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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恩图报,变了味的慈善观
□本报记者 李梦娟
发布日期:2007-9-3   查看次数:651 【字号 】【打印】【关闭

      “我们现在有些捐助活动,捐助者拿着捐多少钱的牌子给受捐助者,前面是记者在拍照。这让受助者处于一种很屈辱的地位,双方的人格和地位极不平等,这是铜臭味极其浓厚的商业宣传,不是慈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

      如何感恩、如何施恩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的热点,这源于一则新闻:8月中旬,湖北襄樊市总工会、市女企业家协会联合举行的第九次“金秋助学”活动中,主办方宣布:5名贫困大学生被取消继续受助的资格。原因是,这5名贫困大学生“不知感恩”。在过去一年受捐助的时间里,这些贫困生没有主动给资助人写信、打电话说声“谢谢”。

      8月29日,襄樊市总工会女工部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总工会只是一个中介机构,没有权利取消大学生的受资助资格。“只是有两个企业家不想资助他们了。”谈起企业家不想继续资助的原因,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学生不打电话也不写信,资助者甚至都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上学。”而学生没有与捐助者联系,并不一定是不知感恩。“有些学生可能是出于自卑心理,不愿意主动和人联系。”

      后经襄樊总工会女工部部长周华玲证实,只有3名学生被企业家中止了资助。其余两名是去年获得了一次性资助。而被停止的那3名学生,工会打算为他们联系新的资助人。

感恩:为何难说出口

      就“襄樊贫困大学生不知感恩被取消受助资格”事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告诉记者,大学生在“感恩”这方面的素质是缺乏的,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慈善组织拿出钱来捐助,大学生每学期至少给资助方写个汇报,“也好让他们知道自己撒下的种子有没有开花结果”。

      “别人给予帮助,至少应该说声谢谢,这是最起码的礼貌。这说明这一代人关注他人不够,以自我为中心,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和享受父母的关爱是一样的。”

      贫困大学生的“不感恩”,让不少人对其道德水平表示担忧。

      截至8月30日,新浪网“如何看待贫困大学生受助不感恩被取消资格”的调查显示,共有212545人参加投票,其中有82.92%的网友认为“应该取消,不知感恩的人很难期望他们将来回馈社会”;有8.96%的网友认为“不应该取消,既然主动资助别人,主观上就不应图回报”。

      面临舆论的“讨伐”,大学生对“感恩”有另外的阐释。

      “与企业家联系少,并不是我不懂得感恩,而是不习惯这样的方式。在我看来,在学校好好学习,将来能回报社会才是最大的感恩。”其中一名被取消受助资格的学生表示。

      网友对“感恩”也有不同的看法,其中一名网友道出了他在受助与感恩之间的难为情。他说:“越是穷的人,自尊心越是强烈,有时候强烈到自卑的地步。在学校里,我感觉自尊是我唯一的底线,去找兼职,做家教,学校里的勤工俭学这都无所谓,毕竟是自食其力。但是捐助,特别是中国式的捐助,让我望而却步。要把我的姓名贴在公告栏里,来接受同学的目光,要我卑躬屈膝地去讨好企业的赞助者,要我怀着感恩的心态去面对一样是穷人的捐助者,我打心底不愿意。好像感觉把我剥光了衣服,推到熟人的面前,接受他们不知道是怜悯还是嘲笑的目光,还要不得不怀着感恩的心态。”

      自由撰稿人黄琳斌表示,经济困难导致贫困生不能过上与其他同学一样正常的生活,他们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甚至心理疾病。“如果得不到及时的疏导,日长天久,这种心理问题就可能成为根深蒂固的心结,侵蚀着人的意志和信念,促使他们形成一种不思进取、自暴自弃、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甚至反社会的人生态度,从而影响到一生的命运。与物质上的贫困相比,这种精神上的贫困更加深刻而持久,更加难以克服,并容易与物质上的贫困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黄琳斌认为,部分贫困生不会感恩、不守信用,除了道德因素,与这种心理根源不无关系。应当更加重视贫困学生的“精神扶贫”。“不论是国家助学贷款还是学校、社会设置的各种救助基金,如果给了钱就了事,部分贫困生习惯后,就容易把贫困当作受助的资本,产生‘受助是理所当然’的依赖心理。”

施恩:不要居高临下

      在对大学生的“精神扶贫”方面,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表示,无论是国家资助还是民间资助,都应在经济支持的同时考虑到对学生的教育和影响。

      王旭明建议,民间资助可以改变单纯给予的方式,给予的同时要有一定的前提条件。比如变成某种契约的形式,在契约中加入受资助学生每年写几封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报告成绩单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如果没有报告将停止资助等内容;或借鉴国家资助政策,资助的同时有一种激励机制,培养他们有一种报恩思想。

      这种契约式的捐助,已经付诸实践。近日,河南省南乐县刚刚考入大学的一名大学生,在得到河南省慈善总会“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时,接受并签订了一份“道德协议”。协议要求受助方承诺,参加工作后,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在不影响生活和工作的前提下,要自愿回捐不少于受助的资金3000元。

      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表示:“襄樊3名大学生因不感恩而被取消受助资格,出现这样的结果与资助方的管理是有关系的。资助后有什么承诺,对不履行承诺采取什么措施,事先如果有约定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希望工程资助贫困大学生,普遍有这样的制度。”徐永光告诉记者,与河南省南乐县那名学生签订“道德协议”不同的是,要求受助大学生要参与志愿服务,成为志愿者。“在很多大学,受资助的大学生组织成社团,每个学生结对帮助农民工的子女。贫困学生一方面是弱势的,但相对农民工子女他们又是处于强势地位。这就让受资助者不单纯是受人施舍,不单纯一定要给资助者感恩,但需要感恩这是毫无疑问的。”

