,芮沐先生就带领研究人员自己编写教材,他还要亲自给本科生和前来学习的临时学员们上课,当时他已经70岁高龄。芮沐先生的好友朱曾杰先生感叹:“当年草创之艰难,今天的学人们实在难以想象。”

      芮沐先生对于这门学科的严谨和热衷,在他退休告别讲台之后,也没有丝毫改变。芮先生的学生张智勇回忆,芮先生退休之后,仍在为学生写经济法学的教材。他说,现在的学生没有书读,这些别人不喜欢写的东西他要来写。芮先生曾主编一套国际经济法丛书并撰写前言,他为了科学阐述“公法”和“私法”问题,专门让张智勇去图书馆找俄文版《列宁全集》来读。

甘愿藏在学科的背后

      沈四宝教授是芮沐先生的学生,他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在芮沐先生百岁华诞庆祝会上,沈四宝教授说:“我现在终于可以说,我没有辜负芮老先生对我的期望。从北大到贸大,我从芮老手里接过国际经济法的火种,按照他当年指点的方向,在冯大同先生、沈达明先生奋斗的基础上,树立起了国际经济法的旗帜。”

      沈四宝教授于1979年考取研究生,研究方向便是芮沐先生极力倡导的国际经济法学。沈教授说,他攻读研究生的年代,我国法学界仍普遍认为国际经济法仅是调整国家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而将其划归为国际公法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际公法教科书中的一章。但芮沐先生对此持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国际经济法是独立于国际公法的一个学科,其内容也更丰富。这就使得国际经济法可以直接服务于企业和商人,更接近现实,更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如今他的见解早已为今天的学术研究和发展所证实。

      据沈教授回忆,为了将国际经济法学的衣钵传承下来,芮沐先生在1981年动用自己的各种社会关系,将沈四宝和张力行送到美国深造。出国的各种繁杂手续及名目繁多的费用都是芮先生一手操办的。芮先生对学生的要求是,一定要到国外提高英语水平、了解美国社会、建立社会关系;更要学到国际经济法专业的精华,然后回国建立发展我们新型的国际经济法学科。他希望学生早去早回。

      沈四宝教授如期完成学业并按时回国,“我们没有片刻的迟疑。一回国,立刻在北大开了公司法和国际投资法两门课程,深受学生欢迎”。然而不久后,沈四宝被分配到对外贸易大学法学院执教,他离开时芮沐先生对他说:“世界很大,在别的地方也许能更好地发挥你的能力,但一定不要放弃国际经济法的专业方向。”芮沐先生希望能在对外贸易大学把国际经济法这面旗帜树起来,并加强与北大大本营的交流与合作。

      沈四宝教授来到对外贸易大学后,按照芮沐先生的要求,与冯大同先生一起发展国际经济法专业,并继续为北大的学生讲课。芮沐先生也多次到贸大指导国际经济法专业的建立和发展。

      芮沐先生“在对外经贸大学把国际经济法这面旗帜树起来”的愿望实现了,但这位国际经济法学的创始人却选择藏到了学科的背后。他曾很欣慰地说:“我躲到学科背后有什么关系呢?别人知道这门学科,不知道我,一点也没关系。”

芮沐先生二三事

      由于学术地位极高,芮沐先生兼任的社会职务多到惊人。他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干事,中国国际贸促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顾问,中国国际法协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贸易部条法局特邀顾问,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欧中法律协会中国法常设委员会名誉主席,全国第一批法学博士生导师,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等职。

      芮沐先生有极高的语言天赋。他在法国读硕士期间就学习德语,几年后到德国留学时已经通晓德文。解放后,前苏联专家来中国传授经验,他又开始自学俄语,可以阅读俄文原著。而他在上中学和大学时,学校里的神父就教授他拉丁文。芮先生将学外语和用外语看成是一种乐趣。

      芮沐先生“不服老”。在学生的印象中,芮沐先生经常骑一辆嘎嘎作响的破自行车,在校园中奔波,而那个时候,他已是近80岁高龄的老人。他的学生、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千年说:“在生活上,先生是有点洋化的,也很现代化。1998年某天我在北大南门遇见他,陪他逛到海淀书城附近,买他在报纸广告上看到的新式电动剃须刀,听他向我抱怨师母竟然不允许他骑电动车(那年他已90岁),以致行动不那么自由。回来的路上,我扶着先生,边听边想,老头已入超乎可爱的境界了。”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9-24 B04版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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