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12个代表团的6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相继提出了关于“促进就业”、“呼吁就业平等”、“反就业歧视”立法的议案和建议,这些议案和建议已经报送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经委员会等委员会审议。其中,“就业平等”和“就业歧视”最为引人关注。
有关就业法律尚不完善
33岁的张华年(化名)每天都光顾“肝胆相照”乙肝病毒携带者网站。他近几天在多个网站上发帖子,要找一个体貌特征和自己相像的健康人替他体检,允诺事成之后可以支付对方酬劳。 记者经多次沟通,张华年才勉强透露了事情的原委:前年在原单位的福利体检中,他被检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原单位在续签合同时,他被拒之门外了,理由当然跟乙肝无关——“绩效不达标”。 张华年去年找了很多家单位,至少有5家是笔试、面试都过关,但体检之后就再没音信了。他很清楚是因为乙肝的原因,他现在想到了极端办法:找一个和自己长相相像的健康人,替他去做体检。张华年想出的办法或许极端,但他的处境却决非个例。 早在2003年,安徽青年张先著在芜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经历,被称为“乙肝就业歧视行政诉讼第一案”。 3年后,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杨某,再度以同样原因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该案被评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法制日报联合主办的“2006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之首。
像张华年、张先著、杨某这样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我国现有1.2亿人,他们现在或将来都会面临平等就业的问题。与此相关的两个严峻形势是,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就业压力日益增大,劳动者处于供大于求的形势中。另一方面,隐性的就业歧视也日益严重,但我国法律体系在反就业歧视、促进平等就业方面,尚不完善。
600余全国人大代表关注就业问题
促进就业成为一个全社会都应关心的问题,法律也对此做出积极回应。今年两会召开前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受国务院委托,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全体会议上,作关于提请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草案对类似张华年、张先著他们遇到的就业歧视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歧视劳动者。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 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12个代表团的6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相继提出了关于“促进就业”、“呼吁就业平等”、“反就业歧视”立法的议案和建议。 在600余位全国人大代表中,黑龙江代表郑功成和湖北代表周洪宇已连续3年呼吁就业立法,并且连年提出关于“反就业歧视法”的议案。他们认为,比起就业促进法来,反就业歧视的立法工作推行起来更加艰难。 就业歧视虽然成为一个必须正视的社会问题,但在其认知上却有不少分歧。 “反就业歧视法之难,就难在不能达成共识。社会各界对于促进就业都能达成共识,知道这是个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对于反对就业歧视却各有各的看法。”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周洪宇对本报记者说。
为反就业歧视立法仍需努力
就业歧视的种类和表现很多,周洪宇选择的突破口是像张先著他们那样遭遇的乙肝歧视。周洪宇从2003年开始收集乙肝就业歧视方面的实例,当年9月开办网站,在2004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反就业歧视法”的立法建议。今年两会,他不仅修改了“关于制定《反就业与职业歧视法》的再建议”,并且特别提出了“关于在《就业促进法》中加入体现对乙肝病原携带者平等就业权保护内容的建议”。 搞教育出身的周洪宇今年特别加入了“反性骚扰”的内容,将立法建议稿的名字也改成《反就业与职业歧视》立法建议稿。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连续3年都对反就业歧视提出立法建议,反就业歧视虽然尚未被纳入立法范畴,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相关部门已做出积极回应。2004年1月17日人事部、卫生部颁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11月试行)》,就乙肝歧视做出明确禁止性规定。2005年4月北京市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明确规定,乙肝病原携带者排除肝炎的,可考录公务员。并且规定,公务员报考不再排除艾滋感染者。 周洪宇对记者说:“就业压力越大,反就业歧视的形势也就越严峻。一些人出于利益考虑并不想推进反就业歧视的立法。就业歧视更多是隐性的,这部法律即使出台,在实施中也会出现取证难、实施难的问题。需要全社会都来关注,我有信心也有决心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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