      “公益捐助是一种爱心的传递,到了受助者的手里,他应该通过自己的方式,把爱心继续往下传。这样,他既是受人帮助的人,又是帮助别人的人。这对社会很有利,同时对这些学生自己来讲,在心理上也会得到满足,会增强他的自信心,克服自卑心理,对贫困大学生有正面的作用。”

      “要让他们以关心别人、回报社会来表达他们的感恩。”徐永光认为,“过分强调感恩,也不是积极的东西。”

      夏学銮教授表示:“现在有些企业、个人过分注重受助者的感恩戴德,这不是真正的慈善。他们居高临下,把别人放在受屈辱的地位,把钱只是放到受助者的手里,而不是放到心里。把自己当恩人,这是从事慈善最不该有的心理。”

      “捐助实际上就是一种慈善行为。”夏学銮告诉记者,古代印度把慈善分为八种,每一种的境界都比前一种高。第一种慈善是,别人乞讨,才把钱给人家;第二种是,别人不乞讨,就把钱放在人家手里,实际上受助者的人格受到侮辱。一直到最高层次的捐助,是不要知道受助者的姓名,也不要知道捐助者的姓名。这种最高层次的慈善是在受助者危机来临之前,提前捐助,不让当事人沦为受捐助者的地位,以确保捐助者和受助者之间地位和人格的平等。

      “而我们现在有些捐助活动,捐助者拿着捐多少钱的牌子给受捐助者,前面是记者在拍照。”夏学銮表示,“这让受助者处于一种很屈辱的地位,双方的人格和地位极不平等,这是铜臭味极其浓厚的商业宣传,不是慈善。”

慈善:遭遇制度瓶颈

      对于目前我国慈善事业中夹杂的浓厚商业味道,徐永光说:“这是互有需求的。我国慈善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一个慈善机构捐赠一个项目,需要筹钱。但现在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愿意出钱,这样筹钱的压力就比较大。另外好多企业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说:拿钱可以,我捐100万,你给我宣传、做软广告。而他要求的回报甚至是比硬广告的回报都要高。另外,慈善资源很难找,企业有需要通过这个(慈善)来做宣传。而这两者都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两个一碰就碰一起了。如果到了一个比较高的阶段就不会有这种情况。”

      当前,中国一些企业家和企业缺少“慈善观”,社会责任感缺失,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在2006年胡润百富榜上名列前茅的企业家在慈善榜上的排名却很靠后,有的甚至榜上无名。业内人士评价:这一现象从侧面说明,在某种程度上,中国企业家的社会公益意识是缺位的。

      夏学銮认为,这与企业家的素质、企业文化有关。“现在企业捐助的境界不高,他们希望自己捐出去的钱,最起码像打水漂儿一样要有个声响。”

      “企业要培养更高境界的慈善,不要带有功利目的的慈善,否则就是玷污了慈善。”

      慈善意识、社会公益意识的缺位是民间慈善捐款少的直接原因。

      2007年1月10日,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向媒体透露,2006年中国慈善捐款为100亿人民币。同年我国GDP为21万亿,慈善捐款不到GDP的万分之五。在徐永光看来,2006年真正属于“国内私人给民间慈善组织的捐款”充其量不过30—40亿,仅占GDP的万分之二左右。这不仅无法与美国私人慈善捐款超过GDP的2%相比,也大大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水平。

      对于目前慈善业遭遇的种种尴尬,徐永光表示,归根到底,还是制度的门槛。因我国现有慈善机构大多依附于政府机关,主要依靠政府劝募,而慈善资源的动员力量弱小,民间救助的存在和发展举步维艰。有一个“万能的政府”给老百姓当家,公众参与社会服务和慈善事业的意识和积极性受到了抑制。

      “在一些属于对特殊需要人群提供‘准公共物品’的领域,如残疾人、孤儿、孤寡老人服务事业,在许多国家都是‘民办公助’。而中国仍然由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民间组织很难进入或只是少数有政府背景的GONGO(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在办。” 

      徐永光建议,应当把为社会特殊人群提供“准公共物品”的国家事业单位民营化,与现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合流,统称为“民办事业单位”,变“国办慈善事业”为“民办公助”。大力培育民间慈善组织和社区服务组织,让其与改制的事业单位同样通过民间慈善捐增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获取资源,在竞争中发展。

      夏学銮教授认为:“慈善组织实际上是非政府组织,国家应当积极大胆地培育非政府组织、市民社会的发展,它们在政府和市场博弈中间是个缓冲地带,非政府组织是政府的同盟军。”

      民间慈善的发展,除了政府“放权”外,还需要培养慈善文化。中华慈善总会理事章立凡曾表示,良好的民间慈善需要有三个层面的土壤,法律、道德和文化。慈善文化其实是慈善最内核的东西,因此要培植出成熟的慈善文化,不仅先富起来的人需要努力,我们每个人也不应作壁上观。当富裕的人把慈善当作精神胎记,当普通百姓把善念当作精神信仰,当受助者知恩图报,当政府为慈善事业构建出良好的制度设计时,相信这种中国式“知恩不感、施恩索报”的尴尬场面就会大幅度减少。

      还有很多人需要帮助,就像《感恩的心》中的歌词:“我来自偶然,像一颗尘土,有谁看出我的脆弱。我来自何方,我情归何处。谁在下一刻呼唤我。”而良好的民间慈善,也会让受助者感到温暖:“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9-03 A07版 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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