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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邵高考状元怒告虚假捐助
□本报记者 周宇 发自湖南邵阳
发布日期:2006-11-20   查看次数:1902 【字号 】【打印】【关闭

    从未接受对方捐助,却被对方“冒领”为自己捐助成果大肆宣扬。湖南省新邵县高考文科状元胡新智状告工商银行新邵县支行案,为公众提供了一个管窥中国某些商业捐助行为伪善本质的切口。

    “新邵一中2006届毕业生胡新智获新邵县文科第一名。在她得知高考分数后失声痛哭道:‘要不是新邵工商银行叔叔阿姨的资助,我只怕还在广东打工。’”
    这是湖南邵阳某媒体7月18日刊登的一则新闻的开头。这条由中国工商银行新邵县支行(以下简称“新邵工行”)供稿的新闻详细描写了该银行资助这位文科状元的每一个细节,以及被资助人领到资助款时的激动心情。
    离奇的是,新闻的主角——文科状元胡新智却称,从未得到过新邵工行的资助,此前也从来没有见过新邵工行的“叔叔阿姨”们。
    10月19日,胡新智委托代理人以名誉侵权将“资助”她的新邵工行告上了法庭,现在武汉某高校读书的她正耐心地等待法院的判决。

被过度宣扬资助事件

    胡新智的学习成绩一直很优秀。12岁那年,她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中学,今年又以642分的高分、新邵县文科状元的身份考入武汉某重点高校。
    然而,由于家庭的变故,胡新智承担着比同龄人更多的艰辛,也一直作为特困生在一些好心人的资助下才顺利读完中学。
    高考成绩出来以后,胡新智就在农村的家里静静地等待不久后的大学生活,同时也为大学的学费发愁。而她所不知道的是,自己的贫困生背景和文科状元身份正在成为别人大肆宣扬的对象。
    2006年7月4日,胡新智接到同学打来的电话。原来,同学的妈妈在前一天的邵阳某报上看到了刊有她获得新邵县“文科状元”等内容的喜报。胡新智随后找到这份报纸,该报的报眼位置,果然刊登着“新邵一中高考告捷”的喜报,并且在副标题的位置重点突出了胡新智获得了全县文科第一名。
    胡新智看了很兴奋,然而,喜报正文中的一句话却让她有些困惑:“其中由县工商银行扶助的特困生胡新智同学以642的考分获全县文科第一名。”
    而从这句话开始,胡新智的贫困与优秀便与新邵工行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一次次被更加夸张地宣传。随着宣传的升级,这个18岁的小姑娘也从困惑逐渐变成了惊愕与愤怒。因为事实上她从未接受过新邵工行的任何资助。
    7月18日,邵阳某报民生版的头条位置,刊登了题为《新邵工行帮出文科状元》的“本报讯”,通篇详细描述了新邵工行“资助”胡新智的细节:
    “在她得知高考分数后失声痛哭道:‘要不是新邵工商银行叔叔阿姨的资助,我只怕还在广东打工……’随后,新邵支行进行募捐,同时挤出部分费用,凑了2000元现金送到了小新智的手中。在此后的三年里,胡新智在新邵工行员工的资助下顺利地高中毕业,并取得骄人成绩……”
    然而,如此蹊跷的故事还没有就此止步。6天后,邵阳的另外一家报纸,再次刊登了标题相同、内容相似的另外一篇报道。
    在这篇报道中,胡新智第二次“失声痛哭”,家庭变故的细节也再次被具体描述。与上一篇报道相比,这篇报道煽情了不少:
    “如今,即将被国内某著名高校录取的胡新智现在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高昂的大学学费、同样好学上进成绩名列前茅的弟弟,还有那可怜的父亲,这一切,就凭她那瘦小的肩膀又如何扛得起来?为此,新邵工行行长莫爱生指示支行工会和办公室要把资助小新智的善举作为‘知荣知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但要挤出费用,还要在更大范围内为小新智及她的家庭举行募捐活动。”
    “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也没有接受过他们的任何资助,更加没有亲手从他们手中接过2000元钱。”胡新智对报道中的众多细节莫名其妙,“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到广东打工。”

