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首页 | 重点 | 时政 | 调查 | 深度 | 焦点 | 直击 | 寰宇 | 天下 | 拍案 | 民生 | 维权 | 专题 | 环球 | 经济 | 一周 | 组织机构
舆情 | 观察 | 前沿 | 广角 | 专政 | 时评 | 人物 | 事件 | 彩宇 | 时尚 | 书虫 | 生活 | 人生 | 文华 | 旧闻 | 方志 | 欢迎投稿
《成吉思汗法典》:传奇与启迪
□王冬梅
发布日期:2007-9-24   查看次数:322 【字号 】【打印】【关闭

      《成吉思汗法典》是由成吉思汗亲自制定、认可的一部法典,是其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即使在他离世后,这部法典依然在蒙古族政权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日,由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编撰的《〈成吉思汗法典〉及原论》出版。随后,题为“世界上最早的宪法出版发行”、“《成吉思汗法典》重与世人见面”、“失传600余年《成吉思汗法典》重见天日”等新闻报道见诸国内外多家媒体。一时间,《成吉思汗法典》再度成为各界的关注焦点。

      《〈成吉思汗法典〉及原论》,一本200多页、文字通俗易懂的书,为世界推开了一扇遥望800年前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蒙古帝国的窗户,一扇管窥中华文化中北方游牧文化史的窗户。

成吉思汗和他的《大札撒》

      成吉思汗,名铁木真,姓孛儿只斤,乞颜氏蒙古人。

      据考证,公元1206年春,铁木真在斡难河畔召集各部落首领,召开忽里勒台大会,即大蒙古国议事会,正式建立了大蒙古国——蒙古汗国。在这次大会上,铁木真被推举为全蒙古大汗,得尊号成吉思汗,同时,铁木真颁布了《大札撒》(蒙古语,汉语意为《成吉思汗法典》)。

      在《大札撒》颁布之前,蒙古族社会中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主要是部落中长期形成的习惯、规则,这些规则以不成文法的形式存在和传承,各部落规则也不尽相同。

      《大札撒》“是蒙古民族的第一部成文法……其颁布和实施,不仅标志着蒙古民族从原始部落社会走向了共和政体的国家,也标志着蒙古民族自此进入了世界法制民族的行列”。(引自《〈成吉思汗法典〉及原论》)

      尽管带有浓厚的时代特点和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与北方游牧民族生产关系特征的深深烙印,但《成吉思汗法典》建立了以民主为基础的行政权与司法权分立的共和政体。其中,以两权制约为基础的判例制度比英国判例制度早产生近600年。

      《〈成吉思汗法典〉及原论》的编者认为,“成吉思汗开创了英雄造法的时代”。《成吉思汗法典》是由成吉思汗亲自制定、认可的一部法典,是成吉思汗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即使在他离世后,这部法典依然在蒙古族政权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制定《成吉思汗法典》之后,成吉思汗在征服世界的一生中,不断用强制力推行自己的规则和规则背后的理念,使他的法典一度成为世界上适用范围最广的法典。

      令人遗憾的是,600多年前的元末明初时期,《成吉思汗法典》的真容就难以觅迹了,关于它的内容则散落在许许多多与蒙古史学、蒙古文学相关的著作典籍之中。

800多年后的传承

      600多年来,世界各国学者都在试图还原《成吉思汗法典》原貌,却由于语言、文化传统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一直没有系统完整的研究成果,《成吉思汗法典》和它的制定者一样,成为一个传奇。尽管如此,几百年来,中外法学家、史学家的不懈研究探索,还是为《成吉思汗法典》的“重现”奠定了坚实的学术基础。

      “我们的整理研究过程始终贯彻着一个原则,就是不高估也不低估祖先,力争还原历史真实。整个研究过程中,我们共研读了涉及8种文字的1200多篇相关论文和文章。”《〈成吉思汗法典〉及原论》一书副主编、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杜文告诉记者,编撰此书是为了让广大读者了解《成吉思汗法典》,认识《成吉思汗法典》,并在此基础上了解草原,了解蒙古民族。

