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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跨越网络监管缺位
□本报见习记者 郭新磊
发布日期:2006-11-20   查看次数:1607 【字号 】【打印】【关闭

    虚拟货币,在被众多网络用户认可的同时,也被专家学者推上了风口浪尖,冠以“冲击人民币”的罪名。作为权威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即将对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电子货币立法监管。虚拟货币,前途未卜。]
  
    2006年11月1日,一篇提出“Q币等虚拟货币冲击人民币地位”的报道,瞬间将国内发行虚拟货币的各大网络公司推上风口浪尖。而作为该事件第一矛头指向,拥有2.2亿账户数的腾讯公司快速表态,“Q币并非所谓的‘虚拟货币’,而是腾讯公司为便利广大用户推出的用于购买相关增值服务的一种支付工具”,“腾讯的产品和服务不允许Q币转换为人民币,腾讯也坚决反对并致力于打击非法的Q币贩卖行为”。“虚拟货币”一时成为舆论焦点。

“虚拟币”促成网络货币市场

    人类生活中离不开货币,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虚拟生活。在现实中人们使用人民币、美元、英镑……而在虚拟世界,网络用户则使用虚拟货币。
    在中国,腾讯公司可谓是最早引用了“虚拟币”这个概念,解决了小额电子支付的麻烦以及银行账户泄密的危险,方便用户购买公司推出的一系列虚拟产品。随着网络进一步发展,拥有漂亮的虚拟产品和某些领域的特权成为一种时尚,更多的网络用户开始接触这种虚拟“财富”,而带来的则是公司的巨额利润。
    在诱人的经济利润驱使下,越来越多的网络公司开始分切这块徘徊在法律边缘的“金蛋糕”,中国的网络世界顿如战国时代,每种交易货币各领风骚——腾讯Q币、新浪U币、网易POPO币、百度币、酷币……样式繁多的虚拟财富刺激着不同层次的网络用户,尤其在年轻网络用户群体——网络游戏中的财富值已成为他们炫耀的资本。
    这些不同称谓的“网币”,在其生产者看来,并未将其划归为货币的范畴。腾讯公司公关部宋旸接受采访时说,Q币只是腾讯公司推出的一种商品,就像游戏点卡、话费充值卡一样,只是用于腾讯公司业务内的一种支付工具,并不同于一般的等价物。
    追溯中国货币起源,从最早作为商品交换媒介的贝、铜,到金、银、银票,直至现在使用的纸币,样式繁杂。但无论哪种样式,都摆脱不了货币充当一般等价物的本质,同样凝结着劳动者付出的劳动时间,同样具有价值尺度的职能。从Q币、百度币等的流通情况看,它们实际上已经具备了货币的两大基本职能,行使着货币的职权。如拥有Q币的用户在瑞星站点下载杀毒软件可用Q币进行支付;新浪的U币用户可在新浪商城中直接用U币为所买的商品支付;百度币的推出已经用于个人MP3收费下载等等。马克思曾说:“货币在它的价值尺度功能上,本来也只是作为观念的或想象的货币。”Q币、百度币等被大多数网络用户甚至众多学者认可为虚拟世界的货币不难解释。区别在于,网络世界内的虚拟货币市场尚处于百家争鸣的混乱状态,缺乏一统,也不具有与现实货币兑换的“合法身份”。
    致力于一统互联网消费模式的百度公司就明确给自己的“百度币”做了一个货币界定:“个人用户在互联网上消费而推出的唯一虚拟货币,在消费过程中,1百度币价值1元人民币。”
    其实,“虚拟货币”概念最早产生于国外创意性的经营者们。1998年,Flooz.com公司梦想改变信用卡网上支付模式,推出了Flooz,消费者只要在Flooz.com上花钱购买一定数量的Flooz币,就可以在加盟的网站和零售店中购物。身为赞助商的奥斯卡最佳女配角伍皮·戈德堡戈曾断言,这种虚拟货币在5年内将会成为互联网上的一种主流货币。
    但因为经营原因,Flooz仅昙花一现,不过这种经营理念却催动了这个尚未发掘的市场。面对与日俱增的网络消费,Beenz.com公司按照相同的经营模式推出了Beenz。拥用Beenz的顾客可以在Beenz.com公司的加盟网站购买物品,而这些网站则可用顾客所支付的Beenz向Beenz.com换回真正货币。当然,这种交易过程中,Beenz. com利用差价获利。该公司曾宣称,Beenz应该可成为一种全球性流通货币。
      虽然,这些开拓性的公司已经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但Beenz的出现确实一度带动了网络消费的繁盛,也促使全球网络世界中出现了雏形的虚拟货币市场。在今年超女活动,在手机投票多次发生波折后,QQ投票成为一种重要的投票方式,为此,淘宝网Q币交易空前火爆,最高日交易额达到50万元。

