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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审快结,永州劫匪高大亮走向末日
□特约撰稿 朱春先 盘树高
发布日期:2007-11-19   查看次数:784 【字号 】【打印】【关闭

    10月26日,震惊全国的“2005·11·10”特大恶性持枪抢劫杀人案一审宣判:主犯高大亮被判处死刑。10月30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市看守所向高大亮送达判决书。
    “2005·11·10”案件的侦破,不过是为揭开高大亮恶性犯罪历史打开了一个突破口而已。此前9年中,高大亮单独或伙同朱庭忠在长沙开福、娄底双峰、永州冷水滩等地作案7起,抢劫金额共计217万多元。

    一个受害者家属的两年等待

    近两年时间,身患腰椎间盘突出的吕少雪从未去过距她家最近的湖南永州市第二医院。因为那是她的伤心地,她丈夫何兰军就是在那里离世的。她总是去三医院或其他的医院看病。

  2005年11月10日,冷水滩区梅湾办事处干部何兰军,在听到有人呼救后,和三多亭社区支书陈本亮一起,赶往劫案现场,被高大亮、朱庭忠开枪击中,两人在送往医院后宣告不治。

  今年39岁的吕少雪,在丈夫牺牲以前,生活平静而安详。丈夫是办事处干部,自己也有一个正式工作,两口子每月有近三千元的工资收入,正在上中学的女儿听话懂事。和大多数家庭一样,一家人过着平常而又踏实的生活。

  丈夫牺牲后的第五天,吕少雪就被检查患上了腰椎间盘突出的毛病。当天,吕少雪正在地上收拾丈夫的遗物,起身时突然发现自己站不起来了。吕少雪说,丈夫的死给原本平静的家带来了天崩地裂的打击,丈夫刚离开的头一年,吕少雪整整瘦了15斤,孩子的学习成绩也很快掉了下来。

  吕少雪回忆说,由于悲伤过度,她的身体器官出现了严重的毛病,抵抗力明显下降,一次感冒就住了一个多星期的院。

  何兰军牺牲后,原本在岚角中学寄宿的女儿,被吕少雪接了回来,安排到附近的金华中学就读。吕少雪说,女儿何雨(化名)的学习成绩明显没有以前好了。“毕竟,她还只有那么大,怎么承受得了这么大的打击!”

  现在,吕少雪在永州的一家电视网络公司工作,每个月有一千多元的收入。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让吕少雪母女对自己的生活并无过多担忧。但两年来,凶手高大亮一直没有伏法,仍让吕少雪挂心不已。为此,吕少雪通过有关部门,申请了法律援助,始终关注着高大亮案件的进展。

    两年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2007年10月25日晚,律师吴起俊打来电话,告诉吕少雪:“杀害何兰军的凶手高大亮明天上午在冷水滩法院开庭。”吕少雪接完电话后就流泪不止,上床后也一直没有睡着。

  对着丈夫的遗像,吕少雪说:“兰军,杀你的凶手高大亮明天就要开庭了,法律一定会还你一个公正,你就安息吧。”

  10月26日清晨6时许,吕少雪从床上翻身坐起,叫醒睡在一旁的女儿何雨。

  像往常一样,吕少雪为女儿煮了早餐,自己也匆匆地吃了一些。“杀害你爸爸的高大亮,今天受审。”何雨想去,吕少雪说:“孩子,你还是上学去吧,你去见了高大亮,心里反而会不好受。”在吕少雪的坚持下,何雨眼里含着泪花上学去了。

    作为震惊全国的“2005·11·10”特大恶性持枪抢劫杀人案的受害者家属,吕少雪希望,在丈夫牺牲两周年的那一天,能亲眼看到高大亮为自己的罪恶付出代价。

恶魔的惊人“案底”

    吕少雪口中多次提到的高大亮,早在一年前就已是“名人”了。两年前,高大亮和朱庭忠犯下惊天大案后,双双潜逃,直到一年后的2006年11月21日上午,高大亮在他的老家祁阳县汽车站走上了终结之路。

