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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捅开了拆迁黑幕
□本报记者 孔令泉 洪亮 发自浙江金华
发布日期:2007-9-24   查看次数:459 【字号 】【打印】【关闭

      在浙江金华市中心,一块6亩多的土地空闲了5年多。在这块土地的拆迁过程中,拆迁办主任、一名政协委员及一个拆迁户被判刑,他们纷纷对自己的遭遇喊冤。目前,空闲的土地上没有盖房子,而是变成了临时停车场。

      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电力大楼北侧的一块6亩多的空地荒芜了5年多,这块土地的主人迟迟不能开工建设,原因是一些拆迁户的不断上访。

      一名“钉子户”在拆迁过程中被判刑入狱两年半,出狱后仍不懈地举报。这些上访的拆迁户质疑拆迁过程中存在黑幕和腐败,因为拆迁户之间的补偿相差太大,有人获得了巨额补偿。

      2007年6月,拆迁黑幕终于被捅开——负责该块土地拆迁的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拆迁办)原主任童建武,被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法院认定童建武让拆迁户陈秋平获得违法建筑物拆迁补偿款338万余元。

      婺城区检察院则不认可法院的判决,认为量刑偏轻,提起抗诉。之前,涉嫌诈骗罪的陈秋平被公安机关逮捕。

      9月7日,金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对童建武的抗诉案件。一桩拆迁事件,使拆迁办主任和拆迁户都被追究了刑责。

补偿标准如同牛皮糖

      9月15日上午,秋日的阳光洒在金华市罗埠镇沿街的一家便利店里,51岁的郑小平面色忧郁地接待着零星的顾客。这些天妻子为他上访的事与他吵架,他十分郁闷。

      5年前,郑小平就弄潮商海,在金华市商界有些名气,当时金华国有百货商店也曾通过他的公司进货。他还当选为金华市婺城区政协委员。然而,一场拆迁使他成了一名罪犯。

      郑小平开的天丰超市有限公司位于金华市三江街道红旗村五里牌楼,这一片有十几户村民,有的开招待所,有的开家具店,商业氛围很浓。

      2002年初,五里牌楼被告知要拆迁,一些拆迁户得到的信息是,“金华要举办国际茶花节,这里要造公园,是市里的重点工程”。与拆迁户签拆迁协议的是作为政府机构的拆迁办。

      拆迁户称他们对“评估、拆迁补偿标准”等都一无所知,而拆迁补偿标准如同牛皮糖,高低相差很大。有的村民只能货币安置,而有的村民在获得货币补偿款后,还提供了100平方米安置房。

      同为拆迁户开家具店的陈秋平,为了得到高的拆迁补偿,突击将房子加高到三层,结果获得1658万元的补偿。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其他拆迁户,开天丰超市的郑小平,房子每平方米补偿只有1500元;开招待所的秦根木,每平方米只有1800元补偿;袁爱蕊等一律按每平方米1040元补偿。

      “陈秋平家具店的面积与我家房子差不多,他的房子不如我的好,但陈家第一期就赔了300多万元,我总共才赔53万元,凭啥差距这么大?我找了拆迁办主任童建武,童说找也没有用的。”袁爱蕊愤愤不平。

      包括郑小平、秦根木、袁爱蕊在内的一些村民拒绝签拆迁协议,并开始上访。2002年4月20日上午,袁爱蕊接到拆迁办电话,说要商量拆迁的事。袁爱蕊冒着大雨赶到拆迁办,但空无一人,她只得往回赶。回到家时,小超市已被推倒,80多岁的老母搂着挺着大肚子的外孙女在房里吓得直哆嗦。

      见此情景,袁爱蕊惊慌中又跑到拆迁办,一下跪在童建武面前。“我给他看房子的合法手续。童不理,说你先把合同签了再说。我气得想从楼上跳下去,被一位民警拦住了。”

      紧接着,婺城区法院的公告贴到了袁爱蕊的家门口,要求袁爱蕊在一周内腾空房屋,否则强制执行。

      家里电停了,水也停了,看着老母亲和将要临产的女儿,袁爱蕊只得签了协议。“之后,童建武还扣了我5万元,说是法院的强制执行费。”

政协委员“钉子户”被判刑入狱

      郑小平的遭遇更甚。他清晰地记得,2002年4月29日,他被迫签订了拆迁协议,由拆迁办一次性补偿他拆迁款73万余元。第二天,他领取了补偿款,并将此款用于还债。

      然而,5月10日上午,郑小平突然被婺城区法院司法拘留,称郑小平把已被法院查封的73万余元拆迁款擅自提取并用于归还货款及其他债务。同年5月24日,郑小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逮捕。

      原来,郑小平先后开办了金华婺西商贸有限公司和金华市天丰超市有限公司,婺西商贸向银行贷过款,但由于拆迁时将该路段堵住,超市无法正常经营,加剧了流动资金的紧张。这时,当地一家银行以129万元贷款到期为由,向法院起诉婺西商贸。

      然而,令郑小平不解的是,法院执行时,却是针对天丰超市,冻结了郑小平的拆迁补偿款。郑小平说,天丰超市有3名股东,不是他的个人企业。他当时从拆迁办拿着凭条去银行取钱时,并不知道法院要查封拆迁款,童建武也没有说,还签字同意他领取拆迁款。如果当时拆迁款被冻结,银行也不应该让他领走钱。他认为这是“有人故意陷害”!

