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标志着我国反腐格局的重大调整,也标志着我国反腐思路的重大转变。“预防腐败”是一篇大文章,它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各个方面。笔者认为,预防腐败需要打造“三驾马车”,具体来说就是规范权力、监督权力和财产申报。
规范权力是预防腐败的前提和基础。长期以来,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共职位的赋权往往是笼统的、概括的和不具体的。某个机关和机构的权力范围往往是明确的和确定的,但机关内部各个岗位上的官员的权力则是不明确的和不确定的,权力范围、权力内容及权力行使要求、标准和界限都是模糊的,缺乏“权力清单”,这给个别官员的滥权和乱权提供了便利条件。预防腐败的首要任务就是规范权力,这是治本之策,也是釜底抽薪之术。
监督权力就是在规范权力、明确权力边界和行使标准的基础上,加强监督,强化制约,促使权力的行使过程透明、程序正当、内容合法、措施合理,把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和方面都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打造“阳光政府”。
规范权力和监督制约权力,是保障权力正当行使的两个基本方面,也是预防腐败的“左膀右臂”,是静态与动态的结合。但预防腐败仅有这“两驾马车”还是不够的,毕竟公权力腐败与官员的私人利益密切相关,权力寻租的直接目的往往是官员为了满足个人欲望和获得私人利益,因此预防腐败还必须有“第三驾马车”,即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规范权力和监督权力是营造“不能贪”的环境和氛围,而财产申报则是让行使权力的官员“不敢贪”,打造“伸手必被捉”的反腐铁律。预防腐败的“三驾马车”必须同时发力,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缺一不可。(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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