未被宣扬的真实资助

    看到这些夸张的报道之后,胡新智除去愤怒与不解之外,更多是担心,因为她确实接受过资助,但与新邵工行没有任何关系。她担心这样的宣传会让真正资助过她的人误解。
    胡新智初中就读于新邵县风井中学。那时,成绩优异却濒临失学的她已经引起了学校老师的注意。在一些老师的努力下,新邵县农业银行曾经向她提供了每年500元的资助,直到她顺利考入新邵一中的高中。
    在新邵一中,胡新智依然是成绩最好的学生之一,尽管家庭的贫困始终困扰着这个懂事的女生。
    胡新智高一时的第一任班主任,新邵一中团委书记周斌回忆了当时的情况:“第一个学期快结束的时候,我才了解到胡新智的家庭条件很差。当时,胡新智找到我,提出想转学回乡下,原因就是在乡下读书的费用要低一些。”
    就在这时,周斌一个学生的家长何平(化名)提出,想资助几名品学兼优的农村贫困学生,愿意承担他们高中三年的全部学费。周斌当即将胡新智的情况向何平作了介绍,希望何平能够资助她。
    高一暑假的一天,胡新智在自己的家中第一次见到了何平、刘丽(化名)夫妇。他们是来实地了解胡新智家庭的困难情况的。
    高一的下学期,何平夫妇到学校帮她缴纳1500元学费。此后,何平夫妇一直在默默地资助胡新智,直到她今年考上大学。
    在高中求学阶段,胡新智成为了何平家双休日的常客,她和何叔叔、刘阿姨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何平夫妇对胡新智高中阶段的捐助并不为人所知,只是由于新邵工行宣传资助胡新智事件,才使这一持续了三年的善举浮出水面。
    “要想宣传,三年前我资助她的时候就已经宣传了。但你想想,报道之后会对接受资助的孩子带来什么影响?她会觉得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别人都会说,某某是别人资助才读书的。”何平一直担心新邵工行的虚假宣传会对胡新智产生心理上的压力。
    “资助胡新智的同时,何平夫妇还资助了另外两名贫困学生。这三年,他们为三个孩子花去了两万多块。”一位熟悉何平的政府公务员告诉记者。

从调解到官司

    新邵工行虚假宣传事件发生后,何平开始带着胡新智四处奔走,希望能找到相关方面“讨个说法”。而随着事件的一步步升级,“讨说法”的方式也逐渐由调解升级为官司。
    7月4日,看到了7月3日新邵县第一中学的错误喜报后,胡新智找到校领导进行交涉。新邵一中马上承认错误,并和报社联系,希望刊登更正。但不知何故,至今仍没有得以更正。
    之后,“其中由县工商银行扶助的特困生胡新智同学以642的考分获全县文科第一名。”这句没有得到及时更正的句子被进一步利用,并衍生出了7月18日邵阳某报的第一篇《新邵工行帮出文科状元》。
    此文刊登的次日,胡新智和何平一起找到了新邵工行。工行的一位副行长接待了他们,但是表示这件事不归他管。
    此后,何平将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重视,事件发展进入了调解阶段。
    “新邵县委宣传部和司法局先后组织过两次调解,但每次都不欢而散。”何平说。
    调解过程中,何平曾提出,第一,新邵工行在报纸的相同位置刊登更正,消除不良影响;第二,支付胡新智高中的读书费用;第三,由于新邵工行的虚假宣传,导致原本准备资助胡新智上大学的人不愿意再资助,新邵工行还应该赔偿她一定的费用。但这三项要求没有得到满足。
    就在何平带胡新智找新邵县工行交涉之后的7月24日,相同标题、内容相似的第二篇《新邵工行帮出文科状元》出现在了另外一家报纸上。
    第二篇报道的出现让本来就艰难的调解变得更加希望渺茫。
    8月中旬,新邵县妇联的一位负责调解工作的副主席拿着几张打印出来的报道找到何平说,你看,不是已经更正了吗?
    何平接过报道一看,原来又是一篇关于胡新智接受资助的报道。只是文中将资助者的真正身份“归还”给了新邵农行以及何平夫妇,只字未提新邵工行。
    “这叫什么更正?”何平气愤地说,“我们要的是新邵工行承认错误,为小胡消除不良影响,而不是宣传我,我不需要宣传。”
    此后,毫无结果的调解最终走向了诉讼。9月11日,赶在开学之前,胡新智向新邵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将邵阳两家报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邵支行,以及相关报道的两名作者告上法庭,并提出包括“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5万元”在内的四项诉讼请求。
    “我还在等待法院的结果。”身在武汉的胡新智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不过一般不好的消息何叔叔都不会告诉我,他怕我有心理压力。”
    10月19日,何平作为胡新智的代理人,参加了开庭审理。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虚伪捐助引发质疑

