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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颍上法院立案九年不审
□本报记者 郭新磊 发自安徽阜阳
发布日期:2006-10-30   查看次数:1676 【字号 】【打印】【关闭

    安徽阜阳颍上县八里河景区,被称为“天下第一农民公园”的国家级4A级风景区,更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环境保护“全球500佳”。在修建景区时,一个农民承包的80亩鱼池被毁,从而发生了合同纠纷。然而,法院立案后9年未开庭审理。

农民承包鱼塘被毁提起诉讼

                安徽颍上法院立案九年不审


    10月18日,安徽阜阳颍上县八里河景区天空一片阴霾,垂柳在瑟瑟秋风中摇曳,天空不时有阵阵细雨飘落。
    目前,这里有被称为“天下第一农民公园”的国家级4A级风景区,更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环境保护“全球500佳”。
靳亚章的鱼塘现在已成为景区游乐场的一个角落,巨大的“旋转风车”和各种游乐设施转移了游人的目光,没有人意识到游乐场与柳堤之间就是那片被拖了12年之久没有说法的被毁鱼塘。

“他们根本不理合同规定”

    泛出阵阵涟漪的湖面没有了12年前鱼儿觅食的热闹,伫立柳堤的潘冲村村民靳亚章脸上也像这时的天空充满了阴霾,他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这个湖里有他12年的辛酸泪。
    土墙青瓦林立的潘冲村,与画廊烟柳、水岛藏纱一堤之隔,村里水塘遍布,村民多以种植水稻为生。
    1993年,潘冲村出于发展的考虑,将该村一片面积约80亩的鱼池进行公开招标。
    靳亚章仍然记得1993年3月23日的情形,那是他生命中的一次转折。潘冲村的3月,天气依然春寒料峭,30岁出头的靳亚章那天很兴奋。在几乎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靳亚章顺利中标,获得了这块80亩鱼池5年的承包权。
    1993年3月30日,承、发包双方签订了鱼塘承包经营合同。
    靳亚章在合同签订几天后即一次性投入5万多元购买鱼苗、渔具,还高薪聘请了专业养殖技术和看护人员。
    在其后的一年多时间里,靳亚章这个出身水田的汉子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承包的鱼塘内。经过一年多的呵护,80亩鱼塘生机盎然,肥硕的武昌鱼、银鱼、桂鱼在平静的湖水里繁衍。
    “我们八里河的鱼有名,来颍上玩儿的人都会尝尝鲜。”无论在八里河镇,还是在颍上县,当地人都对八里河的特产赞不绝口。
    1994年11月,靳亚章每天走在鱼塘的堤坝上,心中充满收获的喜悦。“趁着春节好市,这一塘鱼不仅能把本钱收回来,还可能把承包费一次付清。”
    靳亚章的收获期盼还没来得及实现,等来的是11月8日那揪心的一幕。
    那天,靳亚章外出办事,帮着看护鱼塘的哥哥匆忙找到他:“鱼塘出事了!”
    靳亚章急赶到鱼塘后,眼前发生的一切使他惊呆了——村里的人扒开了鱼塘围坝,数千成鱼从缺口争相逃离,进入到旁边在建的八里河景区内。
    靳亚章找到在场的村支书徐桂堂质问原因。“当时徐桂堂说是镇里安排的,他们根本不理合同规定。”靳亚章对记者回忆道。
    在双方交涉过程中,鱼塘的缺口一直未能堵上,水流了一天一夜,直至露出塘内仅剩的鱼在泥潭中苟延残喘。

即将致富的养殖户变成贫民

    沉痛的打击激怒了靳亚章,在鱼塘被毁的当天夜里,他在围坝上徘徊了很久。空旷的八里河畔一片寂静,靳亚章面对着静静的湖水不停地吸烟。翌日,他决定不惜任何代价为自己讨个公道。
    随后一段时间里,靳亚章不断来往于村、镇之间,但得到的答复都是一级推一级,没有一个人为此承担责任,而原本签订的合同也被对方视为一纸空文。
    时任潘冲村村委会主任的潘敬会接受了《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的采访。站在八里河景区的柳堤上,60多岁的潘敬会依然清楚记得10多年前靳亚章所承包鱼塘的围坝线,此时,这条围坝只剩下对岸隐约可见的白色痕迹。对于当时强行放掉靳亚章鱼塘的水,潘敬会说:“强行收回靳亚章承包的鱼塘,不但少了每年的承包费,还要担上违约的名声,不过村里也没有办法,上级要求这片鱼塘必须收回。”
    当初签订承包合同时,潘冲村和靳亚章曾到颍上县公证处对合同予以公证,现在鱼塘被毁,发包方又拒绝履行合同责任。
走投无路的靳亚章决定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随后,他再次求助颍上县司法局和公证处。
    经过现场勘察了解,1994年12月10日,颍上县公证处做出了《关于靳亚章与潘冲村鱼池承包纠纷的调查报告》。该报告书载明:(一)潘冲村违约,应赔偿靳亚章全部损失;(二)潘冲村应将该鱼池继续承包给靳亚章经营。
    拿到这份报告书,靳亚章便聘请了律师,起诉潘冲村违约。同年12月20日,靳亚章向颍上县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要求潘冲村停止违法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继续履行责任。
    但这份带着无限期望的诉状却石沉大海。
    “我找过法院,法院的余学敏副院长曾两次协调镇里,但最终没有结果。”靳亚章告诉记者,他清楚鱼塘被毁既与镇里领导有关,也与当时的八里河景区建设项目有牵连,法院出面协调不一定有效。
    于是,靳亚章开始不断到颍上县法院、颍上县信访部门要求立案,直至阜阳市中级法院。
    其间,颍上法院曾建议靳亚章直接到阜阳市中级法院起诉。“当时颍上法院表示这个案件没法处理,让我到阜阳中级法院,但我的诉讼标的额不足30万元,不能在阜阳市中院直接立案,只好又回颍上法院。” 
    靳亚章坚持不懈地在县、市奔波了两年半,花销很大。1997年3月7日,颍上县法院最终同意立案。可此时的靳亚章几乎倾家荡产,已无法支付全额诉讼费。
    靳亚章从一个即将致富的养殖户变成诉讼费都无法足额交纳的贫民。后来,他凑了3000元钱,连同延缓交纳诉讼费的申请一起递交给颍上县法院。幸运的是,事情非常顺利,颍上县法院随后为其开具了收款收据并正式立案。

