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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楼村何时再现碧草蓝天
□特约撰稿 李文芹 张 君
发布日期:2007-6-18   查看次数:759 【字号 】【打印】【关闭

村主任违法办厂严重污染环境

      三年半了,邯郸峰峰矿区彭城镇张家楼村村民苦不堪言:呼吸不到新鲜空气,污水浸泡的耕地颗粒不收,粮食逐年减产,家家户户不敢开窗……本应在2000年前就关闭的“五小”,在张家楼村却是“新兴行业”。2003年,村委会主任建起的炼焦厂、炼铁厂不仅没有让村民得到一点实惠,却带来深重的灾害。对于这样的重污染企业,政府各个部门都表示无权取缔。

      6月12日,走进河北邯郸峰峰矿区彭城镇张家楼村,记者看到不少村民的院落用塑料布或遮阳布罩着,村里没有一户人家开着窗户,这么做都是为了阻挡村里炼焦厂排出的“灰黑色粉尘”。村民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我们根本不敢开窗户,这味道、这空气,哪儿敢开窗啊!”

三无企业拔地起

      2000年村委会换届,郝玉文“当选”村委会主任,2003年儿子郝永芳“当选”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也就是这一年,顺鑫物资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郝玉文。

      坐落在村西南、占用120多亩土地的顺鑫物资责任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办炼焦厂、炼铁厂。从此,张家楼村的人们再无安宁之日。

      据村民反映,郝玉文父子为了建炼焦厂、炼铁厂,将村集体的1000米灌溉渠道全部破坏,推为厂地,把集体一眼深井占为己有,导致600多亩农田变成旱地。厂子的北围墙还堵住了村民种地的必经之路。

      更让村民难过的是炼焦厂、炼铁厂投产后,本村和临村的环境急剧恶化:空气污染、土地污染日益严重,有的地段寸草不生,村民敢怒不敢言。

      虽然村里300名村民因不堪忍受污染先后多次上访,但是造成污染的炼焦厂、炼铁厂非但没有被政府关停,反而在今年4月进行扩建,再次从村民手中夺走耕地,且不赔偿。

      村民李金保告诉记者,2006年,我们5个人合伙承包了村里36亩果园,承包期为20年,每亩年承包费为60元。去年,我们在地里种上了茄子、豆角、黄瓜等蔬菜,收成还不错。今年4月,郝玉文突然派人用三辆铲车把我们地里的黄土铲掉,这才知道郝玉文要在这儿扩建铁厂。我们承包的果园地就这样让郝玉文占为己有了,连一分钱赔偿都不给。

严重污染祸及村民

      6月12日上午,记者在张家楼村村民的带领下,来到顺鑫物资有限公司附近一处高坡,远远望去,炼焦厂腾起一团高达十多米的黑柱直冲蓝天,随后滚滚浓烟又向四周慢慢扩散。这种情形使人不敢呼吸。几分钟后记者的脸上便有异样的感觉,用手一摸,灰黑的小颗粒星星点点,同时记者的身上已落满了灰尘。

      旁边一位韩姓农民对记者说:“唉!你们看看这刚刚出土的嫩玉米苗吧,还没接受太阳的照射,身上就要驮着一层厚厚的灰尘,它怎能结出好的玉米穗。自从有了这个炼焦厂,粮食产量一年比一年少了。”

      据了解,这里的农民有个传统习惯,都喜欢站在自己家门口和邻居边吃饭边聊天。如今,张家楼村和前河庄村的村民不敢露天吃饭,因为端着的碗里一会儿就落一层灰,家庭条件好的村民都把院子用塑料布或遮阳布罩起来;条件不好的只能把屋门、窗户关得严严实实。就是这样屋里的桌子上、被子上还落满了灰。

      “唉!这种日子不知还要过多久?看到了吗,这个厂子还在扩建呢。我老了又没地方去,以后的日子是和这些灰尘分不开了……”记者顺着刚才那位农民指的方向望去,看到铁厂正在扩建的繁忙景象,有推土机和搭起来的铁架子……

      最为难过的是,村民郝美芳家的地常年被郝玉文的炼焦厂排出的污水浸湿着,几乎颗粒不收,她发愁的是今后的口粮。

      记者随后在炼焦厂附近的前河庄和张家楼采访时发现,每隔15分钟左右,炼焦厂便排一次黑烟,每次持续五六分钟。一位村民甚至调侃说:“白天不好看,晚上有火、有烟才好看呢。”