      杜文说,据《世界征服者史》记载:成吉思汗根据自己的想法,给每一个场合制定一条法令,给每一个情况制定一条律文,对每种罪行制定一条处罚。长期以来,很多蒙古法制史学先贤,根据这一记载,利用逻辑学原理对史书中记载的一些事件进行研究推理,从而整理出《成吉思汗法典》条文。

      “我们此次研究仍然沿用了这一方法。我们的蒙古语专家对蒙古语版的《蒙古秘史》进行了翻译,挖掘其中记载的《成吉思汗法典》内容;精通英文者则收集有关外文资料,并对其进行整理、总结;其余人员专门研究国内现有的蒙古法制史,如《蒙古民族法制史》、《蒙古民族通史》等。同时,我们还阅读了大量的有关蒙古社会生活的书籍,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讨论,对《成吉思汗法典》内容重新认识,剔除一些不应该纳入《成吉思汗法典》的条款。之后,我们又重新查阅收集到的有关资料,为每一个条文寻找史料依据,同时查缺补漏,在此基础上最终形成《成吉思汗法典》条款的定稿。”杜文说。

      《〈成吉思汗法典〉及原论》一书的编委阿木尔认为,作为北方游牧文明的集成,《成吉思汗法典》从内容和特点上,给以农耕文明为基石的中国法律添加了游牧文明的法律要素,甚至给世界历史添加了“充满自由气息、拥有秩序意识和崇尚道德情操”的蒙古法的内容。从学术的角度讲,可以给现有的国内外有关成吉思汗《大札撒》的研究提供系统性、阶段性的素材;从现实的角度讲,可以给蒙古族文化注入新的精神价值,也可以给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文化建设带来很多启迪。

一个公诉人眼中的《成吉思汗法典》

      作为内蒙古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成果,《〈成吉思汗法典〉及原论》的出版也引起了当地一些法律工作者的重视。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的曹子刚认为,《成吉思汗法典》作为目前已发现的世界上最早的宪法性文件(此前学界公认的世界最早的宪法性文件是1215年颁布的英国《自由大宪章》),尽管条文只有65条,却囊括了国家与社会管理、役税、驿站等国家基本制度以及军事法、行为法、诉讼法等国家的主要法律内容。其中,国家制度包括议事会议制度、断事官制度、文字制度、兵役制度、平等劳动制度和宗教信仰自由制度;军事法由狩猎、战争和怯薛(皇家卫队)制度组成;行为法包括民事、刑事和其他行为法。整部法典具有明显的诸法合体的特点,在法律构成上具有先教育后惩罚的特点,法条表述上有很多的说理性内容。

      “就《成吉思汗法典》刑事部分而言,虽不如《唐律》、《宋刑统》规定得那样详尽,但与蒙古民族世代所处的生存和生活环境紧密相关。就刑事实体法部分看,其规定了杀人、通奸、鸡奸、匿奴、拾遗、巫蛊、决斗、撒谎、盗窃等主要犯罪行为,并确定了死刑、流放、监禁、杖、鞭、罚没、耻辱刑等较为完备的主要刑种,具有罪责自负、刑种宽严相济、严厉而又不失宽仁的典型特征。就刑事程序法部分看,其确立了行政权与司法权相分离的分权体制,规定了直接定罪处罚与刑讯定罪处罚两种定罪方式。直接定罪处罚包括处罚现行犯与根据行为人坦白、自首来定罪两个方面。就刑讯定罪处罚方式看,尽管过分强调了口供的作用,但法典规定进行刑讯的前提是‘有许多人控告而本人不承认’,又体现了蒙古民族对诚信的重视,对多数人意见的重视。”曹子刚说。