法院立案9年不开庭

    1996年,八里河景区就开始对外开放,仿建的北京北海白塔就伫立在靳亚章所承包鱼塘的斜对面。
    靳亚章理解当地政府,但他更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如果政府能通过开发旅游带动全县老百姓致富,我举双手赞成。但政府不能无视法律,损害群众利益。” 
    从1997年颍上县法院正式立案后,靳亚章仍然在不停地奔波,因为法院仅传原告被告一次,诉讼状进入法院后就没了消息。
为了推动案件审理,靳亚章几乎每月都到颍上县法院询问情况,但一次次失望而归。此后,他又开始了上访路。2001年1月,安徽省信访局将靳亚章的上访申诉材料转交阜阳信访办处理,同年2月5日,颍上县做出处理决定,将材料批至该县司法局处理。
    案件后来就被束之高阁了。《安徽市场报》记者获悉了靳亚章的遭遇,于2000年作了题为《一起合同纠纷案拖了六年无说法》的报道,但这次的舆论监督在颍上县法院面前失去效力。
    2003年2月19日,在连续到阜阳市中级法院信访后,阜阳市中级法院做出批示,要求颍上县法院必须依法办理。但靳亚章没有等到颍上县法院开庭审理的通知。
    2005年11月8日,恰是11年前鱼塘被毁的同一天,阜阳中院副院长高仁保再次批示颍上法院对此案未审的原因进行查报,但颍上法院是否查报,靳亚章无从得知。随后,阜阳市电视台记者采访了此事。通过录制的节目,《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看到,当时阜阳电视台的记者被颍上县法院拒之门外,无法采访到法院不予开庭审理的原因。2006年3月9日,当地媒体《新安晚报》记者采访颍上县法院经济庭庭长赵景龙时,赵承认“靳亚章交了部分诉讼费”,但“没有接到此案案卷”。
    上级部门和媒体的重视并没有挖掘出靳亚章合同纠纷9年未开庭的真正原因,颍上县法院仍然没有此案开庭的迹象。
    2006年10月18日,《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来到颍上县法院采访。该院称院长、副院长不是出差就是开会,经济庭庭长赵景龙休假。
    在采访过程中,一直帮助靳亚章申诉的一热心人告诉记者,10月初,他曾将靳亚章的详细材料寄至阜阳市中级法院纪检组,对方表示要立案侦查。随后,记者联系到阜阳中级法院纪检组组长姜芝涛询问此事,姜组长更正了将“立案侦查”的说法,表示纪检组只是将情况汇报领导,是否调查处理尚需领导批示。

赔偿申请石沉大海


    一件拖了12年的合同纠纷,至今未有人出面负责解决,知情人极力躲避媒体的采访,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法院如此难以处理?
记者在与众多知情者谈话中了解到,鱼塘的被毁与八里河景区的修建难脱干系。
    重新踏足于八里河畔,这个花费了八里河镇数万名群众数百万个义工的景区确实将这片皖北之地衬托得宛如江南水乡,也增加了当地的财政收入。
    在当地许多老百姓看来,这片景区是王怀忠任安徽省副省长时带动兴建“形象工程”的产物,而靳亚章的鱼塘纠纷更成为遗留的难题。2005年9月,《工人日报》在《国家级贫困县有个“天下第一农民公园”》的报道中曾提及靳亚章的鱼塘被强行收回源于乡政府修建八里河景区。
    潘敬会带着记者在堤坝上走了一圈,他边走边告诉记者,为了修建八里河景区,潘冲村的土地少了1000多亩,部分留存的耕地也曾被“刮地三尺”,挖土造岛。他说:“靳亚章的事,一级推一级,经过这么多年,负责人换了一届又一届,现在也无人收场了。”
    这位老村主任似乎仍然没有意识到,鱼塘合同纠纷直接双方是潘冲村和靳亚章,应承担责任的是当时他所代表的潘冲村。虽然靳亚章自己也承认鱼塘问题是这片景区的特殊遗留问题,但按照法律规定,他起诉潘冲村完全合法,也有理有据,可他无法理解为什么颍上县法院至今未对此案开庭审理。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靳亚章对这条规定已烂熟于心,且常常出现在他的上访材料中,但颍上县法院9年对这条法规置之不理。纠纷发生12年,当事人双方仍未能对簿公堂。
    2005年6月,靳亚章向颍上县法院提出了赔偿申请,要求其承担不作为行为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这份申请同诉讼状一样,石沉大海。


《民主与法制时报》(2006-10-30 A07版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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