      2002年8月,婺城区法院查封了天丰超市并拉走了超市的全部商品,包括全部会计账册。天丰超市从此倒闭。

      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曾对郑小平作出了不批捕案件补充侦查意见书,这份意见书认为,2002年4月27日,法院通知拆迁办协助查封郑小平的拆迁款,拆迁办却没有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上签字。郑小平是经过拆迁办的同意才领取拆迁款的。拆迁办人员说,如果法院向他们说明了要协助执行郑小平的拆迁款,他们就不会让郑小平领走钱。检察院还发现,法院在执行中,没有通知郑小平在查封扣押清单上签名。这说明郑小平在领拆迁款时,是不知道此款已被查封的。

      郑小平被刑拘及五里牌楼拆迁户上访一事,时任金华市市长楼阳生作出批示,市委市府信访局专发抄告单给婺城区法院。

      然而,婺城区法院仍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郑小平入狱两年半。其间,郑小平的区政协委员也被罢免。

      郑小平被判刑入狱后,拆迁工作一路顺风。

拆迁办主任玩忽职守被判刑

      2004年底,出狱的郑小平和其他的拆迁户一起继续上访,反映五里牌楼拆迁问题,这些问题有:涉嫌官商勾结,童建武和开发区规划局人员滥用职权、暗箱操作黑幕以及对上访的拆迁户打击报复等。

      在一次金华市党政领导接待上访日上,郑小平等拆迁户前去上访。金华市市长在接待他们后当即批示:“此事问题十分严重,应予查清处理。”金华市委市政府信访局为此专发抄告单。

      负责五里牌楼拆迁的是童建武,童自1997年以来在开发区已当了6年的拆迁办主任,他还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局长助理。

      金华市纪委、婺城区检察院的调查步履维艰,但最终排除阻力,揭开了五里牌楼拆迁的黑幕。

      2006年9月,童建武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刑事拘留,然后逮捕。

      婺城区法院认为,2002年3月14日,童建武与陈秋平商谈签订拆迁协议时,同意陈秋平所提出的在拆迁补偿后的部分土地上再建房的要求,并在格式拆迁合同上另行增加了易产生歧义的内容。

      之后,陈秋平在已拆迁并获补偿的土地上以修复为名,突击再盖一层,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对此,童建武未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2003年,开发区管委会对五里牌楼进行第二期扩迁,陈秋平的三层违法房屋也在拆迁范围内,这时,童建武已调离了拆迁办,但他向接替人员隐瞒了陈秋平的情况。

      2003年8月,陈秋平为了多得补偿款,到婺城区江南街道办事处要求给扩建的三层房屋办房产证。江南街道办事处向童建武核实情况时,童建武不仅隐瞒了真实情况,还特地在陈秋平的三层违法房屋的平面图上写了说明,承认“开发区管委会答应过将修复南墙后的建筑物给予办理房产证”。

      陈秋平如愿以偿地办理了违法建筑的房产证,并拿到了338万余元的拆迁补偿款。

      婺城区法院认为,童建武在履行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于2007年6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童建武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拆迁户涉嫌诈骗拆迁款被逮捕

      一审判决后,婺城区检察院提请抗诉,理由是一审法院对童建武的量刑畸轻。

      2007年9月7日,金华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抗诉案。

      童建武的一审代理律师李新民说,五里牌楼的拆迁整个过程都是非法的,没有立项,没有拆迁许可证,开发区管委会也没有资格向拆迁户下达搬迁裁定书,拆迁协议要开发区管委会鉴证、领导签字,还有房管部门对陈秋平的房产证是如何把关的,这一系列的环节如果有一个把住了关,都不会导致后来的结果。而这所有的责任让童建武一个人担,是不公平的。

      在童建武被捕之后,陈秋平因涉嫌诈骗拆迁款也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被取保候审。

      无论是检察机关还是公安机关,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拆迁办,对此案都守口如瓶。陈秋平的房产证是如何办理出来的?尚无答案。婺城区检察院一位负责人表示办理此案压力很大。

      值得一提的是,没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开发区地政规划局,却对拆迁户下达限期搬迁通知书和裁决书,而婺城区法院竟依此作出裁定书,对拆迁户强制执行。童建武说,后来法院感觉不对,要开发区出具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9月17日,记者意外地拨通了已被判刑的童建武的手机,手机里传来的还是“欢迎致电开发区管委会”的语音提示。童建武在电话里对他被判刑颇为不满,他说,开发区自1992年开始拆迁,他当拆迁办主任以来共拆迁了60多万平方米,都没有合法手续,拆迁合同由区领导签字把关,否则补偿资金也出不去。“现在想想,是我为开发区工作太卖力了。”

      童建武和陈秋平案件的进展,五里牌楼的拆迁户们也正密切关注着。

      2007年7月,郑小平向金华市中级法院提起申诉,要求撤销婺城区法院对他的刑事判决,改判他无罪。郑小平说,是“童建武隐藏了法院向拆迁办送达的对婺西商贸129万元的财产保全通知,却又把拆迁补偿款交给我,并向法院提供假口供,导致我被判刑入狱”。目前,金华市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同时,郑小平还向婺城区法院递交了赔偿申请书,要求法院赔偿总额为208万余元的商品和财产,归还会计账册,但法院至今没有回音。

      9月15日,《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来到已处于闹市地段的五里牌楼,这里早已夷为平地,但偌大的空地依然闲置,其中一半作了临时停车场。

      无论是呆在老家守着便利店养家糊口的郑小平,还是无家可归在外租房的秦根木、袁爱蕊等拆迁户,目前还在为自己的权益努力奔走着。

本版摄影/孔令泉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9-24 A10版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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