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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林业,你知根知底吗?

  何谓“产权林业”?字面上的界定大致包括拥有产权的林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相关权利。业内人士指出:林业的产权既包含所有权也包含使用权。在我国,林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使用权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或者抵押。

  2005年下半年以来,平静的上海投资理财市场上忽然间引发小小的骚动,一家名为“亿霖木业集团”的公司(下简称“亿霖公司”)推出自称为“绿色投资产业”的投资活动,将“产权林业”作为“崭新”的理财项目推荐给当地消费者。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该公司设在上海中心城区的两个网点门庭若市、人头攒动。人们在公司员工的卖力劝说下思考着、比较着,更有一些人甚至当场就掏钱认购了。

  然而,时隔仅几天,一位姓范的小姐(化名)就匆匆找到该公司,坚决要求退出。

是“馅儿饼”还是陷阱

  范小姐最初是听朋友介绍,知道亿霖公司和所谓“产权林业”的投资项目的。在目前投资市场风险大增、回报骤跌的大环境下,这个项目让她动心了。

  2005年12月27日下午3时许,范小姐赶往该公司浦东陆家嘴招商局大厦14楼办公地点,接待的公司人员热心进行了宣传。有照片、电视展示的形象画面,有合同、文本的严密规定,在详细测算了数年后范小姐的投入所产生的回报后,对方又拿出了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印制的林权证,墨绿的封面、烫金的国徽,给范小姐吃了颗定心丸。

  当时对方向范小姐推销的,是位于云南省德宏州潞西市的林地,每亩公开标价 4500元,内含500元的林木管护费。如果在12月31日之前这段促销活动的日子里签约购买,范小姐还可享受优惠,每亩实付3980元即可。于是,她当场付款签约,买了10亩林地。按照对方的计算公式演示,范小姐5年零3个月后可以获得翻倍的收入约10万元。

  晚上回家,范小姐向母亲叙述了购买亿霖公司产权林业的情况,立即引起母亲的怀疑,两人为此争论起来,谁也说服不了谁。两天后,她们找到一家政府部门所属的法律咨询机构,请求从政策法规角度提供帮助,判别此事的真伪。在听取了母女俩的介绍和查验了她们带来的相关材料后,亿霖公司的所作所为也引起了该机构专家们的质疑。

  此时已是下午 3时了,范小姐母女迅即赶往浦东该公司,要求退出并返还钱款。对方先是一口回绝,见两人不依不饶,并打了110报警,才松口答应退钱,但要扣除总数的25%作为赔偿。警察赶到后进行调解,双方各不松动,范小姐想:能拿回多少算多少,其他的再走法律程序解决。没想到此时已将近晚6点了,对方称财务已下班,只能明天再来。

  12月31日,范小姐再次来到亿霖公司。这次她没有受到对方的刁难,顺利取回了自己的钱款。她告诉记者,亿霖公司真是推销有术、经营有方啊,其所在的办公场所选在市区最繁华的地段,室内环境大气优雅,装潢考究,广告册印制精美,网上还能找到其制作的网站——亿霖木业网,普通消费者怎么能搞清楚它到底是真还是假啊?她有个朋友也买了亿霖的产品,有30亩,比她还多。范小姐称,不知应该是替她高兴呢还是担忧,因为到目前为止,她还相信着那家公司。

广告攻势与网站诱惑

  就在记者欲与亿霖公司联系之时, 2006年1月7日,沪上某著名媒体在其财经版上登出一则广告,标题为“产权林业:亿霖打造投资新热点”。文章开头这样描述:“2005年沪上五花八门的理财时尚中,一个崭新的投资理念悄然走进千家万户,它就是由亿霖木业集团精心打造,巨力推出的绿色投资产业——产权林业。半年时间内,精明的上海人已经看上了这个造福社会、利益个人、投资稳健的新兴理财产业,第一批投放上海的5000亩产权林销售一空。”