《成吉思汗法典》刑法制度四大特点

      杜文认为,《成吉思汗法典》刑事法律制度有四大突出特点:一是诚信为天。“诚信”是蒙古民族本原精神价值的核心,《法典》规定的九种死刑犯罪都围绕“诚信”展开。二是罪责己负。即自己承担犯罪后果,不株连、不连坐,只有奴隶偷盗和毁坏草原情形,才处罚主人及家人。三是处罚源头。在当时的蒙古社会,奴隶逃走是一种较常见犯罪,但《法典》没有设定“脱逃”罪,而是设定了“匿奴”罪,从源头上治理。四是宽严相济。《法典》规定了“蒙古七刑”:死刑、流放刑、杖刑、鞭刑、罚没刑、耻辱刑和监禁刑,这些刑种有轻有重,宽严相济,构成了一个相对严密的刑罚体系。《法典》的刑罚具有严厉性特点,但同时又不失宽仁。如在鞭刑、杖刑行刑过程中,处罚的基数为7、17、27,这样规定是因为本应处罚10、20或30,但“天饶你一下、地饶你一下、我饶你一下”——这就是著名的“蒙古减三罚则”。

      另外,有关专家认为,《法典》中关于保护草原、马匹、水源的法律规范,至今仍有借鉴意义。来源:《检察日报》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9-24 B05版 文华)
【我来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网  名:
内  容: 字数0
 
评论须知:
1.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不得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言论和信息;
3.不得发布、传播具有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文字、信息及链接,不得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和宣扬迷信;
4.不得发布、传播有损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言论和信息;
5.不得发布、传播具有侵犯他人版权或著作权的言论和信息;
6.严禁使用任何肆意侮辱或毁谤他人人格的语言,禁绝一切恶意漫骂和人身攻击的言论;
7.严禁发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言论和信息;
8.不得使用或通过《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从事非法商业行为及活动(如发布广告);
9.《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违反以上条例的评论;
10.本站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的观点,并不代表《民主与法制时报》网站的立场。
 文章推荐
· 松江土地招商谜团待解
· 航意险暴利时代终结
· 胡星案行贿第一人内幕曝光
· 安徽颍上县“挂名”小额扶贫贷款调查
· “东风工程”润泽新疆农牧区
· 小窑工藏遗骨为工友伸冤
· 临汾“5·19”命案五年悬疑
· 刑事司法“宽严相济”的郑州样本
· “文官”王月喜的双面人生
· 泸州首富文成弟的敛财之道
· “带头大哥”们的地下江湖
· 列车长制造“安徽第一税案”
 热门文章
· 政府以公共名义“与民争利”
· “法学博士”涉嫌诈骗1000万
· 宣传部长蒙冤八年未洗雪
· 摸女人胸部被罚3.2万美元
· 女播音员之死案二审法院应谨慎考虑
· 少女杀人分尸案震惊杭州
· 妓女冒充警察抢劫巧遇卧底警察
· 重审“沈阳嫖娼疑案”
· 中原油田“嫖宿门”风波
· “先打工后上学”湖北阳新职业教育变了味
· “性交易”使张钰身价过百万
· 罪悬司法会计审计鉴定书
 近期报刊
· 2007-10-08 第40期
· 2007-10-01 第39期
· 2007-09-24 第38期
· 2007-09-17 第37期
· 2007-09-10 第36期
· 2007-09-03 第35期
· 2007-08-27 第34期
· 2007-08-20 第33期
· 2007-08-13 第32期
· 2007-08-06 第31期
· 2007-07-30 第30期
· 2007-07-23 第29期
· 2007-07-16 第28期
· 2007-07-09 第27期
· 2007-07-02 第26期
· 2007-06-25 第25期

关于报社 | 欢迎投稿 | 新闻热线 | 广告业务 | 发行工作 | 组织机构 | 报社邮箱 | 法律条文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2006-2007 © mzyfz-news.com.cn  mzyfzsb.com  民主与法制时报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77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