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王利民在刚刚结束的全国百强县(市)检察长高峰会议上说,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和防止腐败的措施逐步见效,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总体数量平稳,但是大案的数量却明显呈增多之势,特别是县处级以上要案比例较大。
“县处级以上要案占有较大比例,高中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王利民说,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243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7.6%。
据介绍,在检察机关近两年查办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中,发生在中央确定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这6个重点领域以及出版发行、银行信贷、电力等9个重点方面的案件,占72.4%。其中仅工程建设领域,就占将近31%。一些领域和行业,如金融、交通等,过去一直是贪污贿赂犯罪传统的高发部位,也有一些系统和部门,如食品药品监管、规划、环保等,随着职能的强化,逐渐成为新的贪污贿赂犯罪的多发部门和行业,2006年占39.2%。
同时,一些地方和行业窝案串案增多,“许多案件的查处,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王利民说,检察机关从一条线索、一起案件入手,经过滚动深挖,带出了一批窝案串案,有的涉及数十人甚至上百人。“这反映出,一些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的确很严重,上下勾结、内外勾结作案现象比较突出。”而且,作案手段趋于隐蔽化智能化。“特别是贿赂犯罪,基本上是一对一进行。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的抗审能力增强,翻供反证的现象增多,同时出现了诸如以低卖高买、合作投资、委托理财、挂名领取薪酬等名义和形式掩盖犯罪、钻法律空子的新型犯罪形式。”王利民说,向境外转移赃款外逃现象增多,“据我们统计,现在真正逃往境外的贪官有二百多人,不像网上说的数字那么大”。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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