虚实交易缺乏监管问题多

    虽然目前每类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尚有局限,但因便捷的支付手段仍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网络用户。据业内人士分析,国内互联网虚拟货币市场已达到每年几十亿元,且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
    与Q币等类型有差别的另一类虚拟货币来自于网络游戏,如时下流行的《魔兽世界》、《大话西游》、《传奇》系列等。实际上,这些游戏中的钱币,目前尚不能与Q币等相提并论,但因其同样能购买具有“价值”的虚拟财产或者可以代替人民币购买游戏点卡,也被某些“倒爷”作为虚实兑换的业务范围之一。据多名职业游戏玩家向记者透露,在民间市场上,存在着庞大的虚拟货币交易市场,尤其是游戏中的金币,几乎每月就有数千万元的交易额。
    正是如此庞大的现实交易额将“虚拟货币”的各种弊端摆上台面。
    货币是金融体系的基础,其发行量直接影响着整个经济市场甚至人民生活。但Q币、U币和网络游戏金币等虚拟货币的发行者们并没设想触及现实货币体系,没有推出虚拟货币兑换人民币业务,因而在他们看来,发行量问题并不影响现实金融体系,其行为也不受任何部门监管。一虚拟货币兑换网销售部门经理告诉记者:“网络中的‘财富’是无限的,制造者不同于中国人民银行,不用考虑发行储备,也不用理会是否造成货币贬值、通货膨胀,只是根据利润需要来决定发行规模。”
    这位从事虚拟财产交易业务已经近两年的经理坦承,根据他两年的经营经验,虚拟货币已经影响到现实世界。因为网络公司对虚拟财物和虚拟货币的无节制发行,现在各类虚拟财物和虚拟货币贬值速度异常快速,尤其在某些网络游戏中,通货膨胀迹象难以避免。“这不仅对网民是一种风险,对我们来说更需要加强预见能力,否则将一败涂地。”
    对于现实中的民间兑换交易,网络公司并没有有效措施监管,毕竟,他们所认为的虚拟商品在私下定价已不是他们所能涉及的范围。所以,即使在各类兑换网站上Q币的价格降至0.5元以下,腾讯公司仍然坚持其银行卡充值九折的一贯作为。如此助长的是,现实黑市交易因需求而日渐庞大,而许多“黑钱”也逐渐通过这种虚实兑换“漂白”。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张振祖律师表示:QQ游戏的游戏币赌场里,赌注已经相当大,而游戏币是可以与Q币自由兑换的,Q币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了一定的黑市货币性质。
    不同于“黑钱”,网络“黑客”也是虚拟货币存在的风险之一。据报道,2005年,一群黑客利用《Everquest II》中的漏洞,在一台游戏服务器上制造了天文数字的货币,在短短的24小时内造成这款游戏虚拟货币的通货膨胀率上升了20%,虚拟货币流通体系几近崩溃。此外,网络技术的普及,游戏外挂成为普通网络用户“非法”制造钱币的另类途径。如此轻易产生的巨额虚拟货币一旦流通到虚实交易市场上,崩溃的将不是简单的虚拟世界中的几段数据流。
    北京律正律师事务所王阳律师曾参专门研究过网络虚拟财产案件,他认为:“虚拟财物和虚拟货币交易,实际上一直徘徊在法律边缘。根据‘法不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交易过程所涉及的许多部门束手无策。”
    面对每年几十亿的虚拟市场,所涉及的交易税、个人所得税却难以明确。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法制处了解,目前我国尚未有针对虚拟财物征税的法律法规。同样,对于公然招雇人员倒卖某类虚拟货币的商家,工商部门也难以明确界定范围。