各方均称无权取缔

      记者通过峰峰矿区工商分局企业科工作人员调出了“顺鑫物资有限公司”登记注册信息,显示这家注册1000万元资本的有限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业”门类,行业代码:“其他综合零售”,经营范围:“焦炭、焦油、粗苯、钢材、生铁、烧结铁、白灰、水渣、销售、发电(按资质核定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这位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顺鑫物资有限公司属于销售企业,不能从事生产经营。显然,顺鑫物资有限公司从事炼焦、炼铁、洗煤生产已严重超出了经营范围,生产焦炭、焦油、粗苯、钢材、生铁、烧结铁实际上是无证经营。

区发改局:无强制手段
      在峰峰矿区经济发展改革局,王副局长对记者说,根本没有听说过“顺鑫物资有限公司”这个企业,也从来没有接到过这家企业申报的项目报告书。按照国家规定,所有的工业项目必须经过立项,并逐级审批,直到核发生产许可证才能开工建设。但在峰峰矿区,有许多企业不经过申报立项便非法开工建设,直至生产。“企业不来申报,我们也没有办法,因为没有强制手段。”王副局长显得一脸无奈。

环保局:每年收取25万元排污费
      显然,张家楼村的这些企业属于国家三令五申关闭的“五小”。但是,不仅没有被取缔,而且还在扩大经营。对此,峰峰矿区环保局执法大队吴枫队长解释说,顺鑫物资有限公司炼焦厂年产20万吨,属于中型炼焦厂;炼铁厂的高炉320立方米,超过国家规定的300立方米标准。当记者指出炼铁厂的高炉只有179立方米时,吴队长尴尬地说:“他们报的是320立方米,实际是179立方米,应属清理范围。”

      “那为什么没有清理呢?”记者问。  “这个怎么说呢?”吴队长无奈地说,“经河北省环境科学院专家鉴定,179立方的高炉在淘汰之列,但第一批关闭企业里面没有顺鑫物资有限公司,可能在第二批吧。”据了解,峰峰矿区第二批关闭高耗污染企业还没有启动。

      吴队长介绍说,炼铁厂上了除尘设备,排污基本达标;而经常冒黑烟的炼焦厂也于去年底采取了地面站式除尘,但用了一段时间,设备出现了质量问题,除尘管道因没有使用不锈钢板而腐蚀,所以停用了。6月11日,顺鑫物资有限公司打报告说准备更换不锈钢板管道。

      吴队长对周围村民反映的受污染情况心知肚明,他们也曾经多次到炼焦厂查处过。吴队长告诉记者,这是一家没有生产许可证、环保审批手续和营业执照的“三无”企业,必须停下来。但他们的执法权力有限,没有强制手段,所以只能罚款了事。区环保局每年收取顺鑫物资有限公司25万元排污费,去年邯郸市环保局处罚顺鑫物资有限公司7万元,今年1月区环保局处罚顺鑫物资有限公司3万元。

      据了解,顺鑫物资有限公司在2003年投产的炼铁厂、炼焦厂均没有经过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登记表,即使今年正在扩建的新厂区也未办理任何环保批准手续。所以,区环保局于6月11日向顺鑫物资有限公司下达了告知通知书:停止建设,补办手续。但顺鑫物资有限公司依然我行我素。6月12日,记者在顺鑫物资有限公司扩建的新厂区工地上看到,铲车、塔吊依旧轰鸣,施工车辆东来西往,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国土局:只有罚款权限
      记者在区国土局了解到的情况更令人惊讶,原来顺鑫物资有限公司炼焦、炼铁项目自2003年以来所占的一期土地121.7亩,至今没有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今年4月新扩建的二期占地83.5亩更没有审批手续。

      据区国土局主管土地监察工作的纪检组长齐某介绍,顺鑫物资有限公司一期违法占地,已于2006年8月下达处罚决定书:没收在非法占用的8亩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地貌,并处3万余元罚款;对其非法占用的113.7亩未利用地暂不做处理;移交区纪委追究其法定代表人的党政纪处分。随后,区国土局申请区法院强制执行,但直到目前仍没有执行,法定代表人郝玉文也未受到任何处分。

      二期违法占地83.5亩,其中果园及耕地38亩,区国土局于今年5月向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但目前还没有申请法院执行。处罚决定书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38亩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地貌;没收在非法占用7亩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处以1616081元罚款;对38.59亩未利用土地暂不作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齐组长诉苦道:“国土局有责任查处违法占地行为,但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我们总不能用铲车去把厂子推平吧。如果真推平了,我们就违法了,就得坐被告席。”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6-18 A11版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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