  此前,颇有包装意识的这家公司已邀请一批专家学者作为其营销顾问,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层面上对“亿霖模式”在上海的推广进行过研讨,并邀请了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博士在广播电台就林业投资问题与老百姓进行讨论。据称,当时还开通了听众热线,形成投资者、专家之间的互动,就连公司有关人士也说“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后来,公司又委托一家专业电视机构,制作了一部全面反映林业投资、行业政策、市场趋势、亿霖形象的电视专题片,在上海的电视台广为播放。上海分公司的负责人自信地说,目前,“投资林业、首选亿霖”已成为上海市民的热门话题之一。

  而让亿霖公司引以为豪的、确保销售成果的经营优势究竟有哪些呢?记者在其发动的眼花缭乱的广告宣传战中,逐渐悟出了一点道道。亿霖公司声称自己推出的产权林之所以吸引投资者,主要有天时、地利、人和三方面原因:所谓“天时”,该公司将它归纳为国家政策法规对公民投资林业的鼓励和保护;所谓“地利”,亿霖公司提出了自己在技术专业管理上的水平及雄厚的经营能力。公司自述已在内蒙古、辽宁、河北、河南、贵州、湖南、四川、云南建立了总面积达 100万亩的八大育林基地,全公司一万余名职工中,大专以上学历者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公司特别强调,已率先在产权林业中引进银行监管、保险护航和林权流转等运作模式,投资者获得林权后,不仅委托亿霖公司负责对林木的管护,还可按市场价格将采伐后的木材销售给亿霖集团。再加上个人投资者喜欢独特的、有形的、风险度和保障措施相对明确的投资新品种这个“人和”因素,如果亿霖公司的产权林业销售不火爆,倒是要令人大跌眼镜了。

  于是,记者接通了该公司在浦西广东路世界贸易大厦办公地点的电话,欲实地了解相关情况。

一个投资者和四个顾问、主管

  记者是在2006年1月11日下午3点多踏进金碧辉煌的世界贸易大厦的,来到12楼,见整个楼面都被亿霖公司占用着。在公司宽敞的业务部,已围着两群人在热烈讨论着什么。接待记者的是位中年女子,她自称刚到这里,是个新手,名片上的职务是“咨询顾问”,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与她交流起来。她摊开一本厚厚的文件夹,开始逐条逐项慢慢解释开来。记者注意到,除了开头两页有几张复印的公司营业执照、有关证明外,后面绝大部分都是该公司在各大小报刊上的宣传文章及广告。

  介绍是从消费者最感兴趣的投资回报开始的。也是 1亩4500元,如买10亩,5年零3个月后可得回报9万多元,记者立即想起范小姐描述的具体细节来。只是,这次付3980元享受优惠待遇的时间变了,被推迟到1月20日止。问她这次卖哪里的地,她在纸上写下“潞西”的字样,记者说在云南吗?她点了点头。看来,这与范小姐买的还是同一批地,而记者清晰地记得,这家公司在广告上早已宣布将它售完了。

  记者请她拿潞西林业销售的林权证过目,她不一会儿取来一本湖南省华容县林业局核发的林权证,说潞西的已被人买走了。而她递过来的合同倒有好几张,包括林业绿化工程合同、林业绿化工程管理合同及木材收购合同,除了最后那份收购合同外,记者怎么也想不出绿化工程与产权林业会有什么样的内在联系。

  关于产权林业投资回报的保护条款中,亿霖公司承诺有银行的监管和保险公司的意外损失保障,这也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之一。记者就此求教对方时,不知不觉间身边又多了三个年龄偏大的公司成员,正微笑地看着我们。递上的名片显示,不仅有咨询顾问,还有属于元老级的“商务主管”。在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介绍中,记者似乎明白了其中一些字眼的含义。比如,对方答应的银行资金监管,其实只是监管其中的林木管护费,这仅占总金额的约 1/9,银行与亿霖公司签订合同,确保公司每年投入足额林木管护费,而另外那一块大头则不包括在内。再比如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也仅是该公司对亿霖公司承诺的林业火灾扩大险,一种林业基本保险形式。记者不禁发问:这种广告宣传我们消费者到底能相信多少呢?银行监管与保险合同只是确定了你们三家公司在特殊条件下的权利与义务,与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几乎没有直接关系的。那位年长的咨询顾问点了点头,他刚要接口,女咨询顾问却抢先说:广告要看登哪里的,难道你连人民日报、上海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上的广告也不相信?

