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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强调
□本报记者 黎伟华
发布日期:2007-1-28   查看次数:1382 【字号 】【打印】【关闭

为构建和谐社会引导和繁荣法学研究

    1月21日,中国法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号召全国法学、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引导和繁荣法学研究,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新的贡献,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在会议开幕时讲了话,他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为繁荣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国各级法学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努力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上来,为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韩杼滨强调,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是繁荣法学研究的根本要求。法学研究必须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问题为研究重点,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法学研究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
     
    韩杼滨指出,繁荣法学研究的关键,是要不断创新法学研究的体制和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学研究队伍。要为法学、法律人才的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建设一支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既立足中国又面向世界、理论功底扎实、治学态度严谨、学术作风优良、勇于开拓创新的法学研究队伍。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代表常务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会议还增补了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160多名中国法学会理事出席了这次会议。(摄影/崔秀娟)

春华2007重点研究课题选定
     
    2007年,中国法学会将围绕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在今年适当时候举办“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制保障”大型主题论坛。
     
    下半年将与中央有关部门一起,在精心准备的基础上,召开纪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十周年的研讨会,集中法学界、法律界的力量,拿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
     
    各地方法学会将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作为重点研究课题和主攻方向,侧重于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办成当地法制建设的“智囊团”和“思想库”。

狠抓课题成果转化

    在去年制定《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的意见》和成立中国法学会法学成果应用处的基础上,2007年将把成果的转化率、采用率作为衡量法学研究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种学术研讨会、论坛所收集的论文进行筛选、提炼和深加工,使更多的成果转化为决策。年内还将设立“研究成果转化奖励基金”,面向社会、面向实践,大力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快速转化。

设立中国优秀法学成果奖

    2007年将设立中国优秀法学成果奖,这是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最高学术成果奖,今年将组织首次评选,促进法学研究出成果、出人才。

“双百”活动更上层楼

    今年的“双百”活动,将于四、五、六三个月在我国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10个省进行。主题仍然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对外法学交流力拓新局面

    进一步加强区域法律合作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区域合作战略。办好第二届“区域法律合作高层论坛”和第三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创造条件,筹备首届“中国—拉美法律合作论坛”。
   
    以周边和大国为重点,巩固原有的双边关系,继续拓展新的交流渠道。拟向亚洲、欧洲、大洋洲、北美洲等30个国家和地区派出20个团组,同时开辟与东欧国家法学法律组织交流的新渠道。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01-29 A13版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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