立法在即前途未卜

    也许尚在发展中的虚拟货币缺乏影响力,不被人看在眼里,但当它刚展露锋芒就引来反对声一片。学者杨涛认为,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一切公私债务都必须用人民币支付。人民币的法定发行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其他组织和机构都无权发行货币,虚拟货币无疑涉嫌触犯了《人民币管理条例》,而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可以互相“兑换”的怪象如果泛滥,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
    实际上,人们对虚拟货币现象早有关注。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就准备了一份《关于禁止网络虚拟财物与现实货币交易,尽快为网络游戏立法的建议》,针对一些网络游戏运营商官方出售虚拟财物“实质是用虚拟的价值套取真实的价值,用虚无缥缈的电子蝴蝶把玩家的真实货币诱入自己的腰包”的现状进行抨击。
    周洪宇教授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虚拟货币和虚拟财产的交易已经威胁到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如不早点控制,最终将引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他提出,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对虚拟财产进行监管,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商的营利模式,禁止运营商销售、变相销售虚拟财物牟利。同时,他明确表示应对Q币、百度币等类型虚拟账号严格控制,甚至可考虑废除。
    相对于如此激烈的反对声,来自权威部门的声音无疑给虚拟货币发行者们带来了一线契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秘书长曹红辉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在明年起草制定电子货币相关的管理办法,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电子货币将成为继电子支付后又一个监管重点。
    实际上,记者采访对象中,多数普通网络用户对虚拟货币仍然比较支持,但纳斯达克的诱惑曾令多少人犹如梦境,经历过那场噩梦的人对泡沫经济仍留有阴影,现今处于战国时代的虚拟货币的杂乱无序状态,亟待有效监管才能走向统一,步入发展,才会真正被所有人认可。专家认为,在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使用到一定程度之后,网民的虚拟货币持有数量多,种类复杂,虚拟货币之间的互通必然为越来越多的网民所期待。而近期的一项调查显示,81.4%的人期望出现“网络硬通货币”。于是乎,身怀大志的百度公司率先充当了这个“秦始皇”的角色。2006年1月,其宣布所推出的“百度币”可与盛大、网易的虚拟货币自由兑换,意图规范整个虚拟货币市场,打造唯一的网上虚拟币支付平台。但不具有货币发行资格的企业要想获得网上“央行”的地位,却是有力而难行,货币权威性、兑换汇率和资金实力制约着这一超前战略。
    如同战国时代经历了无数次战火才走向一统,虚拟货币的规范仍然需要不断探索。有专家呼吁建立“网上央行”,同时借鉴现实货币市场,制定中国“网上布雷顿森林体系”,将虚拟货币与人民币挂钩,人民币再与金属货币挂钩,明确虚拟货币的汇率,监管网络虚拟货币市场。
    律正律师事务所王阳律师说:“官方担任‘网上央行’尚不能彻底解决虚拟货币目前的弊端,与之配套的是同现实经济体系一样的监督制度和监管部门。”在各种法律规范下的虚拟货币市场才能避免人为通货膨胀的风险,保证中国1.23亿多网络用户的权益。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林顿·拉鲁什在一本描述未来虚拟经济的著作中有这样的推论:“全球每天的金融交易中,仅有2%与实体经济有关。从2050年开始,基于网络的虚拟货币将在某种程度上得到官方承认,成为能够流动的通行货币。”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6-11-20 A08版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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