    刘威是新邵工行的办公室主任、两篇《新邵工行帮出文科状元》作者之一。在一系列调解过程中,刘威和主管办公室工作的新邵工行工会主席石晨(化名)先后承认过报道的错误。
    但新邵工行同时强调,错误报道产生的关键是新邵一中先前的错误喜报,他们是在新邵一中喜报的基础上撰写报道的。
    “7月3日,看到报上刊登的新邵一中的‘喜报’,上面写明今年的文科状元胡新智是工商银行资助的,我们当然高兴。”刘威说。
    刘威介绍,新邵工行每学期向新邵一中资助1000元。但银行跟学生没有直接见面,到底资助给谁,“我们也不知道”。
    看到喜报之后,刘威当即向行长进行了汇报,要求到胡新智家里实地了解情况后,拟定下一步的资助计划。7月12日,在得到行长的首肯后,刘威与石晨以及新邵一中办公室主任李文生一起,驱车数十公里来到胡新智的家中。
    回到单位后,刘威开始撰写稿件,并投到市分行办公室,由市分行办公室统一盖章后再投递到报社。
    而在胡新智的记忆中,新邵工行与她在家中的这第一次见面却是另外一种情形。
    “当时学校老师带着几个人来到我家中,我还以为是老师帮我联系解决大学期间学费问题的。”胡新智回忆,“结果他们只是说了一些鼓励的话就走了,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来干什么的。”
    第二天,胡新智打电话给何平才知道,新邵工行是因为报纸登错了才到她家里来的。
    “他们确实没有说什么实质性的内容,既没有提资助的事,也只字未提登错了的事情。”胡新智说。
    10月19日,事件进入了法庭辩论阶段。新邵工行依然拒绝在正式场合承认自己的错误。
    “那天法庭辩论的时候,工行辩解时意思说,胡新智曾经领过800块钱的特困生补助,而他们曾经向新邵一中捐助了1000元,说不定你的800元里面就有我们的钱,所以你就是我们资助的。”何平回忆当时的情景,显然新邵工行的这一观点引起了他的强烈不满。
    据了解,新邵工行确实每学期向新邵一中提供1000元的资助。
    “新邵一中的贫困生确实接受过包括新邵工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单位提供的特困生补助。”知情人告诉记者,“但是胡新智与新邵工行没有任何关系。新邵工行的1000元钱是给了另外一个贫困生。”
    而在新邵坊间,对此事件也多有议论。
    “一个银行一学期捐1000元钱实在不多。”县城大坪的一位30多岁的女店主告诉记者,“再把别人的成绩往自己脸上贴就更不对了。”
    “有些商业捐助行为,就好比如果他在你的地里滴了一滴水,那么这块地以后收获的所有成绩都是他的。”一位观察人士评价说,“新邵事件折射出的是我国某些商业慈善捐助的伪善本质和整个慈善事业的不完善。”
    而经历了事件之后的胡新智也有自己的思考。
    “接受别人的资助,人家要求宣传也没有办法。不过至少要基本符合事实。那些把自己打扮得像上帝一样,过分夸张的宣传会让人感到很过分。”胡新智说,“太过分的话,对学生、对社会、对国家的慈善事业都不好。”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6-11-20 A06版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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