  随后,各地媒体相继报道了公安民警破案经过,高大亮的知名度由此“鹊起”,成为全国闻名的“最狡猾罪犯”。

  此前,朱庭忠已被高大亮枪杀。犯下“2005·11·10”劫案后,高大亮、朱庭忠乘摩托车逃离现场,途中朱庭忠由于枪支走火,击伤了自己的小腹。后来,高大亮见朱庭忠奄奄一息,遂朝其后脑开了一枪。朱庭忠惨死于高大亮的枪下。

  高大亮,1970年9月19日出生,湖南永州祁阳浯溪镇人。因涉嫌骗取出境证件罪,于2006年11月23日被永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25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罪批准逮捕,12月28日由永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令所有办案人员震惊的是,除了和朱庭忠犯下“11·10”惊天大案外,早在1998年,两人就已开始抢劫生涯,并在随后的几年里,连续作案7次,除两次未遂外,另外5次抢劫金额高达217万余元,平均每次作案抢劫金额达到40万元。

  高大亮第一次作案的时间,是1998年夏季的一天,这一次,他一共抢得现金18万余元。

  高大亮在对警方的供述中说, 1998年夏天,由于在长沙一直没有找到活干,带去的1000元钱也快用完了,便萌生盗窃念头。1998年8月2日晚12时许,高大亮来到湘江河边一早餐店附近的储蓄所,进入之后没有盗得任何物品。这天晚上,高大亮就躲在储蓄所内的一张办公桌下,度过了一夜。

  第二天早晨7时50分左右,工作人员将银行运钞车送来的一个“头寸箱”,放到了高大亮藏身的那张桌子附近的地上。高大亮立刻从桌子底下冲出来,一边拿起钱箱,一边用枪指着3个银行女工作人员,并逼她们将门打开。随后在马路中间拦了一台出租车,扬长而去。

  半个小时后,高大亮来到长沙附近的一处山上,将钱箱撬开,取出现金埋藏。做完这些后,高大亮返回长沙市内。3天后,高大亮将钱取出,逃往广州市。

  这一年,高大亮刚刚28岁。

  4年后的2002年5月,高大亮在其家乡永州市再次作案,这一次,高大亮与朱庭忠瞄准的目标是市区一家金店。

  5月18日上午7时50分,高大亮、朱庭忠携带两把自制手枪,乘坐摩托车,来到事先踩点的冷水滩区农业银行河西分理处附近。当金店老板贾飞如(化名)从分理处领取先天存放在这里的金器准备离开的时候,朱庭忠、高大亮突然冲出,用枪顶着贾飞如对其进行威胁。贾飞如将装有金器的旅行包丢弃在地,朱庭忠立即拾起,和高大亮乘坐摩托车,迅速逃离现场。

  随后,二人将金器销赃给昆明市花鸟市场从事金器加工生意的张建兴,得赃款25万余元,两人均分。有关部门鉴定,这批金器价值771970元。

  在接下来的2003年9月、2003年10月和2005年8月、2005年10月、2005年11月,两人开始疯狂作案,两次作案的间隔竟不到两个月,最短的间隔只有20天。

  高大亮的抢劫生涯有两次失败经历。

  2003年9月18日上午8时许,高大亮和朱庭忠来到零陵区城市信用社附近,见金店老板周时胜、黄如意(均为化名)夫妇领取金器准备离开。朱庭忠突然持枪冲出,抢走了黄如意手上的帆布包,令高大亮和朱庭忠沮丧的是,当他们打开帆布包时,看到的只是一袋沙子。原来,周时胜夫妇为防抢劫,早就准备了一个“备抢”的沙袋包。

  高大亮和朱庭忠的第二次失手,发生在2005年10月30日。

  当天上午7时左右,高大亮与朱庭忠来到东安县某信用合作社八角岭储蓄所附近。当运钞车送来钱箱后,朱庭忠冲进信用社,持枪威胁两名工作人员,要求其打开柜台铁门。两名工作人员趁蹲到地上的机会,按响了警报器。见此情况,朱庭忠与高大亮立即乘坐摩托车离开。

