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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告
无锡出现“另类王海”
批量购物状告商家

  一些外地消费者不辞劳苦来到江苏无锡,购买上千乃至上万元的商品,然后向当地消委会投诉,说是商家涉嫌欺诈。近日,笔者从无锡工商局崇安分局了解到,该局工作人员已多次碰到类似事件。
   去年 12 月初, 2 名来自溧阳的男子在锡城某家电商场一口气买下 10 台总价达 7 万元的数码相机,后又到工商部门反映这些相机没有中文说明,销售价与标示价不一致等,并以此为由称商家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希望能够退货并获得相应赔偿。但工商人员在调查过程中,问起为何个人要选购这么多台相机,他们说不清楚,只说是为朋友代买的,但问到为哪些朋友代买的,两人说不出具体人员姓名。前段时间,一名来自安徽铜陵的女子在锡城中山路某大商场购买了 5 千多元的进口化妆品,然后又举报说商品没有进口证明,属假冒伪劣商品,要求退货。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工商人员发现此女子在常州也曾用过类似的方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在原价基础上增加一倍的赔偿,即假一赔一。因为只有涉嫌欺诈才能索赔,所以这类外地购物者直指商家欺诈。而且,他们目光瞄准的都是数码产品、手机、高档化妆品等价值不菲的商品,在投诉过程中,工商人员发现他们对“消法”有一定研究。对此,无锡市消委会的工作人员称,如果是商品有瑕疵,可以通过调换或退货等方式进行解决。如果是知假买假,就不属消费行为,索赔难以支持。

朱品昌 薛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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