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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昭告中国食品安全状况
□本报记者 王 琪 综合报道
发布日期:2007-8-27   查看次数:495 【字号 】【打印】【关闭

      8月17日,中国首份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发布。有关专家认为,在中国食品质量被国外广泛质疑时发布的这份白皮书,客观真实地向国内外消费者反映了中国食品质量状况。

      在此之前,国务院决定成立一个由吴仪副总理任组长的高规格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这一系列举措,充分表明了中国政府对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重视。

“让违法者倾家荡产”

      “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从经济上从重处罚,让违法者倾家荡产,使其违法的成本极高、代价极大。”在8月20日上午9点召开的广东省广州市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大会上,广州市长张广宁说。

      据来自当地质监部门的说法,这是广州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质量工作会议,3000多名与会者,来自该市所辖各区的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业。

      自7月底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召开,特别是8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以来,针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展开。

      《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在我国属于首次发表。舆论认为,这一重大事件,表明了中国政府在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上的信心和决心。

      实际上,在白皮书发布之前20多天,涉及食品安全的政策和举措就已启动。

      7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认为,国务院专门制定《特别规定》,表明我国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决心和态度。

      继《特别规定》发布后不久,8月13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被外界称为“危机处理大师”的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被任命为领导小组组长。

      这个领导小组的副组长由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和国务院副秘书长项兆伦担任,其组成成员由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6个部、委、办的19名相关领导构成,其规格之高,实属罕见。

      该领导小组的工作主旨,宏观上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一是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据来自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的消息,专事食品等产品质量检测监管职能的国家质检总局,已决定从总局机关抽调二分之一的干部到执法第一线工作3个月。各省(区、市)质量监督局和直属检验检疫局也要抽调三分之一的力量充实到一线去,以加强对基层一线的工作指导,弥补一线监管人员的不足。

      因市长发出“让违法者倾家荡产”的狠话而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广州市质量工作大会,即是在这一系列政策背景之下的地方举措之一。

      就中国政府在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上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国外舆论认为,这表明了中国政府在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上的严肃姿态。

食品质量总体良好

      8月17日发布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从食品生产和质量概况、食品监管体制和监管工作、进出口食品的监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保障体系、食品安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5个方面,对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了阐述。

      白皮书说,中国食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

      数据显示,去年全国食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77.9%。今年上半年,食品专项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了85.1%。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稳定,并呈上升态势。另一方面,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质量呈共同提高的格局。今年上半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质量平均合格率为89.2%,其中14个省达到90%以上。

      在食用油、粮食加工品、饮料、肉制品等10个消费量最大的品种中,今年上半年的抽样合格率除水产品为85%外,其余9大类食品专项抽查合格率均在90%以上,肉制品抽样合格率达到97.6%。

      白皮书显示,与国内抽检合格率相比,出口国外的食品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据统计,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出口到美国的食品分别为9.4万批和5.5万批,被美国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分别为752批和477批,合格率分别为99.2%和99.1%;出口到欧盟的食品分别为9.1万批和6.2万批,被欧盟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分别为91批和135批,合格率分别为99.9%和99.8%。

      白皮书中列出的这些数据,印证了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的说法。本月早些时候,高虎城说,中国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是有保障的。

      另有从事食品与营养研究的专家说,出口食品是中国食品中质量最好的。

      但是,尽管如此,包括食品在内的中国产品,还是从今年3月以来在国际消费市场上遭到了严峻的挑战。

      最初被一些国家和媒体爆炒的是中国出口的宠物食品,随后很快扩大到药品、牙膏、儿童玩具、水产品、汽车轮胎等多种产品,不少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采取一系列限制进口的措施。这不仅给我国出口企业造成很大损失,而且影响了我国产品的信誉,损害了我国国际形象。

      高虎城说,这些报道中既有具体案件的报道和客观中立的评论,也有对“中国制造”的恶意诋毁。

      “中国食品安全水平能够保障消费者基本消费安全,国民食品安全是有保障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罗云波在中国食品质量安全白皮书发表之后的这一说法,与高虎城在本月早些时候发表的观点不谋而合。

      罗云波说,白皮书阐述的内容是全面准确、实事求是的。

      “我们有必要把事实大白于天下,让国内外公众知道中国的食品安全到底是一个什么状况。”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陈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与中国食品质量安全白皮书中阐述的事实彼此印证,专家认为,中国出口食品的安全问题,只是极其个别的现象。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出口仍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食品、药品、玩具等境外负面报道较多的商品也分别增长了22.2%、41%和27.7%。

      有关官员和专家认为,这一增长趋势说明,绝大多数国外进口商、零售商和消费者还是理性的,并没有因为中国产品中的个别产品存在问题,就将“中国制造”全盘否定。因为个别产品存在问题,就怀疑中国商品的整体质量,不是一种科学的、理性的态度。

加强食品监管

      白皮书表明了中国对食品质量安全的高度重视以及过去若干年中国所作出的积极努力和取得的成就,也就目前中国食品质量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阐述。

      这种正视问题不护短的姿态,在今年7月底的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就已经充分表现了出来。

      据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资料,温家宝总理在这次会上强调“民以食为天,食以洁为先,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是天大的事情,是政府的职责。”

      在食品质量监管、保障食品安全方面,中国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监管和法制体系。白皮书说,中国政府树立了全程监管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形成了“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监管工作格局。国务院200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将食品安全监管分为四个环节,分别由农业、质检、工商、卫生等四个部门实施。其中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由农业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日常卫生监管由质检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由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监管由质检部门负责。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了严密、完整的监管体系。

      2001年,中国启动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同年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生产许可制度,二是强制检验制度,三是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同时,中国政府还采取加大食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力度、推行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加大餐饮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建设等措施,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而在法制建设方面,中国已经形成了一套由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构成的法律法规体系。今年7月底以国务院令形式公布的《特别规定》就是其中之一。

      《特别规定》一共20条,旨在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各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产品安全存在各种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不够好,对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罚不到位。《特别规定》为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了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食品召回制度正在议定

      白皮书说,中国将在食品行业建立健全召回制度,这一信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这项制度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种形式。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召回的责任主体,要求食品生产者如果确认其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危害,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主动实施召回;对于故意隐瞒食品安全危害、不履行召回义务或生产者过错造成食品安全危害扩大或再度发生的,将责令生产者召回产品。

      召回制度是一种国际惯例。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南庆贤说,食品召回制度是一种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及时收回缺陷食品,避免流入市场的缺陷食品对大众人身安全的损害发生或扩大,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据悉,这一制度已在上海、浙江等地率先“试水”。有迹象表明,在全国实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不再是一件久远的事。

      “我们准备在全国实行食品召回制度,现正在深入研究,议定法规,应该说不太长的时间内,我们就会采取这项措施。”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日前表态说。

      北京市已经启动了立法制定这一制度的工作。在8月1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向市民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下称《草案》)中,部分条款就缺陷食品的召回进行了规定。

      据《草案》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现实或者潜在的危害时,如果主动召回,将被从轻发落。如未按要求召回,则将面临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一次性死亡”——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8-27 A05版 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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