  据办案人员调查,高大亮单独或与朱庭忠合作,共抢劫7次,其中,抢劫金店4次、银行3次。直到2005年11月10日案发,两人抢得的现金和金器折合人民币达到217万多元。

10个小时后的结果

    2007年10月26日上午8时10分左右,冷水滩区梅湾路。吕少雪、李新华(陈本亮家人)等受害人家属站在法院门口,等待着即将进行的开庭。这时,吕少雪注意到,一辆警车从外面慢慢地开了进来,里面坐了3个身穿黄色囚服的中年人。

  这3个人就是即将出庭受审的高大亮及曾经卖枪和子弹给他的龙冬生和雷湘祁。

  除了受害人家属外,当地不少群众自发参加了旁听。此外,当地金融系统的部分干部员工和十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在近十个小时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坐在旁听席上。可以容纳300多人的审判大厅,始终座无虚席。

  上午8时30分左右,庭审正式开始。两位法警先后将高大亮和龙冬生、雷湘祁带进法庭。

  庭审开始后,公诉人宣读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高大亮除抢劫杀人外,还犯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等。

  除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外,从早晨8时30分开庭起,至下午6时20分闭庭止,整个庭审持续了近10个小时。下午6时20分,法庭当庭宣布审判结果,高大亮“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龙冬生,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雷湘祁,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庭同时宣布,高大亮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晓江、蒋擎、蒋辛娥、莫世伯4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人李新华、陈琳、刘铸美4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人吕少雪、何雨4万元。

  由于下午要到单位上班,吕少雪在听完上午的庭审后,就离开了法庭。26日傍晚,吴起俊将当庭宣布的庭审结果告诉吕少雪时,吕少雪再次流下了眼泪。

  再过15天,就是2007年的11月10日,离受害者离开人世整整两周年。吕少雪希望,能在丈夫牺牲两周年的时候,看到高大亮伏法。庭审过程中,吕少雪的律师吴起俊向法庭提出了这个要求。

  吕少雪说,人已死了,赔钱其实早已是无所谓的事情了,但凶手一定要得到惩处。“尽早让他伏法,是我两年来一直在期望着的事情,这一天,应该快到了。”

快审快结彰显打击决心

    庭审时,吕少雪所坐的位置,离高大亮只有两米远,一抬头就会和高大亮的目光相遇。吕少雪说,从庭上看到的高大亮,一直在狡辩,“丝毫也看不出他有什么悔过之意”。

  吕少雪注意到的是,高大亮在每次法官问到他“你是否有异议”时,都会回答说“有异议”。“你想想,人都被他打死了,在事实面前,他哪来那么多异议?”

  吕少雪最后得出一个结论,高大亮是一个极端的狡辩者。对此,永州市新闻发言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了同样的印象。他说,直到庭审结果宣布以后,高大亮才露出一丝沮丧的神情。在此之前,高大亮神情一直平静,并多次提出“有异议”,“狡辩能力强”。

  新闻发言人表示,高大亮案件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协同配合,查清了高大亮的主要犯罪事实。从10月9日法院正式接到检察院的起诉书算起,到10月26日即开庭审理,中间只花了18天的时间,实现了快审快结的目的。

  “之所以对这个案子采取快审快结的方式,就是要彰显政府打击罪犯的决心。”新闻发言人说,“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尽快给人民群众一个交待,尤其是受害人家属。他们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

案件回放

    “11·10”特大劫案

    2005年11月10日上午,高大亮与朱庭忠各携带一支手枪,驾驶摩托车,来到冷水滩区上岭桥信用社港子口分社对面。不久,运钞车送来了装有200615.70元的钱箱。朱庭忠下车尾随提着钱箱的营业员莫晓辉进入信用社,持枪威胁并劫走钱箱后逃离,并向追出的莫晓辉连续击发两枪,致使她当场死亡。当地干部陈本亮、何兰军对两人进行拦截时也被击伤,两人在送往医院后死亡。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11-19 A10版 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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