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带头大哥”们能否合法化?能否成为中国股市的第一代个体股票经纪人?律师认为这要看法律能否有所突破。
而且,专家认为,即使这一群体真正出现了,证券分析机构也根本不可能淡出股民的视线,因为其职业水准是任何一个独立的个体无法比拟的。当务之急是如何规范这类公司的运营状态,使其立场做到真正中立,不伤害股民利益。
“带头大哥”被捕近一个月以来,股民赵先生一直幻想着能有一个代表个人行为的“股票经纪人”的群体出现,这个群体介于证券分析机构和非法证券经营的“带头大哥”们之间,当然这个群体须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3年前,赵先生开始进入股市。那时他像一个懵懂的孩子,对买哪只股票常常举棋不定。在赔本折腾了一年多后,终于遇见了一位“大哥”,在这位大哥的指导下,赵先生核算总账后发现自己赚钱了。
赵先生深知这位“大哥”的底细:他也是一位老股民,也从懵懂、赔钱到自己钻研,直至赚钱,带小弟们赚钱。而就在这位大哥身边开始越来越多地聚集一些新股民时,更多的“带头大哥”出现了。这些“带头大哥”有的是摸爬滚打练就经验的老股民,有的是某些证券分析机构的分析人士。有些股民跟着“大哥”赚钱了,有些则赔得很惨。
随着“带头大哥777”的被捕,这些“带头大哥”们的经营行为都面临着证监会的严厉打击。这时,显得异常慌乱、不知所措的,更多的是散户股民。
“证券大哥”也不合法
赵先生告诉记者,在他知道的“大哥”们中间,除了一部分类似民间“带头大哥777”外,还有一部分来自某些证券分析机构。他们持有从业资格证,这些人与没有从业资格的“带头大哥777”们共同组成了一个大哥阵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些有从业资格的“大哥”们通常是这样运作的:开始通过博客和论坛发表股评,在赢得一定人气后,有些股民与之联系,请求得到指点,大哥们便开始了赚钱生涯。随着请求指点的股民逐渐增多,“大哥”们的赚钱模式也开始转变,不再通过博客、论坛公开评股,而是设置QQ群,抑或一对一地进行辅导指点。收费额度也从开始的几百元追加到上千元,甚至几万元。
据赵先生介绍,他所知道的一位有从业资格的“大哥”最多设置过12个QQ群,每个里面有80多名会员,会费少则8000元,多的有两万元。这位大哥的股评信息有的来自所在分析机构,有的是自己的研究结果。群里的部分股民在得到“大哥”的指点、炒股赚钱的同时,还瞒着“大哥”偷偷开设QQ群,吸引会员收会费赚钱,会员费从2000到5000元不等。
而这些模仿者在吸收会员时打出的招牌是:具有国家核发的证券分析师资格证,从业两年以上。
“带头大哥777”王秀杰被抓捕后,人们开始分析“带头大哥”现象迅速膨胀的原因。有人认为“带头大哥”这一模式是部分证券业内人士开创的先河,而民间“带头大哥”们只是动用了一个简单的复制手段。也有人认为是分析机构的从业人员复制了民间“带头大哥”们的赚钱模式,这些从业人员不过是想趁着股市红火,工作之余凭借自身的特长赚点外快而已。
不管是谁复制了谁,这些“带头大哥”们显然触碰了证监会敏感的神经:没有资格证的“大哥”们属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而那些有资格证的,其行为代表所在分析机构,擅自收取他人钱财属于违法行为。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兆全认为,有从业资格证的分析师开博收费行为不合法,这种行为亟待证监会规范。但是,有些人通过博客发表看法,比如哪只股票走势好,这在不收费的情况下合法。
谁值得相信
自“带头大哥777”王秀杰被抓,证监会严厉打击类似违法现象以来,一股怨气在股民心中发酵:“民间大哥中有一部分水平真的可以,为何要一刀切呢?股民们今后怎么办?”
民间“带头大哥”行为违法,有从业资格的证券分析师们的行为也不被国家允许,股民们唯一可依赖的只能是证券分析机构。但对于这一机构,众多股民都比较排斥。
排斥的原因要从几年前的熊市时说起,那时众多证券分析机构都在报纸、电视台做广告,称自己有黑马股,预测有多么准确。而当股民们按照入会的规定,缴齐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的会费,买进股票后发现,黑马成了狗熊,全部被套,有的人因此损失惨重。
当2005年股市回暖时,网上和一些律师事务所出现了几位仍然坚持讨要说法、状告某分析机构的股民。
时间过去了很久,但“分析机构立场有问题,他们更多靠近庄家,并不向着股民”的印象在股民心中成了烙印。
呼唤个体股票经纪人
“带头大哥”们值得相信,但不合法;分析机构合法,但不可信。股民们还可以相信谁?股民们该怎么办?
赵先生说,他考虑了很久,研究了很久,发现股民们需要一个介于不合法的“带头大哥”与合法的分析机构之间的群体,这个群体既合法、又是个体,不受庄家等利益集团的操纵,没有倾向性,这个群体应该是个体股票经纪人。
河南财经学院焦军普教授认为,这一群体的出现,将会补充这一具有需求的空白地带所带来的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些人通过证监会的专业知识考核,持证上岗后,将会把股市的政策信息正确地带给其所服务的股民,并指导股民正确的投资理财意识,这不仅使股民形成正确的理财观念,也会促使中国的投资、理财环境有序发展。
据记者了解,目前,一些大的券商就充当着股票经纪人的角色,只不过其非个体,里面可以做经纪业务的员工都有证监会颁发的经纪业务资格证书,而这些员工的经纪业务行为及方式必须以所在的公司为基础。
而个体股票经纪人这一概念,在中国股市还属空白。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个人证券经纪法。因此,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个体股票经纪人,这样的群体是不合法的。”律师涂勇如是说。
涂勇认为个体股票经纪人等同于代客理财(委托理财)的概念,而代客理财这一概念,早在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开过研讨会,但到目前没有形成司法解释,是一个法律空白点。
据涂勇律师介绍,在国外,个体股票经纪人市场比较完善,他们可以推介股票、代理炒股,也有相适用的配套法律。
民间“带头大哥”们能否合法化?能否成为中国股市的第一代个体股票经纪人?涂勇认为,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如果允许私募基金存在完全合法化,代客理财业务也将逐渐合法化。对证券法研究颇深的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傅明德认为,这要看法律能否有所突破。
傅律师认为,股民们提出的诉求非常朴素,反映的是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但能否实现,还要看相关部门的意思。
“即使这一群体真正出现了,证券分析机构也根本不可能淡出股民的视线,因为其职业水准是任何一个独立的个体无法比拟的。当务之急是如何规范这类公司的运营状态,使其立场做到真正中立,不伤害股民利益。”焦军普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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