  记者不为所动,又问:“万一你们公司在双方合同还没期满就关门了,承诺我们回购林木的义务无法实现,怎么办?”话音未落,那位老资格的商务主管有些激动了,高声回答说:“公司不在了又怎么样?你买的是木材,木材行情年年看涨。就算我们公司过几年关门了,那时你买张机票飞过去,将木材砍下当柴板卖,我算算每亩还能卖上 5000多元,保个本总够了吧?”记者愕然。

  老咨询顾问接着开导记者:“你判断一家公司不能看它这么样那么样,关键要看它的资金流……”记者越听越糊涂。离开该公司时,天已完全黑了,刺骨的晚风扑面而来,记者一下清醒了许多。

  眼前不停闪过有关亿霖公司的各种各样的画面,看上去很美,但记者就是无法真正知道这个葫芦里卖出的究竟是不是假药、劣药。

“这种买卖有实际意义吗?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拨通了有关方面的电话。

  与亿霖公司达成林权证转让的,记者只知道有两家。先是打电话至云南德宏潞西市林业局,接听的王小姐说局领导都外出办事了,她只知道大概的情况。原来,亿霖公司是 2005年11月与潞西市林业局签订转让部分林地林权证合同的,总面积约8万亩。在亿霖公司资金到位后,潞西市林业局即替对方办理林权证并要求其依法转让、协助转让。王小姐说他们不清楚后来亿霖公司发生了什么具体情况,只是说接到过很多询问电话,问什么问题的都有,全国各地的都有。

  记者将电话打到了湖南省华容县林业局,接听者姓胡,是位副局长,他知道的情况要多得多。他称亿霖公司在当地集资收购林地使用权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他记不清对方在华容县购林地的具体数目,但肯定超过万亩的。根据林地不同情况,收购价分几个档次,从 800元到1500元不等。当他得知在上海林地1亩卖到4500元时,不由说道:“我们开出的收购价是适度的,他们的出售价偏高。对此,我们无权干涉的。”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如何保证投资者在购买林权证时合理合法”的问题时,胡副局长指出: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法规,林权证购买过程中的过户、变更手续,是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的,我们发证单位要收取每亩3元的规划设计费。现在,我们只认亿霖公司的,至于它发展的客户,如果没到我们这里办妥相关手续,我们是不认的。

  在与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后,记者获得了专家对此的评价和意见。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政策处的人士表示:目前在林权证买卖方面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不能判断林权证交易是否合法。但是,现在大肆炒作林权证交易,这种买卖有实际意义吗?因为林权证的转让过户是要到当地政府申请办理的,发证单位将林权证卖给了你,你又转手高价将其转给第三者,第三者想要取得合法林权证,就应使你的林权证先在发证单位注销,然后它再为第三者制作、颁发具有法律效应的新林权证。所以,现在炒作林权证交易没有任何意义。至于亿霖公司的所作所为,这是企业行为,我们不干涉。这位人士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多浏览国家林业局的相关网站,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谨防上当受骗。而国家林业局信息中心的员工则告诉记者,他们对亿霖公司在全国各地搞的大规模促销活动也有所耳闻,他们的态度是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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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该证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盖章生效;属于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生效。

  (二)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

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我国林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林地不得买卖。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林地、林木,其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家依法将国有林地、林木无偿划拨或者有偿出让给企事业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是该林地、林木使用权的拥有者。通过无偿划拨获得林地、林木使用权的拥有者,其使用权是有限的,只有依法经营管理和收益权,不得将使用权转让。确需转让的,应当先办理国有林地、林木的出让手续并交纳出让金。经依法出让后,受让方可以将受让期内剩余期限的部分或全部使用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

  (三)林权登记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改变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的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摘自国家林业局关于《社会造林应当注意的问题》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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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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